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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及房屋局局长签署学术合作计划培育航运业人才(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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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郑汝桦今日(二月二十七日)签署一项安排香港大学与大连海事大学互换法学院学生的学术合作计划。该计划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资助,旨在训练有志从事海事法律工作的法学院毕业生。

  香港大学校长徐立之与大连海事大学校长王祖温分别代表两所大学签署该项计划。

  郑汝桦说:「这次大学学生交换合作计划是香港航运发展局、香港大学及大连海事大学的首次学术合作,目标是培养具有航海法和普通法知识的航运专业人才,为国家和香港的航运界服务。他们的努力,亦将有助巩固香港作为航运中心的地位。」

  获选的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毕业生,将在香港大学修读为期一年的普通法硕士课程。获选的香港大学法律学院毕业生,则会修读大连海事大学的海商法硕士课程,为期两年,而在第二年可在香港实习及撰写论文。

  对於所有参加此项计划的本港或内地交换生,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都会全数资助学费,以及津贴学生在异地修读时的生活费,条件是他们承诺完成学业后在本港航运界工作至少十二个月。

  香港航运发展局将成立指导委员会,审核香港大学和大连海事大学分别呈交的获提名学生名单。指导委员会成员将包括两所大学的代表。

  运输及房屋局已为计划预留港币八百万元,计划由二○○八至○九学年起,每学年资助两所大学各接受八至九名交换生。



2008年2月2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3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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