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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女子因管有作售卖用途的禁售食物被判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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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女子因管有作售卖用途的禁售食物,今日(十二月二十一日)在粉岭裁判法院被定罪,判罚款五千元。

  食物环境徖生署(食环署)人员於去年七月十三日在粉岭联和墟街市进行打击非法来源猪肉行动,当场拘捕该名女子。

  食环署发言人说:「本署会继续密切监察在零售层面出售的肉类,并采取严厉执法行动,以保障食物安全及公众健康。」

  管有作售卖用途的禁售食物,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五万元及入狱六个月。







2007年12月21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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