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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委会提早调低停车场收费以改善租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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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房屋委员会发放:

  房屋委员会决定,提早由六月一日起调低辖下停车场月租及时租收费,以期尽早改善使用率。

  房委会辖下商业楼宇小组委员会今日(四月二十七日)通过一系列减费措施,藉以提高辖下108个停车场内的27,410个车位的租用率。

  房委会发言人表示:「虽然目前的收费原订有效至本年六月三十日,但为能快速回应市场的转变,委员会决定将新收费提前一个月实施。」

  位於市区/市郊的停车场收费下调至每小时11元,新界为每小时7元,收费减幅分别为8.3%和12.5%。晚上11时至翌晨7时的时租收费,市区/市郊停车场为8元,新界为5元。

  发言人说:「为配合市场趋势,房委会推出日泊停车证。由星期一至星期五(公众假期除外)早上8时至下午8时。市区/市郊停车场一律收费55元,至於新界的则收费40元。」

  月租收费方面,租用率不足50%的停车场,私家车车位月租收费将下调平均6%,即视乎地区而定,下调50元至100元不等。租用率达100%的停车场,私家车月租收费则维持不变。

  此外,电单车及轻型货车的各项收费亦维持不变。商户大量购买100张(或其倍数)泊车代用券,将继续获20%折扣优惠。

  房屋署亦已采取多项其他措施,提高停车场的租用率。署方已定出一些较难出租或使用率偏低的停车场改作其他用途,例如改建为安老院或改作社区用途。

  房屋署亦已采取灵活的租赁策略,把多个租住屋恏的一些私家车停车位改作电单车停车位,以配合区内需求。此外,亦鼓励准停车场管理公司提出加强业务计划和增值服务,以便提升停车场的租用率。



2006年4月27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6时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