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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会见传媒答问内容(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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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今日(五月十五日)下午会见传媒的答问内容:
 
记者:林太,你好,想问监警会报告详细罗列警方在处理去年由修例风波引发的社会事件的表现,你认为是否肯定了警方的专业?报告是否有助平息社会的争议?特区政府有没有进一步行动去回应社会的诉求?
 
行政长官:正如我刚才所说,监警会在审视众多事件、看过众多资料后,它提交了52个建议,这52个建议都希望警方在往后大型公众活动执法时可以改善。我相信警队一定会认真研究每个建议,甚至有些建议在监警会报告未发表前已经进行了改善,例如警员识别,我都举出一些例子,监警会亦认同这些做法的方向正确,所以要继续做下去。
 
  香港警队是否一支专业的警队,这是毋庸置疑的,但在回答你这个问题时,或许亦容许我说说警队的角色。在监警会的报告中,有一个总结的章节是说「警察的角色」。警队的角色仅限于执法,他们会按《警队条例》所订,警员是肩负起维持治安这个责任,他的角色是受到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所规范;警务人员是没有政治角色,只有一个执法角色。若有任何警务人员在执法或非执法期间,超越或可能超越其法定的权限,则须依法问责。但很不幸,在今次事件里,我们看到很多抹黑警察、指控「警暴」,往往成为了在今次政治示威里的一个武器,更无辜的是警务人员的家属受到形形色色的伤害。正如监警会所说,过去多个月的事件,重创了警队在本地和国际的形象和名声,以及市民大众对于警队的信任,我为此感到非常伤感。在未来,我希望每位市民都会齐心协力,让我们重建警队和市民的良好关系。
 
  至于你提到特区政府还有没有其他工作以平息争议,其实我刚才在开场发言,亦承认了这本审视报告的发表不是等于这件事告一段落,争议肯定会持续,但最少有三方面的工作是要继续严肃跟进。在严肃跟进这三方面的工作,希望亦可以化解部分争议,譬如有关警察的投诉;有关被捕人士是否有违法,将会由法庭裁决;大家很信任的廉政公署,亦正在跟进一系列在修例过程中针对警队的投诉,这些工作会继续进行。在各方面,我仍然会非常支持这些工作的进行。多谢。
 
记者:林太,你好,有三条问题想请教。第一,林太你刚才提到用了十个小时去看那份报告,有些细节你应该也留意到,其实「721事件」和「831事件」里都有提到警员有些表现不理想,譬如有便衣警员去到现场看到「白衣人」,没有作任何汇报或者任何行动;譬如警员在地铁站内用胡椒球枪射人、瞄着别人的头来打,或使用催泪弹时没有考虑到通风问题。其实林太你会否亲自去促请或督促警队去改善这些情况?这是第一。第二就是在「831事件」中在太子站驱散了记者,梁主席刚才亦有提到引发了一些争议和谣言,但驱散记者的情况其实至今时今日仍存在,亦有对着记者使用胡椒喷剂或警棍。你刚才提到希望记者和警方有一个工作守则,你会否认为在这个工作守则里,警方至少承诺不会使用胡椒喷剂或警棍对付记者?第三个问题是你刚才的发言,其实完全没有提及有关警员的暴力行为,亦说到识别身分都是向着一个良好方向,但其实反修例运动已经是十个月的事了,这些情况仍未有一个确实的日子究竟何时会全都做好,你会否亲自去督促警务处处长去做好这些工作呢?谢谢。
 
行政长官:简单回答你几个提问。所有涉及认真落实、严肃跟进我刚才在开场发言的所有工作,包括监警会的52个建议,我都会亲自关心、亲自督促,所以我说我已经要求保安局局长成立专责小组,他亦要亲自督促每一个建议如何跟进、如何落实,亦要向我作出定期的汇报;当然在定期汇报的过程中,如果我觉得步伐太慢、或者跟进不够认真,我一定会作出督促。在整个报告里,当然它是事实的陈述,你会看到不是所有内容都是正面的,有人批评报告去「美化」,是与事实不符;监警会亦提出了一些负面的观察,所以才会有52个要求可以改善的措施建议。我相信警务处处长邓炳强一定会带领警队认真作出这些改善。
 
  至于警队和记者在采访期间,特别是采访这些大型公众活动,往往会衍生了暴力的情况,这些冲突至今日也未停止过。几日前又有这些事,我也收到很多记协、记者会的信,警务处处长亦很重视这件事,应该除了郭sir发了信给这些新闻组织,亦邀请大家透过专业团体和他见面。我真的在此呼吁大家开心见诚,坐下来研究如何在未来这些情景下,可以既满足记者采访,亦不会妨碍警方执法,做到两全其美。这是不会容易的,不过我希望大家努力。
 
  至于我刚才提到警队是说他们的身分识别,这些工作已经进行,我举了两个例子,在头盔的记号或一些行动呼号,是适用于两类有特别任务的警队,在一般看不到身分识别号码时,就采取这个做法。既然监警会都很认同这个工作,所以我刚才亦主动说,这个不需要待专责小组研究就马上将它全面落实。

记者:是否不能承诺不使用胡椒喷雾对记者?

行政长官:我不能在此对任何在执法过程的事宜去作出承诺,一定要在执法过程中,大家有一个理解,所以如果能够制订一个工作守则就最好,如果有人违反了工作守则,届时就有根有据可以作出投诉。
 
记者:林太你好,想问几条问题。第一是监警会的报告其实强调没有调查权,报告内容是源自警方,他亦表示不可以谴责,其实为什么不愿意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去找出「香港的真相」呢?你刚才亦提过,迟来的公义不是公义,但是现在检讨委员会你又拖,其实为什么不能换成独立调查委员会去招揽一些社会的贤达?很多人都表示愿意,为什么你不这样做?另外就是,刚才你都提过很多报告,你都是说冲突、破坏,但监警会本身开宗明义就是监察警方,为什么没有提到一些警方的问题?「721报告」说南边围,即警方不拘捕「白衣人」是切合实际情况,你如何看待?刚才你亦再提过,要订立工作守则监察记者,提到星期日有冲突,但冲突当时的情况是警察围着一群记者,逼他们蹲下不让他们采访,还用胡椒喷雾喷他们,为什么你提及的反而是监察记者,而非检视警方的工作呢?可否解释一下?

行政长官:多谢三个问题。我从第三个答起。我没有用过「监察」这两个字,而订立工作守则亦都是监警会的其中一个建议。监警会建议警方与传媒可以共同草拟一份工作守则,完成这份工作守则后就可以让警务人员及记者在履行各自的职责的时候,可以确保自身的安全。而我亦承认香港有新闻自由、有采访自由,所以我们的目标是希望能够为记者提供协助──这是我刚才的说法,是为记者提供协助,但是不会对警方的执法行动造成障碍,因为毕竟警方在现场正进行执法行动。

  第二个问题,如果你有机会去阅读这1 000页的报告,特别是关于该六件事件,再特别是关于六件事件中的元朗七月二十一日事件,一共花了200页以上去形容七月二十一日的事件,而在差不多每分钟的事实陈述,并不是全部依赖警务处的资料,你是可以看到的。因为梁定邦资深大律师作为主席的要求是非常严谨,他一定要知道每一项资料的出处是哪里──据他跟我说,如果该些资料或该幅相片的出处是属于传媒,他是要付钱去买,到各位的传媒公司买,让他有根有据可以用这些资料──因此并不是偏颇、只是基于警务处一方的资料来写这份相当有份量的审视报告。

  关于独立调查委员会这个问题,其实我真的说过很多次,而政府的立场由始至终都没有改变。政府的立场很简单,我们不同意另外成立一个独立调查委员会去调查警察,尤其警察在一连串大型公众活动或示威期间进行是执法的工作,所以我既不认同,亦当然不会做。尤其经过了接近一年,这件事件已经变质,或者它原本的性质已经过时间表露得更加清楚,就是以暴力威迫特区政府满足他们的要求,而削弱警队就是更加让暴力分子得逞,所以我在这里再清楚说一次,我不会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调查警队。但一个独立的检讨委员会我很想做,我们花了半年的时间,无论是我本人、罗致光局长,我们到处找人、讨论,而且这些人都是在社会上有知名度、有公信力的人,他们很愿意帮,但不久之后就回来说「对不起特首,我们都是不想做,我家人也反对,因为看到任何与政府有关系或看似支持特区政府的工作,都没什么好下场」──这是他们说的话──可能在网上被「起底」,由他自己本人到他的子女、亲戚,全部被人「起底」;又可能如果他是一个有自己商业店铺的便会被人「装修」;再者,再危险点是出外会被人「私了」,如何在这种情况下可以挺身而出呢?所以希望大家明白,这一年以来对香港的伤害不单止是经济上的伤害、不单止是铁路的伤害,是我们公民社会、文明社会的伤害。这个伤害看来要一段时间才能愈合。

记者:你好,想问CE其实可不可以说清楚,究竟你们现时是否还有意去成立独立检讨委员会,因为其实你刚才说了很多都是说你邀请过的leader、社会的领袖,他们因为个人原因退出,究竟你们现时还有没有心去成立这个检讨委员会?那些领袖是何时通知你说不会再继续参与这个检讨委员会呢?为什么到现在才说这件事?第二个问题是想问,你刚才说到,现时在疫情影响下,目前最重要的是「撑经济、保就业」,是否代表这份监警会报告现时公布了,就觉得可以暂时将社会纷争放在一边,着力在经济上,甚至乎想用这件事去转移视线?
 
行政长官:第一,对于成立独立检讨委员会去了解香港深层次问题,我仍然是十分正面的。我本身也是读社会学出身,我在政府工作岗位里做过很多和社会有关、关心青年人的工作,我也很想进一步了解──虽然经历了这么多,我怎会不知道香港的深层次问题在哪里?但如果有一班专家、学者一起认真研究,都是一件好事,对于香港未来的发展是一件好事。现时的情况是,我们要有优先次序,先处理疫情、经济、就业一大堆问题;但这段时间,我们不会浪费,因为由现在到年底有七十多个这些研究都围绕着深层次问题。当日由独立评审委员会去邀请新一轮的研究申请时,他们已经定出了一些议题,这些议题全部都是围绕着这些深层次问题;我们给它们的时间是六个月,所以相信到年底前,这些研究就会完成,有助于我们更清楚勾划、进一步了解香港深层次问题应该从哪方面入手。
 
  第二个问题是疫情。疫情因为有反覆,所以大家又开始担心,同时间我们要处理的问题真的有很多方面,但我没有说过因为疫情,所有其他事都不做。针对一连串的这些社会性事件,刚才亦说过,起码有三方面是需要继续严肃跟进。
 
  第一方面是有关对于警察的投诉,监警会现时做完这个审视报告,它就要进入去很密集地处理这些给监警会的投诉;这五、六百宗须汇报投诉,我相信它会非常认真地去做。
 
  第二方面是有关涉及贪污的投诉,廉政公署正在进行调查,特别是社会关心的七月二十一日元朗事件。一般来说,廉署是不会说它收到什么投诉、正在调查什么事,但这件事因为当天的高度关注,廉署曾经证实过它正在进行调查,所以今天我亦可以公开证实它仍然就着这件事件进行调查。
 
  第三,大家要知道事情的真相──在每一次冲突里,被捕人士的真相──就要透过法庭。这八千多人的情况,需要加快,如果需要检控的就检控;照我所知,八千多人中,应该有一千人已经无罪释放。我们要加快进行这些检控、司法的工作。我在此必须顺带一提,今天下午区域法院判了第一宗在这次事件中以暴动罪入罪的案件,被告承认控罪,所以虽然量刑起点是六年,但判刑是入狱四年。在此,我必须再次劝告所有人不要犯法,尤其是青年人,犯法要付出一个很沉重的代价。多谢大家。
 
2020年5月15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21时2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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