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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会见传媒开场发言(只有中文)(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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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今日(五月十五日)下午会见传媒的开场发言:
 
  各位传媒朋友、各位香港市民:
 
  监警会主席梁定邦资深大律师今早联同四位监警会委员正式向我提交了这份长达1 000页的审视报告,我对主席和全体监警会委员以及秘书处多月来为撰写报告付出的时间、努力和心血,表示衷心感谢。
 
  是次审视工作是监警会鉴于去年六月因修例而引起的一连串大型活动而在七月五日会议上决定主动展开的,援引的是《监警会条例》(《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条例》)第8(1)(c)条:在警队采纳的常规或程序中,找出已经或可能会引致投诉的缺失或不足,向警务处处长或行政长官作出建议。
 
  我当时已经公开表示十分欢迎此项工作,并承诺政府会与监警会充分合作、要求报告直接交给我,并应公开。主席及委员今日下午亦为公开报告而召开了记者招待会。
 
  报告的文本是于本星期二定稿付印时已交了一份给我,我已详细阅读,认为是一份全面、客观,并且是以事实为基础,极有分量的报告;它审视了大量的文件、视频、图片;并在网上讨论区、社交媒体及影片分享平台寻找大量资料;更接收了社会各界及市民提供的资料,以清楚的时序将其审视的事件呈现出来,确保内容均有充分依据,做法亦公开透明。
 
  报告内容涵盖了整段时间,即由二○一九年六月九日至二○二○年三月的大型公众活动,审视了六个特定事件日子,包括社会高度关注的七月一日攻击立法会大楼、七月二十一日元朗事件和八月三十一日的港鐡太子站事件。除此以外,报告亦包括两项公众关注的议题,即在大型公众活动期间的警员识别和新屋岭扣留中心的拘留安排。
 
  我用了整整10小时一口气看完整份报告的中文版,除了赞赏监警会及其秘书处的尽责和努力,亦敬佩会方为厘定事实,从不同途径反覆查核资料并作出核对,务求提供一份以事实为依据、公平、公正的报告。我希望社会大众无论对今次社会事件抱持什么态度和政治立场,都能公道地评价这份报告。
 
  这亦是一份令人十分伤感的报告,大家翻开报告中的一页,或是刚才在记者招待会梁主席提到的一个表,这一页是记载由去年六月至今年二月的大型活动概览,大家见到冲突不断增加,至去年十一、十二月为高峰;暴力程度不断升级;利用互联网散播对警方仇恨言论不断扩散;香港这个世界上最安全城市之一不断遭受破坏,示威者及暴徒目无法纪,肆意伤害政见不同的人,令人痛心。我相信大部分香港人看完后都会问:这个是否我们熟悉的香港?
 
  诚如报告在「观察总结」中指出,示威活动在过去10个月已经变质,由最初的和平游行及公众集会演变为激进的街头示威,导致公众及个人财产受损、社会安宁受到严重破坏。
 
  从特区政府管治来看,整个活动亦都已经变质,由最初反对政府提出的《逃犯条例》修订,要求撤回草案至要求特赦被捕人士、要求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调查警察,以及要求实行普选,再变本加厉到部分人士鼓吹香港独立,要求外国介入,以至近日议会内外要解散警队,这些都是危害特区管治,居心叵测。这些不断扩散的暴力事件,若不有效和及时制止,将动摇「一国两制」和社会稳定,将香港推落万丈深渊。
 
  我现在想简单回应监警会提出的建议。
 
  整体来说,特区政府接纳监警会提出的52项建议,我已要求保安局局长成立专责小组,并亲自督导小组研究和跟进每一项建议,在有需要时征询监警会意见及定期向我作出汇报。
 
  我认为报告中的一些建议,其实是可优先考虑处理:
 
(一)检讨在大型公众行动中如何为记者提供协助,而不会对警方的执法行动造成障碍;并检讨是否有需要一如监警会所建议与传媒共同草拟一份工作守则,让警务人员及记者在履行各自的职责时,可确保自身安全。在推展有关工作时我认为亦可参考外国做法。我知悉警务处处长因近日的关注已邀约新闻组织见面,希望各传媒专业团体能正面回应这项建议。
 
(二)检讨警方内部及与其他相关部门在大型行动中的协调工作,包括警察总部指挥及控制中心与前线警务人员、警方与集会主办单位的沟通等。
 
(三)因应公众使用社交媒体的情况日益普遍,提升警方监察社交媒体的能力,制定程序和制度以迅速及有效处理公众的关注和不实的恶意消息。同时亦应检讨向公众发放信息的机制,提高透明度,减轻公众的忧虑和消除揣测或传言。

(四)汲取新屋岭扣留中心的经验,检讨临时羁留处的安排及改善设施,希望能够更好地达致维持法治和尊重被捕人士权利的目标。警方早前已决定停用新屋岭拘留被捕人士,专责小组会确定不再使用新屋岭作为临时拘留中心这个早前的决定。
 
(五)就大型公众活动期间的警员身分识别,监警会同意警队目前采取增添识别的措施,包括在头盔上展示编号以及使用行动呼号,这正朝着正确的方向迈进。警方会尽快完成这方面的工作,并让市民清楚了解相关安排。
 
  监警会专题审视报告的发表并不等如自去年六月九日起发生的社会事件已告一段落。因为这些大型公众活动和持续的暴力事件导致有大量对警察的投诉和对被捕人士的检控工作,仍须严肃跟进:
 
(一)截至二○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监警会共收到542宗须汇报投诉(reportable complaints)及1 099宗须知会投诉(notifiable complaints)。我留意到刚才记者招待会监警会秘书长已经更新了上述的数字。监警会的严重投诉个案委员会会监察所有相关的须汇报投诉,而所有投诉警察课的会面和搜证工作均由监警会的观察员计划作观察,以确保整个过程公平公正地进行。截至三月底,监警会已收到158宗须汇报投诉的调查报告,正由监警会审核。当然这个数字亦在刚才更新了。
 
(二)廉政公署正处理28宗与「反修例」有关的怀疑贪污个案,26宗涉及警务人员。基于保密原则,廉政公署不可透露个案资料,但早前署方因公众高度关注曾公开证实正调查与元朗七月二十一日事件有关的投诉。
 
(三)在事件中警方一共拘捕了超过8 300人,控告超过1 600人,被控告的首三位罪行分别为「暴动」、「藏有攻击性武器」及「非法集结」,其中被控告的是三名只有12岁的青少年。我们会为警方、律政司和司法机关提供所需资源,确保案件能早日得到裁决,以彰显公义,因为迟来的公义已非公义,Justice delayed is justice denied。
 
  另外一项跟进是我早前提出的独立检讨委员会。去年九月,我宣布会邀请社会领袖、专家和学者,就社会深层次问题进行独立研究和检讨,向政府提出意见。其后几个月,我们为成立独立检讨委员会做了不少筹备工作,劳工及福利局局长亦协助我接触多位社会领袖、专家和学者,邀请他们担任这个委员会的主席和委员。当中有几位是愿意承担这份艰巨的工作,而我亦一度计划在今年年初宣布成立独立检讨委员会。可惜,这些原本答应出任主席和成员的人士,最后向我们表示因个人理由未能参加委员会的工作。
 
  与此同时,香港从一月底开始受到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严重影响,整个政府以至社会必须把所有精力放在防疫抗疫工作上,就算疫情稍为缓和,相信在未来一段颇长时间,香港的经济都会陷入严重衰退,特区政府目前须优先处理的是撑经济、保就业。
 
  但这不等如特区政府在过去一段时间没有做任何事情协助各界研究社会深层次问题。事实上,去年十一月,政策创新与统筹办事处(创新办)在公共政策研究资助计划下推出了一轮特别的申请,目的是资助本地研究机构和智库就与香港社会深层次问题相关的重要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议题作出研究。创新办共接获210份申请,并根据由李行伟教授担任主席的独立评审委员会的推荐,最终资助其中79项研究,拨款总额达3,100万元,预计全部项目可于二○二○年年底,即今年年底完成。我相信,这些研究对我们了解社会事件的因由和社会深层次问题会很有帮助,所以待疫情和经济稳定以后,以及这些研究完成后,政府会再考虑如何推展下一步工作。
 
  当大家翻阅这本报告时,相信会被大量配合得天衣无缝的网上海报、口号等文宣所吸引。事实上,正如监警会指出,这些宣传资料相当有效,它们既能团结示威者、动员人士参加示威、散播虚假新闻和未经核实的资讯,甚至用作武器,把警员及其家属「起底」,煽动对政府和警方的仇恨,其后亦教导示威者如何制造汽油弹、袭击警察等。这些网上大量涌现的揣测和谣言,令不少市民信以为真,包括监警会认为完全没有证据支持,亦是「超乎寻常主张」──这六个字是监警会的报告所写的──是完全「超乎寻常主张」的警察太子站内杀人然后掩盖事件的这个说法。所以如何监察有人在网上散播假消息,将是一项我们须认真研究的工作。
 
  最后,我想强调法治是香港成功的基石,是确保香港能够持续进步和发展的核心价值。
 
  法治的其中一个必不可少的元素是市民必须守法,并在法律容许的界限内行使各种自由和权利。
 
  对于那些鼓吹「违法达义」、「公民抗命」的人,我请他们深思,法庭近年在裁决一些相关案件中提出的重要观点。
 
  第一个观点是每一个人都有争取自由、民主、公义的权利,但此等权利不能凌驾其他市民安居乐业的权利,亦非违反法律、破坏社会安宁、损毁他人财物的答辩,更非减低刑责的借口。
 
  第二个观点是如果有人因为有极强的信念,无论这个信念有多么崇高,但他不惜一切地把其看法强加于社会,如同骑劫一样,所以无论用意有多良好,此等行为亦不会为社会所容忍。
 
  第三个观点是这些不惜一切包括以暴力将看法强加于社会的情况,如果我们在初期发展时不予遏止(包括判以阻吓的刑罚),日后要制止便非常困难。
 
  我和我领导的特区政府,以及香港警队将义无反顾地向这些暴力行为说「不」,防止香港治安情况转差,确保香港市民能够继续享有他们在法律界限内的自由和权利。
 
2020年5月15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9时5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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