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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福利措施记者会答问内容(附图/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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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今日(一月十八日)就有关多项劳工福利措施的执行举行记者会。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刘怡翔、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博士、社会福利署署长叶文娟和财经事务及库务局首席助理秘书长(库务)朱丽芳亦有出席。以下是记者会答问内容:
 
记者:各位,你们好。想问其实今次推出这个津贴涉及的行政费需要多少?以及为甚么会一方面调高长者申领综援的年龄,但另一方面又要再花多一笔行政费来推出这个津贴?其实为甚么会这样多此一举?以及是否因为急着要「补镬」,即有这样多政党都反对时,花多一笔钱都在所不惜?同时,想问其实刚才都有提过,下月开始他们便可以领取那笔津贴,其实是否没有任何申领资格,即是他们亦不需要证明自己有持续找工作便可以领取这笔津贴?谢谢。
 
行政长官:其实某程度上我刚才的介绍都已经说过。第一,这个更改长者综援的年龄是没有省钱的考虑。如果在这个过程里,能够在落实时更顺畅,对于特别比较高龄的健全综援受助人可以安排得好些,特区政府是愿意做的,这个并不是花多点钱、花少点钱的问题,因为不改动政策都是以增多的1,060港元来支付,这是第一点。第二点,这个措施是不涉及额外的行政费。我刚才也说过,这个额外新的「就业支援补助金」是同步,即是同时发放。当他们领取标准金额时,他便会多了这笔补助金,所以并不存在有甚么额外的行政费──是同步、无须申请,亦不涉及他要去证明些甚么。顾名思义,既然改了政策,60至64岁支援你就业、帮助你就业,但亦认同在就业过程中可能需要有少许补助金。如果你未找到工作,我们都要继续支付,所以在这情形下,没甚么额外行政费可言。而且我们会尽量方便,用电脑系统,但署长亦告诉我,如果电脑系统在二月一日未能马上启动同步,我们会在一段很短时间用人手处理,确保受助人在最快时间可以因为他是一位60到64岁的综援受助人,在二月一日后在这个支援就业的政策下,标准金额是二千多元,那1,060元亦可尽快给予这受助人。
 
记者:特首,你好。想问其实有跨党派即建制和泛民都要求搁置申领长者综援的年龄由60岁去到65岁,你刚刚都提到其实改这个年龄是没有省钱的考虑,那么为甚么还要坚持不搁置?以及看到昨日你亦约见了建制派会面,但其实亦有泛民都联署要求想与你见面,是否因为上星期的言论,所以只是想向建制派「补镬」?会否即将都约泛民那边见面?谢谢。
 
行政长官:我回答第二个问题。第一个问题其实我们都反覆说了,不过请罗局长再说──没有省钱的理据,是有其他政策的理据。不过如果大家想我们再重复一次,罗局长可以很清晰地再重复一次。
 
  关于约见议员,首先我必须要说明,本届政府自我上任之后,与立法会的沟通是多了。我定期出席立法会的次数是多了很多,除了每年四次叫作「长版」的答问时间,即是90分钟,亦每月加多一次质询时间,是半小时。换句话说,同一个月有时候会去两次,例如今个月已经做了一次「长版」,今个月应该是三十号亦会做一个「短版」。在这些会议上,我会听议员的意见和回答议员提问,亦给我机会更好掌握议员对各方面政策的看法。第二,对于多党派的谘询,行政长官有做,每一年的《施政报告》或者财政司司长每一年的《财政预算案》,都是跨党派请他们来向我们说他们的意见。第三,我在任内这十八个月亦按需要主动约见跨党派议员,包括泛民议员,亦按他们的要求去见面,其中有两个例子:第一,就是大家记得去年这个时候,因为「拉布」、因为「塞车」,所以要调动财委会的议程,我是逐个党派去邀请见面,当时泛民议员亦有出席。另一个场合就是张超雄和邵家臻两位议员对于长者安老院舍有很强烈的意见,希望亲自向我反映,我是亲自见两位议员的。所以在这样的情形下,如果有议员要见,是可以见的,但是不等于行政长官没有约见个别政党和议员的自由。如果行政长官连约见哪位议员、哪个机构都没自由,我不知道我怎样有效做行政长官。我觉得如果有部分泛民议员有这种情绪,是否有少许妒忌或心不舒服?我只能够说如果我们有重要议题,跨党派议员要见面,我都尽量会抽时间去见。如果你说在未来日子──尤其是现在特区政府都提出在今年内我们会作出一些检讨,刚才罗局长说了,有关综援系统里豁免入息计算是可以重新检视、改善,而我说过关于延续到下年三月三十一日的41支综援自力更新的服务亦可以检视──如果跨党派议员就一系列综援的议题想约见我,我都乐意安排。不过,在此先此声明,我的日程是非常忙碌的,现在看来可能在未来两星期亦难以做到,因为我于本星期日便会飞往瑞士出席世界经济论坛,整个星期亦不在香港,但从来我都不会特别拒绝去见跨党派议员。我请罗局长说说第一个问题。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第一个问题我相信已经不断重复。刚才特首在开场发言都说,这是在二〇一五年的人口政策讨论,如何令一些较为年长的人士能够持续就业。另外,在二〇一七年(一月发表)的《施政报告》之前,特别讨论如何改善一些年长人士的福利问题,所以作出了有关决定。
 
  虽然我在二〇一七年七月一日才出任劳工及福利局局长,但我个人看不到这个政策决定的过程出现甚么特别问题。在政策上我一直都公开说,更改有关定义(长者综援合资格年龄)是迟早的问题,而这个本身在政策没有问题,所以基本上不需要搁置这个年龄的更改。
 
  但由于整个政策的考虑,本身并不是基于为了省钱,所以既然在这个前提之下,如果我们社会希望给予这些较为年长的健全人士多些帮助,我觉得是可以接受。所以我希望大家明白,因为很多时候讨论都是说「长者」、「长者」,但我很多时候公开说,当大家一谈到长者,就想起七、八十岁的人,不是说60至64岁的健全人士。
 
  政策的核心变化,是如何鼓励以前至到59岁,现在至到64岁的人就业,如何提供有关支援。所以政策本身,我们觉得从这层面上不需要调整,不过如何能够进一步关怀这班较为年长的健全人士,我们觉得可以做多一些。
 
记者:特首,你好,两个问题想问。想问第一个问题,综援新政策,即加ESS钱那里,这有没有期限,还是永久性、会延续下去不会取消?第二个问题就是既然政府省钱不是一个首要考虑或考虑其中的因素之一,为何不把──社会上有声音指长者综援其实有很多东西是现在健全成年人是没有的项目,例如一些社区生活补助金、眼镜费等等。既然不是一个省钱的考虑,为何不将部分这些补助金都给予60至64岁这群人士,弥补他们,即又再拉窄少少差距以作出支援?两个问题,谢谢。
 
行政长官:请罗局长。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这是一个长远项目。当然所谓长远项目,即是在设计上这是整个制度的一部分,不是一个临时的部分。当然不排除不知道多少年后,我们在检讨综援所有其他项目时有不同优化或调动。因为考虑这个整体问题,我们考虑过很多选择。今次这个是在众多选择中,我们觉得最简单亦最清楚,在执行上亦最容易。
 
  其他——譬如我举一个很明显的例子——大家可能留意,昨日(一月十七日)大家很多估计的新闻,有时我称之为「估闻」,指我们给予那些不能工作——即没有工作能力的人——1,030元,后来更正为1,060元,可能收到一些声音也说不定。明显是大家在整个安排有很多误会,譬如以为今次政策的调整会影响那些没有工作能力的人。
 
  虽然我不断重复地表达,仍然有很多朋友,包括可能是立法会议员,甚至是跟进这个政策的传媒朋友(会有误会),都可能因为这个政策——综援是比较复杂的。所以如果我们考虑某一个做法、哪一个选择时,其中一点我们要考虑,表达是否容易清楚,令执行上容易。这个(新措施)在众多我们听到的意见或者想得到的可能中,这是最简单、最容易执行。
 
行政长官:我都补充一句,我希望大家看全套,我们对于60至64岁健全、可以工作的人士今次提供了全面的支援,除了在现金支援──因为有这1,060元的「就业援助补助金」,我们回复到一个健全人士单身标准金额──在综援自力更生综合就业援助计划里,我们亦有不少服务给他,甚至那里本身有一些津贴,或者我请叶署长说说。
 
社会福利署署长:在自力更生综合就业援助计划中,我们有(非政府机构)社工或非政府机构的同工与每名受助人倾谈,了解他们相关的问题。
 
  就业培训方面,我们会按其需要为他们提供一些特别的培训。在未来的日子,我们会再检视整项计划有甚么地方可以提升。我们会与劳工处及雇员再培训局加强协作,希望将来与非政府机构可以更加全力协助这些有工作能力的综援受助人,协助他们重新就业。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我补充两点。如果在这段期间,这位60至64岁的健全人士适合参与就业挂钩的雇员再培训局的全时间训练课程,在有关课程中,他会收到一些津贴,在我们的豁免计算入息中,大部分都可以「袋入自己袋」,所以会改善他的收入。
 
  另外,如果在过程中,他要乘车、求职而产生一些支出,对现时59岁或以下的成人,我们都提供相类似的津贴,即可以申领有关支出,最多为两年共2,000元。所以这些支援可给予——我们真的很希望能够帮助这班健全的朋友能继续就业。
 
记者:特首,有报道说昨日你与建制派议员会面时其实都有说过对劳福局上调长者综援的申请年龄是不知情,亦不知道有关政策是写进了《财政预算案》。其实究竟这件事是否真的,是否你真的不知情?如果是的话,如果作为行政长官由一个政策的酝酿到实施,其实这个这么重要的政策为甚么会不知情?谢谢。
 
行政长官:我不会透露我与任何人士在闭门会议里的交流及说过甚么,但这个政策我不可能不知道,因为刚才罗致光局长引述这个政策的源起,这个政策的源起是上一届政府的人口政策检讨,那份报告是二○一五年发布。刚才罗局长引述的说话,即是不要令年长的人士失去他们工作的意欲,是在那一本报告中出现的。而当年是谁公布这本报告?是本人,因为这个人口政策检讨的督导委员会主席是政务司司长,是我本人。当然你说在哪天生效,二月一日可能我真的未必会知道,但有一个这样的政策,这个政策背后的理念,我是完全知道,亦可以说是我有份参与,所以有些人现在说我不知,我甚么都不知,这个肯定不是事实。但刚才我在开场白都说了,政策的制订和政策的落实执行有时候是两码子事。政策的制订,看完数据,有根有据,评估过,有需要时经过行政会议或是内部的司局长讨论,然后放在《施政报告》中公布,是正常的程序。今日我说的三个措施都曾出现在《施政报告》,包括上一届最后一份《施政报告》和本人的《施政报告》中,但在执行上有很多细节,做过政府的人都知道,执行一些事宜时都会很痛苦,因为有很多各式各样的考虑。难怪前人会说「治大国如烹小鲜」,但恐怕本人今日作为行政长官已经没有甚么机会入厨房,我已没有甚么机会落厨,所以去到一些执行的细节,我或许真的不知道,但当我知道这些执行细节令到社会产生关注,令到一些我本来很想帮的基层工人受到影响,我便有责任,所以我刚才一开始说我是责无旁贷,我不会怪责去制订这些执行细节、去「煮饭」的那些同事。既然现在知道在执行过程可以改善,便马上改善,所以今日以最高效率──过去几日每天都开会,来向大家公布这三个涉及福利和劳工的措施,我们是有一个新交代,有一个更好的落实方法。
 
记者:想问其实这次长者综援这个措施是否「好听」点便叫从善如流,难听点便叫「跪低」?另外,想问当初说调高长者综援年龄是想鼓励就业率高些、多些人工作,但是现在这么宽松,任何人去到那个岁数、是健全的都领取到的话,会否使找工作的意欲会低些,会否变成自打嘴巴?以及如果找工作要有补助金帮助的话,为甚么其他年龄层没有?
 
行政长官:罗局长你回答吧。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刚才我也有提到,我们希望最重要能够做到鼓励他们就业。因为现时综援制度的就业支援涵盖至59岁的人士,慢慢逐步至60岁就会停止,所以我们希望将这个工作继续延续和协助他们。综援制度的资料告诉我们,不少健全人士实际上都肯出外工作,所以有这个豁免计算入息的方法。刚才所说,我们会继续思考是否可以再优化,增加他们就业的动力。
 
  我相信令健全人士就业,对他们在身心上都是好的,这个工作我们会努力做。我看不到这个问题在原则上有何变化,不过在优化上希望能够做得更加好,协助他们。
 
记者:但给钱如何可以每人有,即如果单单给钱的话而不是有些……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我不太明白你的问题。因为综援设标准金额、特别津贴,我不知道你的问题是否代表……
 
行政长官:你可否重复你的问题,因为我也不明白。
 
记者:即意思是原本说要调高年龄便是想他们有多些人工作,那年岁数你们认为他们还能工作的便去工作,那便不会有这么多人领取综援。但现在无论如何都会给钱他们的话,那怎样做到令到他们去工作的效果?如果只是给钱的话,如何令他们更想去工作?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整个就业支援最重要的目标,是希望健全人士可以透过就业改善生活,因为综援只是提供一个所谓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当然,现时增设「就业支援补助金」,我们相信都是提供一个很基本的生活水平,他们仍然得到这些就业支援,加上豁免计算入息的安排,我相信应该有足够鼓励让他们出外工作。
 
行政长官:或者我再具体帮你去明白这件事是甚么回事。假设二月一日后这个新政策推行,一位61岁人士来到我们的社会保障部,我们便会为他提供刚才我说的自力更生支援计划,无论由社署提供或由非政府机构提供。但是在新政策之前,这位61岁人士来,我们保障部的姑娘会跟他说,你是属于长者年老类别、不应该工作、是非健全人士,分别就在此。所以不只是钱或金额的问题,社会上人人都想自力更生,亦不会说领取了3,500元后就一定不工作。我现在手上没有数字,或许叶署长可以补充──今日正领取长者综援类别里的长者其实都有工作,都享有豁免入息,但是对这些人士,我们会说其实你不用工作,你都是非健全人士,不过如果你要工作的话便工作,同样计算一个豁免入息。他日,我们便说你是60到64岁,我们主动积极帮你去找工作,分别就在此。
  
记者:特首,你好。想问这个「就业支援补助金」,是否即是受助人如果成功求职就不会再发放?还是一直发放?他找到工作的时候是否会根据他的标准金额去扣,视乎豁免入息上限?另外就是今次这个补助金是否涉及经立法会批出新的钱,还是透过部门的内部资源调配就可应付得到?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我想刚才都已重复说过,这是基本上作为一个补助金,只要他是一个60至64岁的健全人士,他就可领取,只不过在这个过程我们亦会继续向他提供就业协助。现时,正如刚才特首所说,我们没有很仔细地计算有关金额有多少,不过如果就算有,很初步思考我们内部的资源调配都能够满足该调整。
 
记者:特首,你好。想问刚才特首说ESS(「就业支援补助金」)时,主要是为了鼓励就业,但政府是否承认这班中高龄人士,求职是有困难,或者他们本身可能因为程序或制度的规限,而不在伤残成人或体力欠佳的成人组别,政府做这件事的目的是甚么?你想帮他们还是鼓励他们就业?这亦是社福界的争议。另外就是关于补贴,因为长者综援有另一些补贴,例如牙科、配眼镜等,这班60至64岁的中高龄人士,会否给予他们这些补贴?另外,昨日立法会已经通过要求你们搁置这个调高门槛,你有没有信心这个不知道是否「补镬」的措施会得到立法会的支持?
 
行政长官:罗局长。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刚才提到,就算大家思考一个55至59岁的人,今天他求职,相对一个40至44岁的人,都有不同的情况。
 
  所以如果大家思考刚才我讲一个数字——都几奇怪,当我昨日上午在立法会说的时候,没有一份传媒报道我说的数字——即七成的55至59岁正领取综援的成人,属于健康欠佳或有残疾的人士。实际上只有三成,换言之就算是55至59岁现正领取综援的朋友,都只有小部分属于健全人士,是需要出外求职。所以到60至64岁,我相信情况亦会更加明显。当然,所以正因如此,我们需要看在就业支援计划,如何加强和优化以帮助他们。
 
  究竟我们可否得到立法会议员的支持?我们会继续在有需要时与他们沟通。因为我相信始终综援制度都比较复杂,而有不少朋友都会有一些误解,希望释除他们的疑虑、误解和一些可能是担忧。我相信是可以得到大家的接受。
 
行政长官:多谢各位。

(请同时参阅谈话全文的英文部分。) 
 
 
2019年1月18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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