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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于劳工福利措施记者会开场发言(只有中文)(附图/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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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今日(一月十八日)就有关多项劳工福利措施的执行举行记者会。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刘怡翔、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博士、社会福利署署长叶文娟和财经事务及库务局首席助理秘书长(库务)朱丽芳亦有出席。以下是林郑月娥的开场发言:
 
各位传媒朋友、各位香港市民:
 
  今日这个记者招待会是就近日有几项劳工福利政策执行的情况在此作一个交代。大家会留意到今日我们背后的屏幕是沿用了二○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我公布特区第五届政府班子时的屏幕,里面写着要达致我在竞选时「同行」的口号。本届政府的班子、官员、公务员是需要以一个「关心」、「聆听」和「行动」的施政态度,日常的工作是更多「创新」、「互动」和「协作」。
   
  我今日选择用这个作为我们这次记者招待会的背景,是希望可以再次向市民重申我们这个承诺。本届政府的承诺是以一个关怀、聆听和行动的施政方针服务香港市民。我亦对我自己的同事,无论司局长、政治委任官员或公务员有这个要求,大家要在工作上寻求创新和突破,要多些协作在部门与部门之间的统筹,亦应该与社会各界有更多互动,所以这承诺将会在本届政府未来的三年半我们都坚守的。另一个目的是希望提醒──提醒我自己本人、提醒我的政治委任同事和所有特区政府的同事,我们真的要认真去落实这个我们对于市民的承诺。
   
  就那三项近日推行的劳工福利政策,政策目标是存在的,亦不是突然间想起要做一些事,而是经过一段时间的酝酿,亦先后在不同的《施政报告》里提出过,这三个措施都可以说是有理有据,但在落实执行时是大有改善空间。所以在过去这一、两个星期,当立法会议员、社会上关注的人士甚至是传媒的报道或评论,反映了这三个政策可能在执行上出现了种种问题。我作为行政长官,尽管这些是很运作上问题,但都是责无旁贷,要领导特区有关官员解决这些在执行上出现的问题。所以在过去几日,差不多我每日都要召开跨部门会议去了解究竟在执行上出现了甚么问题,我们有甚么补救方法。
   
  首先,我不知道大家是否完全掌握我提出的这三项近日将会落实执行的福利和劳工措施,所以我简单说说。第一个措施当然是引起很大的争议、关注,传媒也广泛报道的,就是把社会福利署下的综援制度中一个名为长者综援类别的年龄界别由今日的60岁改为65岁。如果大家了解的话,申领综援是有不同原因,所以综援系统里有不同的类别,其中一个就是长者综援受助人这个类别。其他的包括非长者,即我们俗称的健全人士,因为失业、低收入、单亲的原因需要领取综援;同样,非健全人士亦有因为健康欠佳或伤残而领取综援,所以是一个类别的划分,不是在说不让某一些人士领取综援,这个我必须要强调,因为综援系统是香港社会一个非常重要的社会安全网,这个安全网是不会有损破,令有些人士没办法进入这个安全网得到一定的保障。
   
  第二个措施,其实与我们现时在说的就业援助,亦是正在说的综援系统有一定关系,但是或许在社会上未被广泛报道,就是社会福利署本来按已经是几年前提出为支持或支援一些需要找工作做的综援受助人,社署委托了一共26个非政府机构,在港九新界各区一共有41队支持就业的援助队伍,但由于过去因失业领取综援人士的数字大幅下降,所以审计署都曾经提出一个意见,希望我们优化、重整,从而做到更物有所值。本来今年三月要整合这41支队伍成为比较少的数目,更加聚焦去帮助有需要人士,所以无可避免让人感觉正收缩一些支援综援受助人的服务。
   
  第三个措施就是我本人在这届政府提出的,对于政府各个部门外判合约里的非技术员工,我们应该为他们提供更好的雇佣福利,所以我在二○一八年《施政报告》提出了在二○一九年四月一日之后,这些基层非技术员工在一些外判合约里将获得更好的福利。这包括三方面──第一,持续做满12个月,我们会为这些员工提供一个6%约满酬金;做满一个月他们亦会在法定假期有薪金;如果在八号风球或以上他们要工作,亦在合约里会给他1.5倍工资。
   
  这三个看似都是很合理,亦有根有据的措施,在执行上出现了不同的问题,在过去这段日子引起一些关注,所以我们今日会提出一些改善执行的措施,具体情况由两位局长讲解,我会简单说说我们的目标。第一就是长者综援年龄界别的改变是纯粹配合香港人口政策,因为人的长寿和人口老龄化令我们过去几年推出了不同有关退休年龄的措施。大家都记得,例如新入职公务员的退休年龄是65岁,二○○○年后入职的公务员亦可以选择做到65岁;有些叫乙级的保安员亦修改了法例,可以由65岁提升到70岁;劳工处和雇员再培训局亦特别推出了一些针对中高龄就业人士的支援服务。整体目标都是希望能够为香港提供更多劳动力,亦回应到这些中高龄人士其实都有志就业,改善自己的生活条件,但碍于不够支援或有其他减低他们工作意欲的安排,令他们无法就业。所以,在这个情况下,我们根本一定不是为了省钱,这个措施完全没有,再说一次,完全没有节省综援开支的考虑。
   
  有见及此,我今日提出为了让这政策能够更加有利于受助人,可以落实推行,我们将会在这政策生效当日,即是今年二月一日,就会为60至64岁健全申领综援的人士,即是一般因失业领取综援的人士,同时发放一个新的补助金,名称是「就业支援补助金」(Employment Support Supplement),以顾及他们要去找工作或者就业时候的特别情况,从而鼓励他们投入劳动市场。这个新的「就业支援补助金」是同时发放,与其他他们享有的综援金,譬如标准金额、租金津贴,是同时发放,无需申请,亦不会因为这位受助人无办法找到工作而扣减。
   
  这1,060元是怎样计算出来呢?它就是等于今日的单身健全长者和单身健全成人的标准金额的差额,亦是社会上广泛在说相差了1,000元的那个分别,所以这次我们会提供这个1,060元的「就业支援补助金」。一如其他社会保障的标准金额和补助金,它亦按年按着通胀调整,所以笼统来说,实际这些60到64岁申领综援的人士,他们获得的综援金额是不会减少的。反之,一个健全、可以找工作做的综援受助人,我们会为他提供整套的就业支援措施,待会请罗局长在此详细说说。
   
  至于第二点,指可能会影响那41队由26个机构正提供的自力更生综合就业援助计划,当然正如我刚才所说,它都有理有据的,因为以前审计署认为这些队伍成效不高、使用率偏低,所以社署要整合它。但时间上又似乎好像不太吻合,一方面我们要求更多人需要这些服务,因为60到64岁申领综援的健全人士将会被转介到这些服务机构以接受支援服务,但是如果同时间,例如三月底,社署要整合减省这些服务,便好像有少许自相矛盾。所以,我今日宣布这41队综援自力更生综合就业援助计划将会延续一年至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为止。当然你会问那之后如何?稍后我再会说一说,我们有一些议题需要争取在今年内作出检讨的。
   
  第三个其实在目标和理据上是完全没争议的,反之是得到议会很大的支持、社会很大的认同,就是改善在政府服务合约里非技术员工的待遇。大家都记得,我都公开说过几次,我曾经在去年农历新年后,在二月二十七日请了200多位在我们几个部门里当非技术员工的朋友到礼宾府,一方面是趁新春期间向他们表示感谢,另一方面亦是听他们对于现在做这些合约员工的意见,包括一些聘用他们的合约承办商对于今日政府批出合约有甚么意见。其后就由劳福局局长领导一个政府内部小组去检讨我们如何采购这些有大量非技术员工服务的合约,在今年的《施政报告》公布了改善合约里非技术员工的雇佣福利。大体上直接员工受惠到的福利有三项──第一,就是持续做满12个月的外判员工可以获得6%的约满酬金;第二,受雇满一个月,他可以享有法定假日的薪酬;第三,如果在八号风球或以上时他需要工作的话,他亦可以获得1.5倍工资。
   
  但是问题就在生效日期上,因为要改动很多新款合约注入这些新条款,所以它的生效日期定于二○一九年四月一日。出现了的落实执行情况就是当我在十月十日宣布了有新政策会推行,由十月十日开始到今年三月三十一日各部门批出的合约,因为是未有新合约条款出现之前,他们都只能够以旧的合约条款去招标及批出合约,所以这批员工未能够享有我们将于二○一九年四月一日可以推出的一些加强改善雇佣福利的条件。这个事实上不是很理想,因为既然可以说得出这个政策,是希望尽快到位,可以帮到更多非技术员工。经过初步评估,事实上有不少这些合约的,从三大采购部门,即是房屋署、食环署及康文署得到的资料,好像我刚才所说,由二○一八年十月十日我在《施政报告》公布改善的政策,到二○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以旧的合约条款批出或将会批出或将会招标的这种非技术员工的合约大约有120张,涉及的员工、非技术员工超过10 000人,总合约金额是52亿元,有些合约是一年,有些是两年,有些是三年的。你可以想像如果有一个合约承建商,它投了一个合约是今年二月一日以旧的条款生效,但这个合约期是三年的,换句话说,在它这个合约内的非技术员工在未来的两年零十个月,他都只能够以旧的,即是没改善到的合约条款受聘,这是非常不理想的,可能亦有些议员认为是同工不同酬的现象。
   
  所以,我又决定在今日宣布,政策的目的是确保所有在新政策公布之后,即二○一八年十月十日《施政报告》公布当日起至二○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政府各个部门批出涉及这些非技术员工的合约,所有工人都能够在今年二○一九年四月一日起享有我刚才说的三项雇佣福利。我们现时估计涉及的额外开支,以刚才说的120张合约,大概总合约金额是52亿元,涉及的额外开支是超过三亿元,但这是一个初步评估。如果有在这三大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同样有这个现象,同样有这种合约,一律都是按着我今日公布的方法来做。我们会补足财政给这些部门去履行他们在新的合约之下需要动用的款项。当然仔细的工作相当复杂,因为已批出的合约是要政府与这些合约承办商更改合约;正在招标的合约须要更改招标条款;未招标的合约亦须要重新注入这些新的合约条款,是由四月一日生效,但是为了保障及让更多基层员工能够享有我们已经有决心去改善的雇佣福利,我觉得这大量工作和额外开支是完全值得的。
   
  这三个落实执行的措施看来我们都能够提出一些改善方案,希望我们进一步真的去执行时,能够不引发更多关注或问题。在此,我停一停,请两位局长再详细说说。当然劳福局局长负责的是综援制度,所以无论是关于长者综援的定义,或者这些非政府机构提供的就业支援计划都是属于劳福局和社会福利署的。今日大家见到刘怡翔局长在此是因为政府的服务采购政策是属于财经事务及库务局中的库务科统筹和负责的,还有如果要补足开支的款项都是由库务科来负责,所以刘局长会向大家介绍一下接着的工作会是怎样进行。先请罗局长。
  
 
2019年1月18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7时5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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