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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食肆怀疑食物中毒个案最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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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署卫生防护中心今日(十一月二十七日)就十一月二十日调查旺角一食肆的三宗怀疑食物中毒个案,公布调查进展。

  卫生防护中心确认五宗新增个案,分别为:
 
  1. 一男一女,他们于十一月十九日晚上于该食肆进食,13至14小时后先后出现腹痛、腹泻及呕吐等病征;
  2. 两男一女,介乎25至31岁,他们于十一月十九日用膳,八至15小时后先后出现类似病征;
  3. 一男三女,介乎20至32岁,他们于十一月十七日晚膳,13至20小时后先后出现类似病征;
  4. 三男四女,介乎40至52岁,他们于十一月二十四日晚上用膳,三至28小时后先后出现类似病征;及
  5. 三名男子,介乎43至57岁,他们于十一月二十二日午膳,14至24小时后先后出现类似病征。

  其中12人已经求医,无需入院。全部受影响人士情况稳定。

  此外,早前公布的第三宗个案新增一名37岁男病人。

  卫生防护中心发言人说:「署方至今就该食肆近期录得共八宗个案,涉及30人。流行病学调查显示,其中三宗新增个案在食物环境卫生署开始调查和采取控制措施前已在相关食肆进餐,大部分受影响人士曾于该食肆进食卤味。署方已通知食物环境卫生署相关新增个案,调查仍然继续。」

  市民进食卤味时,应注意以下健康建议:
 
  • 光顾清洁卫生的食肆;
  • 留意食物从业员是否保持良好个人卫生;
  • 留意卤味是否盖好或放在防虫及隔尘的柜内陈列;
  • 留意陈列卤味的柜有否放置未经烹煮的食物;
  • 购买卤味后应尽快食用;及
  • 将剩余的卤味存放雪柜,进食前应彻底翻热。
 
2017年11月27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20时5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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