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长官会见传媒谈话全文(只有中文)(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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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特首,梁继昌议员是否有利益冲突,须要辞退这个专责委员会的委员?
行政长官:梁继昌除了他是因为他说我被外国及香港税务局调查,而成为我告他那件诽谤案的被告之外,我这一两日发现他有其他的身分冲突,令到他不适宜继续做专责委员会的委员。如果他继续做委员的话,他就是这件事的报案人、主控官和陪审员。为什么是主控人呢?因为是他在二○一四年十月十日,根据他自己所说,根据他Facebook所说,是写信给税务局局长,要求税务局局长亲自调查我在UGL协议下所收的款项是否应该交税。而根据他Facebook所说,他发信之后,他还打电话给税务局局长去追问这件事。又根据他Facebook所说,税务局局长回覆他那封信里,说清楚根据香港法例,税务局是不会向第三者披露税务的细节的。
因此,即使梁继昌作为一个专业的会计师,他不知道一个税例下,一个这么简单的规定,税局局长说了给他知道。意思就是说,在两年多后的今日,他是应该知道,税务局调查、或不调查我,他是不会知道的。而他在税务局收到他的信件后,两年后,他在立法会作为一个呈请人,这就是主控的身分,作为一个呈请人,他提出要成立一个专责委员会调查这件事。而大家都知道,在立法会的机制下,只需要有二十个,即是说不到三成的立法会议员同意,就可以成立一个专责调查委员会,使得我成为在香港社会、在国际层面,被立法会调查的一个人,这个是十分不公道的。
而他明知道,因为他本身是专业人士,而我亦多次说过,我在这两年半的时间里,是完全没有接过香港税务局或者外国税局任何的接触,遑论是调查。到今日他仍然坚持我被香港或外国的税局调查,他本身已有一个既定立场。他要留在这个专责委员会内,他就做了报案人、做了主控官──因为他是呈请人──之后他要继续做陪审员,这个是违反公义的。既然梁继昌,既然泛民这么重视立法会这个专责调查委员会它的调查的公信力,这个委员会每一位委员在香港市民心目中的形象的问题,我相信梁继昌议员他没有其他的选择,他必须辞职。
记者:但你这个质疑为何要在周浩鼎被揭发了修改文件后才提出,而不是梁继昌,或者甚至你入禀控告他的时候已经提出?第二想问青年旅社这个项目,除了元朗和大埔这个项目外,另外四个青年旅社项目的落成日期仍然都是未知道,这样是否能够回应到青年想上楼的诉求?
行政长官:另外那几个项目会尽快动工,一共还有五个其他项目,一共有二千八百个(宿位)。事实上二千八百个(宿位)相对于今日的租金贵、房价高的情况,要满足我们广大青年人的合理住屋需要,确实是杯水车薪的。我们希望有关的非政府组织,因为土地是他们的,在这个计划下,他们出土地,政府全资出兴建费用,兴建这些青年宿舍,一共有二千八百个单位(宿位),这个是我们向前行的一步,但数量不够,要解决青年人和其他年龄组别人士的住屋需要,一定要大量增加各类房屋,包括公营房屋、包括私人房屋的供应量。
第一个问题是什么呢?既然立法会,包括立法会专责委员会,用这样的尺度,有部分人吧,用这样的尺度,认为周浩鼎要辞职,而周浩鼎亦已辞职,我们应该用同样的尺度,来去(量)度梁继昌。梁继昌不能够,泛民支持他的人、护短他的人,亦不能够用双重标准、双重尺度去(量)度周浩鼎和梁继昌。过去一两日,我不断翻查梁继昌在网上的Facebook,由他在二○一四年写信给税务局局长、打电话追问税务局局长,他一直有在Facebook披露他过去这些言论和动作的,请大家深究一下。
完
2017年5月20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16时55分
香港时间16时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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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会见传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