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长官会见传媒谈话全文(只有中文)(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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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行政长官梁振英今日(五月二十日)下午出席香港青年协会大埔青年宿舍暨青年空间动土典礼后会见传媒的谈话全文:
 
记者:特首,梁继昌议员是否有利益冲突,须要辞退这个专责委员会的委员?
 
行政长官:梁继昌除了他是因为他说我被外国及香港税务局调查,而成为我告他那件诽谤案的被告之外,我这一两日发现他有其他的身分冲突,令到他不适宜继续做专责委员会的委员。如果他继续做委员的话,他就是这件事的报案人、主控官和陪审员。为什么是主控人呢?因为是他在二○一四年十月十日,根据他自己所说,根据他Facebook所说,是写信给税务局局长,要求税务局局长亲自调查我在UGL协议下所收的款项是否应该交税。而根据他Facebook所说,他发信之后,他还打电话给税务局局长去追问这件事。又根据他Facebook所说,税务局局长回覆他那封信里,说清楚根据香港法例,税务局是不会向第三者披露税务的细节的。
 
  因此,即使梁继昌作为一个专业的会计师,他不知道一个税例下,一个这么简单的规定,税局局长说了给他知道。意思就是说,在两年多后的今日,他是应该知道,税务局调查、或不调查我,他是不会知道的。而他在税务局收到他的信件后,两年后,他在立法会作为一个呈请人,这就是主控的身分,作为一个呈请人,他提出要成立一个专责委员会调查这件事。而大家都知道,在立法会的机制下,只需要有二十个,即是说不到三成的立法会议员同意,就可以成立一个专责调查委员会,使得我成为在香港社会、在国际层面,被立法会调查的一个人,这个是十分不公道的。
 
  而他明知道,因为他本身是专业人士,而我亦多次说过,我在这两年半的时间里,是完全没有接过香港税务局或者外国税局任何的接触,遑论是调查。到今日他仍然坚持我被香港或外国的税局调查,他本身已有一个既定立场。他要留在这个专责委员会内,他就做了报案人、做了主控官──因为他是呈请人──之后他要继续做陪审员,这个是违反公义的。既然梁继昌,既然泛民这么重视立法会这个专责调查委员会它的调查的公信力,这个委员会每一位委员在香港市民心目中的形象的问题,我相信梁继昌议员他没有其他的选择,他必须辞职。
 
记者:但你这个质疑为何要在周浩鼎被揭发了修改文件后才提出,而不是梁继昌,或者甚至你入禀控告他的时候已经提出?第二想问青年旅社这个项目,除了元朗和大埔这个项目外,另外四个青年旅社项目的落成日期仍然都是未知道,这样是否能够回应到青年想上楼的诉求?
 
行政长官:另外那几个项目会尽快动工,一共还有五个其他项目,一共有二千八百个(宿位)。事实上二千八百个(宿位)相对于今日的租金贵、房价高的情况,要满足我们广大青年人的合理住屋需要,确实是杯水车薪的。我们希望有关的非政府组织,因为土地是他们的,在这个计划下,他们出土地,政府全资出兴建费用,兴建这些青年宿舍,一共有二千八百个单位(宿位),这个是我们向前行的一步,但数量不够,要解决青年人和其他年龄组别人士的住屋需要,一定要大量增加各类房屋,包括公营房屋、包括私人房屋的供应量。
 
  第一个问题是什么呢?既然立法会,包括立法会专责委员会,用这样的尺度,有部分人吧,用这样的尺度,认为周浩鼎要辞职,而周浩鼎亦已辞职,我们应该用同样的尺度,来去(量)度梁继昌。梁继昌不能够,泛民支持他的人、护短他的人,亦不能够用双重标准、双重尺度去(量)度周浩鼎和梁继昌。过去一两日,我不断翻查梁继昌在网上的Facebook,由他在二○一四年写信给税务局局长、打电话追问税务局局长,他一直有在Facebook披露他过去这些言论和动作的,请大家深究一下。



2017年5月20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16时5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