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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锦田南发展计划的排污设备工程获授权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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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已授权进行元朗锦田南发展计划的排污设备工程计划,有关公告今日(十一月二十五日)刊宪。

  排污设备工程计划包括下述项目:

(i)建造约1 380米的无压力污水干渠及相关的沙井,并接驳至锦泰路现有污水干渠;以及
(ii)进行其他附属工程,包括将现有的行车道、行人路及路旁带恢复原貌。

  土木工程拓展署将负责该计划的建造工程,工程将会与元朗锦田南发展计划的道路工程一并进行。

  政府发言人说:「该项排污设备工程计划将会提供必要的排污基建,用以妥善处理拟议锦田南发展计划所产生的污水。」

  该项排污设备工程计划的详情已于二○一六年三月二十四日及四月一日刊登宪报。
 
2016年11月25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0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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