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总署回应传媒查询
**********
土地契约(地契)是政府与土地业权人签立的私人契约,土地业权人须确保土地的用途符合地契条款。现时,大部分工厦的地契订明,地段只准作「工业及/或仓库」用途。因此,若把工厦改作其他用途(例如零售用途),除非业主已向地政总署申请并获批豁免或更改相关的用途条款,以及在适用情况下事先取得所需的规划许可,否则便可能违反地契条款。地政总署会根据现行部门政策,就违契情况采取执行契约条款行动。
由于私人地契数量庞大,而且牵涉的范围和用途甚广,地政总署的现行做法是按「风险为本」原则作出执管,当分区地政处接获怀疑工厦有违契情况的投诉后,处方会作出跟进,并因应接获投诉的数量及其他工作订定工作优次,率先处理涉及较严重并危害公众安全的违契个案。
一般而言,违契情况一经证明属实,分区地政处会按照现行部门政策及工作优次,采取适当的执行契约条款行动,包括向业主发出警告信,规定于指定期限内纠正违契用途,否则便会把警告信送交土地注册处注册在案。警告信一经注册,物业买家便会知悉地段被「钉契」,物业交易通常会因而受到影响。地政总署会保留权利,按照个案的情况和执管优次,采取进一步的执行契约条款行动。
地政总署过去三年(二○二○年至二○二三年上半年)处理在工厦涉及违反契约的执行契约条款行动的统计数字如下:
年份 | 二○二○年 | 二○二一年 | 二○二二年 | 二○二三年 一月至六月 |
证实违契及于年内发出警告信的个案数目 | 261 〔54〕 (4) |
344 〔81〕 (2) |
519 〔86〕 (2) |
220 〔51〕 (4) |
证实违契及于年内把警告信送交土地注册处注册的个案数目 | 99 〔38〕 (2) |
148 〔39〕 (2) |
205 〔43〕 (2) |
85 〔25〕 (1) |
( ) 的数字内为「观塘骆驼漆大厦」的统计数字
注:由于个案可能跨年处理,因此年内警告信送交土地注册处注册的个案,未必与该年发出警告信的个案数目相同。
九龙东地政处因应投诉,于本年七月巡查观塘骆驼漆大厦的怀疑违反契约单位,并因而向4个单位的业主发出警告信,要求在指定时限内纠正违契事宜。
完
2023年8月28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21时57分
香港时间21时5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