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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放宽部分社交距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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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九月三十日)公布,考虑到最新疫情发展及有关风险管控需要,将由十月六日起放宽部分社交距离措施。
 
  香港新冠疫情近日放缓,每日新增个案由九月初单日超过11 000宗,下降至近期徘徊3 000至4 000多宗,反映疫情已逐渐平稳。政府在管控传播风险的前提下,决定于下一个14天周期放宽部分社交距离措施,容许更多社交及经济活动,以期平衡风险和经济动力。
 
  有关措施涉及《预防及控制疾病(规定及指示)(业务及处所)规例》(第599F章)规管的餐饮处所和表列处所,包括餐饮处所每枱人数上限将由8人增加至12人;所有表列处所现时每组人数上限为8人的活动亦将放宽至12人;酒吧/酒馆及夜店/夜总会的每枱人数上限将由4人放宽至6人;餐饮处所宴会人数上限由120人增加至240人;以及取消邮轮「公海游」的熔断机制。
 
  至于其他社交距离措施则维持不变,当中包括就参与宴会的人士、酒吧/酒馆及夜店/夜总会顾客进行快速抗原测试的要求;有关使用「安心出行」及「疫苗通行证」的要求和就持「红码」/「黄码」人士进入处所的限制;市民于交通工具和指明公众地方佩戴口罩;以及在公众地方禁止羣组聚集等要求。
 
  政府特别提醒市民,「疫苗通行证」 的适用年龄由今日开始降至5岁。5至11岁儿童进入任何「疫苗通行证」适用处所,均须符合「疫苗通行证」下订明的接种要求,即接种两剂新冠疫苗,或接种第一剂疫苗后未满三个月。至于12岁或以上人士在「疫苗通行证」下接种第二和第三剂新冠疫苗之间的宽限期亦已由六个月缩短至五个月。
 
  为配合上述「疫苗通行证」新安排,「安心出行」已加入新功能。用户更新程式后,可同时储存自己及最多八名同行人士的「疫苗通行证」。儿童或家人亦可携带及出示印有疫苗接种纪录二维码的纸本纪录,或以储存于手提电话的相片展示二维码,作为「疫苗通行证」之用。政府在此提醒处所管理人/掌管人,以上述方式携带及出示「疫苗通行证」二维码,均属「疫苗通行证」安排下所容许的做法。
 
  政府会密切观察疫情整体发展,在未来每个14天周期,检视放宽社交距离措施的空间,务求在疫情持续稳定的情况下,让市民生活进一步复常。
 
  在十月六日至十月十九日期间生效的具体措施(第599F章下的限制详情见附件一)包括:
 
(一)餐饮业务
 
(1)除特定处所(见附件二)外,餐饮业务负责人在每天凌晨零时至上午四时五十九分,须继续停止售卖或供应供在有关业务的处所内进食或饮用的食物或饮品;及如该业务在某处所(或某处所的部分范围)售卖或供应食物或饮品,供在该处所内进食或饮用,餐饮业务负责人须关闭该处所或该范围(视乎属何种情况而定)。受影响处所可继续以外卖及外送方式售卖或供应食物及/或饮品。餐饮业务负责人亦须于餐饮处所入口处张贴告示,提醒顾客不应于餐饮处所毗连的地方进食或饮用饮品。所有顾客如进入餐饮处所参与宴会,或进入处所内的酒吧/酒馆范围,必须出示在过去24小时内进行快速抗原测试或48小时内进行核酸检测所得的阴性结果证明,否则不得内进。餐饮处所每枱最多12人,可进行不超过240人的宴会活动,场内继续禁止进行任何现场表演及跳舞活动。
 
(2)酒吧/酒馆可于每天上午五时至翌日凌晨一时五十九分营业,每枱最多6人,顾客人数为处所容纳量上限的75%。场内继续禁止进行任何现场表演及跳舞活动。所有酒吧/酒馆的顾客必须继续于进入有关处所前,出示在过去24小时内进行快速抗原测试或48小时内进行核酸检测所得的阴性结果证明,否则不得进入有关处所。
 
(3)餐饮处所及酒吧/酒馆的其他规定及限制继续适用,包括离开餐桌时不得饮食并必须佩戴口罩;所有顾客(只购买外卖的顾客除外)必须在进入处所前利用其手机/其他流动装置上的「安心出行」流动应用程式扫描「安心出行」场所二维码;而餐饮处所及酒吧/酒馆负责人须使用政府提供的最新版本「验证二维码扫瞄器」流动应用程式扫描顾客的电子针卡、医学豁免证明书或康复纪录二维码。
 
(二)表列处所
 
(4)泳池、体育处所、健身中心、美容院及按摩院、公众娱乐场所、游乐场所、游戏机中心、活动场所、宗教处所、理发店/发型屋、浴室、派对房间、夜店/夜总会、卡拉OK场所、麻将天九耍乐处所和邮轮的管理人须遵守第599F章下的相关限制。当中,每组人数上限一般增加至12人。所有涉及表列处所运作的员工须每三天在进入处所前进行快速抗原测试。夜店/夜总会每枱最多6人,继续禁止进行任何现场表演及跳舞活动,而顾客则必须继续于进入有关处所前,出示在过去24小时内进行快速抗原测试或48小时内进行核酸检测所得的阴性结果证明,否则不得进入有关处所。工作人员及顾客除在获豁免的情况下,其余时间均须全程佩戴口罩。市民在体育处所及符合换气量要求的健身中心进行运动时,则可以不佩戴口罩。
 
(5)会址及酒店或宾馆的管理人须继续遵守第599F章下的相关限制,而处所内的餐饮处所、酒吧/酒馆及表列处所须遵守所有适用的规定。
 
(6)商场、百货公司、超级市场及街市或市集的管理人/掌管人须继续遵守第599F章下的相关限制,包括以被动查核模式符合与「安心出行」及「疫苗通行证」有关规定。
 
(7)电影院、表演场所、博物馆、活动场所、宗教处所等处所的人数限制维持为处所容纳量上限的85%。顾客可在电影院放映厅内饮食。
 
(三)佩戴口罩要求
 
(8)延续《预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规例》(第599I章)下强制佩戴口罩的要求。任何人士在登上公共交通工具时,或在身处公共交通工具上时;或在进入或身处港铁已付车费区域时;或进入或身处指明公众地方时,均须一直佩戴口罩。市民如身处《郊野公园条例》(第208章)第2条所界定的郊野公园及特别地区内的户外公众地方,或在户外公众地方进行剧烈活动(例如运动或跑步),可以不佩戴口罩。
 
(9)在第599I章下,获授权人员可拒绝未有按规定佩戴口罩的人士登上该交通工具或进入该区域,亦可要求该人佩戴口罩及离开该交通工具或该区域。任何人违反有关条文即属犯罪,最高可处第三级罚款(10,000元)。此外,获授权公职人员可向未有按规定佩戴口罩的人士发出罚款通知书,相关人士可藉缴付定额罚款解除因该罪行而须负的法律责任,罚款金额为5,000元。
 
(四)羣组聚集
 
(10)除获豁免者外,继续禁止在公众地方进行4人以上的羣组聚集。有关规定同样适用于未有遵从第599F章下相关规定或限制的餐饮处所、酒吧/酒馆及表列处所内的羣组聚集。
 
(11)在符合相关要求的情况下,不超过30人的本地游活动可继续进行。有关要求包括(一)相关员工已接种三剂疫苗,并在出团当天于本地游活动开始前进行快速抗原测试;及(二)所有游客均符合「疫苗通行证」下当时适用的要求。如所有游客在出团当天于本地游活动开始前均已进行快速抗原测试,有关人数限制可放宽至100人。
 
(12)任何人参加受禁羣组聚集、组织受禁羣组聚集,或拥有、控制或营运进行该聚集的地方及明知而容许进行该聚集,根据《预防及控制疾病(禁止聚集)规例》(第599G章)均属犯罪,最高可被罚款25,000元及监禁六个月。参加受禁羣组聚集的人,可藉缴付定额罚款解除因该罪行而须负的法律责任,罚款金额为5,000元。
 
  政府发言人表示:「政府在放宽各项抗疫措施时,必定会采取谨慎态度、稳扎稳打,务求预防疫情反弹,尽量避免在复常路上走回头路。」
 
  「另外,本地季节性流感活跃程度自二○二○年二月以来一直处于低水平,香港市民现时对流感的整体免疫力较低。研究显示,同一时间感染新冠和流感,有较大机会出现较严重的并发症甚至死亡。」
 
  「卫生署卫生防护中心辖下的科学委员会于今年八月取得共识,新冠疫苗可与流感疫苗同时接种。为方便市民,多个场地会陆续为合资格人士同时接种两种疫苗,包括医院管理局及卫生署指定设施。各区社区疫苗接种中心会由十月六日起,让五十岁或以上接种新冠疫苗的香港居民,选择同时免费接种流感疫苗。他们现可透过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接种计划预约系统预约。」
 
  「香港即将进入冬季,我们呼吁市民保护自己和家人,尽早接种新冠和流感疫苗,共同维持本地医疗系统运作。」
 
2022年9月30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21时5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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