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通行证」新安排周五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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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九月三十日起,五至十一岁儿童进入任何「疫苗通行证」适用处所,均须符合「疫苗通行证」下订明的接种要求,即接种两剂新冠疫苗,或接种第一剂疫苗后未满三个月。
由同日(九月三十日)起,十二岁或以上人士「疫苗通行证」下接种第二和第三剂新冠疫苗之间的宽限期,会由六个月缩短至五个月。
在新安排下,相关的「疫苗通行证」接种要求如下(详情可见早前发出的新闻公报):
五至十一岁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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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至十一岁儿童须满足以下条件,方会获视为符合接种要求:
(一)接种第一剂疫苗后未满三个月(须于接种第一剂疫苗三个月内接种第二剂疫苗);或
(二)已接种两剂疫苗。
十二岁或以上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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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岁或以上人士须满足以下条件,方会获视为符合接种要求:
(一)接种第二剂疫苗后未满五个月(须于接种第二剂疫苗五个月内接种第三剂疫苗);或
(二)已接种三剂疫苗。
政府特别提醒,市民应留意接种第二剂和第三剂疫苗的建议间距,特别是十二至十七岁人士接种第二剂和第三剂复必泰疫苗应相隔150日。
政府一直透过多种渠道便利市民接种疫苗,包括社区疫苗接种中心、公立医院新冠疫苗接种站及私家诊所等,市民可透过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接种计划的预约系统预约接种疫苗。
曾感染2019冠状病毒病的五岁或以上康复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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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曾感染2019冠状病毒病的五岁或以上康复人士的「疫苗通行证」接种要求,请参阅早前发出的新闻公报及相关资讯图表。
在感染前未曾接种任何新冠疫苗或只接种了一剂疫苗的康复人士,须在「康复纪录二维码」失效前(即康复后六个月内)根据接种要求接种额外剂量的疫苗,以符合「疫苗通行证」的接种要求。
在感染前已接种至少两剂疫苗的康复人士,无须再接种,但需要在「康复纪录二维码」失效前,透过电子疫苗接种及检测纪录系统或「医健通eHealth」流动应用程式下载其带有康复身分的疫苗接种纪录(「电子针卡」)。
更新「安心出行」及「验证二维码扫瞄器」流动应用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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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配合上述「疫苗通行证」新安排,「安心出行」已加入新功能。用户更新程式后,可以同时储存自身及最多八名同行人士的「疫苗通行证」,新功能旨在方便市民储存获豁免使用「安心出行」流动应用程式的同行人士的「疫苗通行证」,即十五岁或以下人士、六十五岁或以上人士,或残疾人士,便利他们一同进入「疫苗通行证」适用处所时展示。
家长也可使用「医健通eHealth」流动应用程式,添加子女为「我的家庭成员」,以同时查阅及出示自身及子女的「疫苗通行证」,家长可浏览「医健通」网页,了解相关操作。
儿童或家人亦可携带及出示印有二维码的纸本纪录或以储存于手提电话的相片展示二维码,作「疫苗通行证」之用。政府提醒处所掌管人,以上述方式携带及出示「疫苗通行证」二维码属「疫苗通行证」安排下所容许的做法。
政府已更新「验证二维码扫瞄器」流动应用程式至4.4.2版本,协助处所掌管人按最新的「疫苗通行证」接种要求查核及纪录到访人士的「疫苗通行证」。政府提醒相关处所掌管人须尽快下载最新版本的「验证二维码扫瞄器」。
政府发言人表示:「现时,本港的第三剂疫苗接种率达77%,已建立一定的防疫屏障。然而,作为我们的重点保护人群,『一老一幼』的新冠疫苗接种率仍有改善空间,而提升他们的接种率亦是我们保障整体市民健康及推动医疗复常的其中一个重要因素。」
「推行『疫苗通行证』旨在提升疫苗接种率,巩固防疫屏障,让香港市民继续有序回复正常生活。『疫苗通行证』亦避免未获足够疫苗剂量保护的人士进入人群聚集感染风险较高的处所。我们强烈呼吁市民为子女及/或家中的长者尽早安排接种新冠疫苗,让儿童及长者尽早得到疫苗保护。合资格接种第三/第四剂疫苗的市民亦应尽早接种,加强对自身的保护。」
完
2022年9月27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6时15分
香港时间16时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