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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就「完善法定最低工资制度」议员议案开场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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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孙玉菡今日(七月七日)在立法会会议就「完善法定最低工资制度」议员议案的开场发言全文:

主席:

  我感谢郭伟强议员提出这项议案,以及颜汶羽议员提出修正案,让大家可以就法定最低工资制度这个重要议题表达意见。

法定最低工资理念

  经过社会各界多年广泛讨论、酝酿和三方协商,《最低工资条例》(第608章)自二○一一年五月起实施,是保障劳工权益的重要里程碑。《条例》确立法定最低工资制度,设定工资下限,防止工资过低,并同时确保不会严重损害香港劳工市场的灵活性、经济发展和竞争力,以及尽量减少低薪职位流失。

法定最低工资的调整机制

  根据《条例》,最低工资委员会应行政长官的要求,须至少每两年一次就法定最低工资水平向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作出建议报告。

  委员会根据《条例》第三部分组成,当中包括来自政府、商界、劳工界及学术界的委员,专责就法定最低工资水平作出建议。委员会检讨法定最低工资水平时,会參考「一系列指标」涵盖整体经济状况、劳工巿场情况、竞争力,以及社会共融的數据;研究其他相关调查所得的资料;检视不同经济环境下,就各个法定最低工资测试水平进行压力测试的结果;以及听取社会对检讨法定最低工资水平的意見,务求在防止工资过低及减少低薪职位流失之间取得适当平衡,并顾及维持香港经济发展及竞争力的需要。

法定最低工资水平

  二○一一年五月实施的首个法定最低工资水平订为每小时28元,经过四次调升后,现行的水平为每小时37.5元。与法定最低工资实施前的情况比较,基层雇员的就业收入得到显著改善。二○二二年二月至四月的最新数字显示,就收入最低十等分组别全职雇员而言,其中撇除不适用最低工资的政府雇员及留宿家庭佣工,他们的平均每月就业收入较法定最低工资实施前的期间累计上升74.2%,扣除通胀后的实质升幅为26.2%。

  法定最低工资水平于二○一九年五月由每小时34.5元调高至37.5元。二○一一年五月至二○一九年五月,最低工资水平累计升幅为33.9%。期间整体甲类消费物价指数上升29.9%,升幅较法定最低工资的累计升幅为低。换言之,法定最低工资水平在二○一九年调升至每小时37.5元时,不单能够维持,甚至稍高于二○一一年首个法定最低工资水平的购买力。随后香港经济在二○一九年下半年步入衰退,新冠病毒对于经济活动造成广泛的影响。二○二二年二月至四月的最新数字显示,就收入最低十等分组别全职雇员而言,其中撇除不适用最低工资的政府雇员及留宿家庭佣工,他们的平均每月就业收入较法定最低工资实施前的期间累计上升74.2%,扣除通胀后的实质升幅为26.2%。

  最低工资委员会现正根据《条例》进行新一轮法定最低工资水平的检讨,并必须在今年十月底前向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提交建议报告。政府期望委员会一如既往全面检视相关数据及深入讨论,更希望委员会就建议的法定最低工资水平可以达成一致共识。

  主席,我会先仔细聆听议员的发言,然后在总结时,再就议员的意见作出回应。多谢主席。
 
2022年7月7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4时5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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