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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提醒市民第三阶段「疫苗通行证」下周二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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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阶段「疫苗通行证」将由下周二(五月三十一日)开始实施。政府提醒尚未符合第三阶段「疫苗通行证」要求的市民应把握时间,在五月三十一日之前接种相应剂量的疫苗。与此同时,其他合资格接种第三剂疫苗的市民亦应尽早接种第三剂疫苗,而无需等候至「疫苗通行证」六个月宽限期届满,以及早加强保护力。
 
  第三阶段「疫苗通行证」实施后,以下人士可符合接种要求,继续使用「疫苗通行证」:
 
(1)一般人士:(a)已接种三剂疫苗;或
        (b)接种第二剂疫苗六个月内;
(2)康复人士:(a)已接种三剂或两剂疫苗;
        (b)康复后六个月内;
        (c)康复后接种第一剂疫苗六个月内;或
        (d)12至17岁已接种一剂复必泰疫苗;
(3)外地来港人士:抵港六个月内并持有「临时疫苗通行证」;及
(4)获医生证明不适合接种疫苗人士,并持有「新冠疫苗接种医学豁免证明书」。
 
  根据卫生署卫生防护中心辖下的疫苗可预防疾病科学委员会和新发现及动物传染病科学委员会联同行政长官专家顾问团的建议,不确定曾否感染2019冠状病毒病的人士,或卫生署系统没有其康复纪录的人士,可安全地于康复后不少于28日接种下一剂疫苗。
 
  现行版本的疫苗接种纪录已包括接种者的出生日期和最新的接种或康复状况。市民可透过「2019冠状病毒病电子疫苗接种及检测纪录系统」网站(www.evt.gov.hk)、「医健通」或「智方便」流动应用程式下载最新版本的疫苗接种纪录。政府提醒市民(尤其是已接种疫苗的康复人士或12至17岁青少年)应使用最新版本的疫苗接种纪录(已包括出生日期和康复纪录)或医学豁免证明书,并将其相关二维码储存于最新版本的「安心出行」流动应用程式中。现行版本的「安心出行」及「验证二维码扫瞄器」流动应用程式会自动按相关阶段「疫苗通行证」的条件查核所提供的二维码是否符合要求。
 
  市民如就安装或使用「安心出行」流动应用程式方面有疑问,例如如何储存及展示「疫苗通行证」等,可致电「安心出行」电话热线(2626 3066)查询。热线每日上午七时至晚上九时运作。市民也可到政府资讯科技总监办公室设于25个港铁站的流动支援站,寻求职员协助,或透过「安心出行」专题网页(www.leavehomesafe.gov.hk/tc/)参阅程式的使用详情。
 
  因应第三阶段「疫苗通行证」五月三十一日开始实施,以及下一轮社交距离措施六月二日生效,政府相关部门会在五月三十一日凌晨零时至六月二日凌晨零时期间的适应期过后,在紧接的长假期到相关场所视察,以掌握「疫苗通行证」适用的指明处所有否遵行相关规定,以及进入及身处该些指明处所的相关人士是否符合「疫苗通行证」的要求。
 
  政府发言人说:「接种疫苗对于预防2019冠状病毒病感染者出现重症或死亡高度有效。推行『疫苗通行证』旨在提升疫苗接种率,巩固防疫屏障,让香港市民继续有序回复正常生活。我们强烈呼吁仍未接种疫苗的市民尽早接种疫苗,特别是感染新冠病毒后死亡风险极高的长者、长期病患者及其他免疫力较弱人士,应为自己健康着想尽早接种疫苗。符合接种第三及第四剂疫苗资格的市民亦应尽早接种。」
 
注1:不同类别人士在第三阶段「疫苗通行证」下的接种要求,请参阅政府五月十七日的新闻公报及「疫苗通行证」专题网站(www.coronavirus.gov.hk/pdf/vp_t1_CHI.pdf)。
注2:康复人士指感染或康复纪录已呈报并载于政府系统内的人士,下载「康复纪录二维码」安排请参阅政府四月十九日的新闻公报及「疫苗通行证」专题网站(www.coronavirus.gov.hk/pdf/vp_recovery_qr_CHI.pdf)。
注3:外地来港人士申报非本地疫苗接种或康复纪录及获取「临时疫苗通行证」安排,请参阅政府五月四日十九日的新闻公报及「疫苗通行证」专题网站(www.covidvaccine.gov.hk/pdf/nonlocalvacc_CHI.pdf)。
注4:获取「新冠疫苗接种医学豁免证明书」安排请参阅政府一月二十七日的新闻公报及新冠疫苗专题网站(www.covidvaccine.gov.hk/zh-HK/programme)。
 
2022年5月26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9时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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