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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收紧抵港人士入境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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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八月十七日)公布,因应全球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发展及专家的最新建议,将于八月二十日凌晨零时起,收紧从海外地区到港人士的登机、检疫及检测要求。曾逗留中风险地区的抵港人士如持认可疫苗接种纪录,在指定检疫酒店的强制检疫期最多可缩减至14天。
   
  卫生署卫生防护中心辖下的疫苗可预防疾病科学委员会和新发现及动物传染病科学委员会(联合科学委员会)联同行政长官专家顾问团(专家顾问团)于八月十六日进行会议,基于最新已知对2019冠状病毒病和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的科学理据,就有关已完成接种疫苗的抵港人士检疫要求提出了更新的暂拟共识建议(见另稿)。
   
  联合科学委员会联同专家顾问团指Delta变异病毒株有更高传染性,并正在全球急速传播,已完成接种疫苗的人士如感染Delta变异病毒株亦能将病毒传播他人。联合科学委员会联同专家顾问团注意到,外地输入个案为本地社区带来的风险对政府就本地疫情的防控工作带来愈来愈严重的威胁,遂在参考涉及已完成接种疫苗人士的输入个案数据后,更新早前的暂拟共识建议:即使抵港人士已完成接种疫苗而且血清抗体测试结果为阳性,强制检疫期最多亦只能缩减至14天。
   
  政府在参考了专家的更新建议后,将于八月二十日凌晨零时起调整相关的登机及检疫安排。政府亦会同时加强检测安排,就相关组别增加抵港后的检测次数至检疫及自行监察期间最少六次,以及要求完成检疫后的最后一次强制检测必须在社区检测中心进行。更新后各海外地区组别适用的登机、检疫及检测安排如下(详见附件):
 
高风险A组指明地区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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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登机/到港当天或之前21天曾逗留A组指明地区的人士,必须为已完成疫苗接种(注1)并持认可接种疫苗纪录(注2)的香港居民方可登机来港。A组指明地区适用的登机及检疫要求不变,惟检测次数会有所增加。详情如下:
 
(a)于指定检疫酒店强制检疫21天;
(b)强制检疫期间接受六次检测;
(c)其后七天自行监察;及
(d)抵港第26天到社区检测中心接受强制检测。
 
中风险B组指明地区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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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登机/到港当天或之前14天(有关期间)曾逗留B组指明地区,但没有逗留A组指明地区的香港居民,相关检疫安排如下:
 
(a)于指定检疫酒店强制检疫21天;及
(b)强制检疫期间接受六次检测。
 
  未持有认可疫苗接种纪录的相关非香港居民不可登机来港。
   
  至于已完成疫苗接种并持有认可疫苗接种纪录的相关香港居民及非香港居民,抵港后可获缩短检疫期。相关检疫及检测安排如下:
 
(a)于指定检疫酒店强制检疫14天;
(b)强制检疫期间接受四次检测;
(c)其后七天自行监察;及
(d)抵港第16天和第19天接受强制检测,其中第19天的强制检测必须到社区检测中心进行。
 
低风险C组指明地区人士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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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有关期间只曾逗留C组指明地区而没有逗留A组或B组指明地区的香港居民及非香港居民,相关的检疫要求不变,惟将加强检测要求。详情如下:
 
(a)于指定检疫酒店强制检疫14天;
(b)强制检疫期间接受四次检测;
(c)其后七天自行监察;及
(d)抵港第16天和第19天接受强制检测,其中第19天的强制检测必须到社区检测中心进行。
 
  至于已完成疫苗接种并持有认可疫苗接种纪录的相关香港居民及非香港居民,抵港后可获缩短检疫期。除将只接受认可疫苗接种纪录及加强检测要求外,相关的检疫要求不变。详情如下:
 
(a)于指定检疫酒店强制检疫七天;
(b)强制检疫期间接受两次检测;
(c)其后七天自行监察;及
(d)抵港第九天、第12天、第16天和第19天接受强制检测,其中第19天的强制检测必须到社区检测中心进行。
 
  政府发言人表示:「检测抗体的目的是作为对疫苗接种反应的证据,在更新的建议下,专家认为强制检疫期最多只可缩短至14天。因此,政府将收紧有关疫苗接种纪录的要求,已完成疫苗接种人士只能在出示认可疫苗接种纪录的情况下才可获缩短检疫期,并且不能再以血清抗体测试阳性结果进一步缩减检疫期。」
   
  发言人强调:「虽然最新证据显示接种疫苗未能完全防止感染Delta变异病毒株并阻截社区传播,但疫苗仍能为接种人士提供有效保护,免于感染后并发重症甚至死亡,因此仍未接种疫苗的市民,特别是最容易受新冠病毒影响的长者、长期病患者及其他免疫力较弱人士,应在本港第五波疫情来临前尽快接种疫苗,为自己健康做好防护工作。」
   
  政府会继续密切监察不同地区的疫情,以风险为本为原则,考虑一篮子因素,包括公共卫生因素(当地疫情、检测率、疫苗接种率、旅客流量和实际输入个案情况等),以及与本港社会经济相关因素,按风险程度及视乎情况需要调整相关地区到港人士的登机、检疫及检测要求。
 
注1:完成疫苗接种是指在抵港前的最少14天前已按相关指引完成接种建议的疫苗剂量,而有关疫苗属载列于就指明用途认可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列表(www.coronavirus.gov.hk/pdf/list_of_recognised_covid19_vaccines.pdf)上的疫苗。曾感染2019冠状病毒病并已康复的抵港人士,他们需接种一剂新冠疫苗,才可获视为已完成接种。
 
注2:认可接种疫苗纪录包括由香港发出的接种疫苗纪录、经世界卫生组织指明当地监管机构为严格监管机构的国家的相关主管当局或其认可机构发出的接种疫苗纪录、内地或澳门当局或其认可机构发出的接种疫苗纪录,或已与香港订定双边疫苗纪录认可协议的国家的相关主管当局或其认可机构发出的接种疫苗纪录。
 
2021年8月17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22时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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