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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委员会(城规会)今日(五月九日)宣布修订锦田北分区计划大纲核准图。
修订项目主要包括把以锦田河北面、高埔村东面、锦田公路南面和青山公路─潭尾段西面为界的多幅用地,由「未决定用途」地带分别改划为(i)「住宅(乙类)」地带,以反映已落成的住宅发展项目;(ii)「住宅(乙类)1」地带、「住宅(丁类)」地带、「住宅(戊类)」地带,以作住宅发展;(iii)「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为当地居民提供政府、机构或社区配套设施;(iv)「其他指定用途」注明「美化市容地带」,以发展锦田河南岸两旁的拟议河畔长廊,并促进美化毗连青朗公路及其连接路的土地;以及(v)「其他指定用途」注明「加油站」,以反映现有加油站。
「综合发展区(1)」地带及其他住宅地带分别已订明其建筑物高度和地积比率/总楼面面积限制。此外,锦田河南面沿「商业」地带北面界线的一幅狭长土地划设有非建筑用地,以延续拟议河畔长廊。
修订项目亦包括把长春新村附近、锦田河北面的多幅用地由「未决定用途」地带分别改划为「综合发展区(1)」地带以发展综合住宅、「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作渔农自然护理署凹头渔业办事处日后扩展之用,以及「农业」地带和「自然保育区」地带以反映现时状况;把锦田绕道北面和南面的两幅用地由「其他指定用途」注明「综合发展及湿地改善区」地带分别改划为「住宅(戊类)1」地带和「自然保育区」地带;以及为现有和拟议「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及「其他指定用途」注明「加油站」地带订明建筑物高度限制。
城规会又修改图则的《注释》以主要反映「综合发展区」地带、「住宅(丁类)」地带、「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自然保育区」地带和「商业」地带的相关修订;增设「住宅(乙类)」地带、「住宅(戊类)」地带和「其他指定用途」注明「美化市容地带」;加入「其他指定用途」注明「加油站」地带《注释》的「备注」;以及删除「其他指定用途」注明「综合发展及湿地改善区」地带的《注释》。
载有修订项目的锦田北分区计划大纲草图编号S/YL-KTN/8,现置於城规会秘书处、位於北角和沙田的规划署规划资料查询处、粉岭、上水及元朗东规划处、元朗民政事务处、锦田乡事委员会及八乡乡事委员会,让市民於办公时间内查阅。
市民可於七月九日或之前,就有关修订向城规会秘书处作出书面申述,有关申述将供公众查阅。
锦田北分区计划大纲草图复本现於北角及油麻地地图销售处发售。市民亦可於城规会网页(www.info.gov.hk/tpb)浏览该草图。
完
2014年5月9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0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