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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事务局局长谈立法会普选的可能模式(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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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政制事务局局长林瑞麟今日(十一月六日)下午出席策略发展委员会(策发会)管治及政治发展委员会的工作坊后,会见传媒的谈话内容(第二部分):

记者:局长,刚才你们做了总结之后,是否意味不会考虑两院制的方案,因为这会涉及修改《基本法》和不值得那么「大工程」地去做。请问是否会从你刚才所提及的几个可能性中选(一个方案)出来,写入报告内作一个结论?

政制事务局局长:关於两院制这个讨论,我们在以往的大会和工作坊都有提过,今日亦有请香港工商专业联会的钟逸杰爵士发表它的研究和言论。在过去一段日子,已经比较详细参详过这个可能性,刚才和大家所讲牵涉修改《基本法》附件,亦可能要修改超过附件二的范围。另一个考虑这只不过是一个过渡性安排,对整个特区的管治效率并太有利。我们要在今个月策发会大会做一个取决,是否暂时搁置讨论这一可能性。但(今日所举行)这只不过是一个工作坊,需要回到策发会大会大家再详细检视一下。我们除了立法会普选模式,亦要看一看行政长官普选模式,我们期望在明年上半年可以总结讨论作个报告,希望这个报告可以提供一个基础,给第三任行政长官和第三届特区政府继续推动香港特区的民主进程。

记者:你的总结会否就这个议题的几个方案中选出一个?

政制事务局局长:现在的情况和佳叔(刘兆佳教授)刚才和大家所讲,现在不同党派、不同政见、不同立场的策发会委员的分歧开始收窄了些。

第一大家知道要做这个普选并不容易,特别在立法会有一半议席是代表功能界别,你要不同的功能界别投票决定在某一个日子以后不再存在,是不容易的,是要一套各方都可以接受的实务的安排。在策发会里面,不同党派开始都正视政治的现实。

而第二方面,大家比较愿意研究下去,认为有多些空间可以能达致共识的是「一人两票」,或「一人多票」这一种立法会普选模式。在未来的几个月,都会在这方面讨论和研究。

记者:请问「一人多票」的方式如何可确保市民的多票?会否可能出现一些「一人有三票」或「一人有四票」的情况?会否出现不公平?怎样可以排除?

政制事务局局长:今日我们讨论的可能性,「一人多票」是每一个登记选民都是有同样的票数,例如地区直选的一票,每个登记选民都有。今日提出其中的一个模式是可以由功能界别来提出不同界别的候选人,例如商会的候选人、工会的候选人、专业团体的候选人等,由市民去选出这些候选人,可能是一票地区加三十票功能界别,今日委员提出是这种模式。亦都有委员提出未必单由这些功能界别提名候选人,可以将某一些议席留给不同行业背景的候选人,确保在立法会里面,有不同背景的议员服务市民,可以广纳贤能。

在这阶段,大家都明白,普选并不单是循地区直选产生,我亦要提关於另一方面,有一个反对派的议员在策发会之内,在立法会之内出过的意见,认为功能组别提名,由市民选这些候选人,未能完全满足普选的条件,有意见认为提名权和选举权都是要均等。但我们在这阶层尽量收窄分歧,看来「一人两票」或「一人多票」,我们可以有比较大的空间可以策动一个共识。

记者:如果由功能组别去提名,是否意味一定要有一个提名委员会或提名的body?这一组人又会如何产生?第二个问题是,关於分阶段落实方面,在今日的会议上有几多声音表示支持,几多声音反对?

政制事务局局长:其实由功能团体提名,由市民选候选人这个意见已是一段日子前提出,今日亦有委员提过。这个理念是由例如现在有权提名和有权选功能界别议员的组织去提名,包括商会、工会、专业团体、教师、社工的注册选民,由这些人提名候选人和由市民去选,这是一种模式。

今日亦有委员提过,并不一定单由这些功能界别的组织来提名候选人,如果要确保立法会有足够的人才去服务市民,可以将某一些议席留给有这种背景的候选人。至於怎样提名,今日未详细提出。

至於分阶段去落实立法会的普选,田北俊议员以前提过,今日他亦提过,可以分三届将现有的功能组别议席来取代。

记者:如果全部议席由地区产生,这是否不可行?

政制事务局局长:今日讨论又不是说不可行,之不过,除了地区直选所有立法会议席,亦有人提出过其他的模式,今日花多些时间的讨论,就是一人两票或一人多票,所以我花多些时间解释。

记者:即是直选都要分港九新界的名单?但这也不是功能组别吧?

政制事务局局长:其实「一人两票」的意见是这样的:港九新界一部分议席是分区直选,除了分区直选的议席,亦有部分议席由一个名单投票制,而这个名单投票制是全港九新界。所以譬如现在有六十席,三十席继续是分区直选,有三十席是名单投票制。市民投一票在分区直选,投一票在名单投票制,这个有不同的委员及与会者提出过。

记者:想就你的答案再作跟进。如果照这样做的话,这不是做不到由独立人士确保有均等的机会可以被选中?因为譬如以名单来说,其实某程度上是令到政党多了机会?你们会否因为考虑鼓励政党发展,而有新的名单?

政制事务局局长:首先,特区政府就这些模式并未有定案,现在仍然是「百花齐放」的阶段。我们会归纳所有提出过的模式,希望在明年上半年可以发表一份报告,继续收窄这些分歧。

正正是在外国的情况,譬如在日本有地区直选加名单投票制;或者在德国、在新西兰,也有地区直选加名单投票制,是侧重政党的名单。所以有委员特别提醒,我们在香港要留有空间让独立候选人参选;我想这是办得到的。现在你看在香港的地区直选,我们其实是一个「名单投票制」的制度,当中也有独立的候选人和非政党背景的候选人获选出。我想将来如果整体的模式如果有一个共识,那么怎样去设计仔细的选举安排,我想是可以有办法继续容许独立的候选人和非政党背景的候选人继续参选。

记者:想问就如何将功能组别转变为全港性的名单,即「一人多票」那一种,由功能团体去提名的一种制度?会上委员有否提出什么建议,由功能组别过渡至这个模式?

政制事务局局长:到目前为止,所提出的建议是比较简单的,由现有可以在功能团体中提名候选人的,仍由他们继续去提名,至於如何选出,则是由市民去选。未有委员比较再仔细地提出一套安排出来;但我们现在可以先作讨论,稍后如果真的要落实,政府方面当然可以继续做研究和作出建议。但在现阶段,我已说过多次,依然是百花齐放,未到百川汇流有共识的阶段。

记者:想问有关全港性的名单方面,今日有关名单的提议是proportional representation抑或是……?

政制事务局局长:我相信如果那是全港的名单投票制,那会是一个比例代表制的建议。在世界各地都是如果是名单的,都是以比例代表制产生的。今日都有与会者特别提到,世界各地现时整体的选举制度趋向,都是比例代表制度居多。而比例代表制下产生的选举结果和议会,会驱使执政者要考虑大党的意见、小党的意见,也都考虑他们所代表的选民的意见,变成我们在香港立法时需要考虑主流和非主流的意见。八月底我到过新西兰,当地以前是两大党轮流执政,是一个由两大党更替的制度。他们在大约十年八载之前开始名单投票制,比例代表制,这驱使他们的执政党需要与少数的党派合作,也要考虑社会上少数派的意见。

记者:梁家杰今日宣布参选,你是否鼓励多一些人参选特首选举?

政制事务局局长:在特区政府方面,我们的责任是按照香港的选举法例,公平、公正、公开地去办好行政长官和选举委员会的选举。至於个别人士、不同党派,只要他们符合参选条件,他们可以按照法例参选。

(请同时参阅谈话内容的英文部分)



2006年11月6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21时2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