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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事务局局长谈立法会普选的可能模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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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政制事务局局长林瑞麟今日(十一月六日)下午出席策略发展委员会(策发会)管治及政治发展委员会的工作坊后,会见传媒的开场发言(中文部分):

  多谢大家下午再来采访策发会会议。我首先讲讲今日会议的情况,随后由佳叔(刘兆佳教授)和大家分析一下。

  今日的策发会工作坊主要提及普选立法会的多种模式,大家都知悉,在《基本法》之下,香港的政治体制要求政府和立法会互相配合、互相制衡。因为这个安排,大家可以看到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从两个不同的选举渠道而产生。今日我们研究和讨论过好几个普选的模式,以组成立法会。

  首先和大家交代关於两院制的讨论,今日有多个委员对两院制的建议有所保留,他们有几方面的考虑。

  第一,两院制牵涉到起码需要修订《基本法》附件二。

  第二方面,如果由现在单一议会变为两层架构的议会,意味今后的立法工作需要经过两个院,对整体香港的施政和公共行政效率不利。

  第三方面,要考虑如果我们尽了很大努力,才去落实一个过渡性的安排,两院制可能只是一个过渡性安排,大家会感觉未必值得尽这样大的努力去做这一套过渡性安排。

  至於是否暂时搁置两院制的讨论呢?这要视乎今个月稍后十一月二十三日,策发会的正式会议的讨论和决定。

  至於其他普选的模式,今日也提过几种。有与会者建议今后在落实普选立法会的时候,应有部分议席由地区直选产生,有部分议席由全港一个名单投票制产生。即市民一人有两票,在地区直选有一票,在全港九新界的名单投票也有一票。

  另一模式大家提过的是保持地区直选,与此同时,将现有功能界别的选举转化为某一种普选,由功能组别提名,由市民选出这些候选人。这意味市民「一人多票」,即一票在地区直选,另外几票由市民选择不同功能界别的候选人。不论是「一人两票」或「一人多票」,有委员认为我们要确保在实行这新的普选模式时,要留有空间给独立候选人和非政党背景的人士去参选,因为香港是一个很多元化的社会,需要保留这些空间给独立候选人和不属於政党的人士来服务市民。

  最后有委员提出可能要分阶段去落实立法会的普选,可能分几届将现有功能界别选举转化为某种形式的普选。但与此同时,有委员重申认为二零一二年就落实立法会普选。

(待续)
 
(请同时参阅谈话内容的英文部分。)



2006年11月6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9时4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