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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五题:居屋屋苑的维修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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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一月一日)立法会会议上何钟泰议员的提问和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孙明扬的口头回覆:

问题:

  据报,本港现有多个楼龄逾20年的居屋屋苑,不少存在外墙石屎剥落情况。以蓝田康雅苑为例,屋苑於落成6年后开始发现冷气机檐篷有石屎剥落现象,并於3年内累积近千宗石屎剥落纪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当局会不会考虑为一些楼龄高而又日久失修的居屋屋苑进行重建计划;

(二)当局会不会为一些楼龄高而又从未进行大型维修的居屋屋苑提供协助,以便进行定期检查或维修;及

(三)对於出现危险问题但业主却拒绝进行维修的居屋单位及楼宇,当局会采取什么措施要求业主进行维修?

答覆:

主席女士:

  在回答何议员的问题前,我必须首先指出,现时全港一百四十五个「居者有其屋」(下称「居屋」)屋苑,楼龄均在三十年以下,日常管理由业主立案法团委聘的专业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维修状况良好,屋宇装备得到适当的保养。因为居屋屋苑为私人产业,所以业主有责任为楼宇适时进行维修保养,确保楼宇内外状态良好。

  至於蓝田康雅苑冷气机檐篷石屎剥落现象,只属个别情况。房屋署一直就此事与康雅苑业主立案法团商议维修方案,并已於今年七月同意进行并达成和解协议,康雅苑业主立案法团现正为维修工程筹备进行招标。

  我就问题三个部分的答覆如下:

(一)正如上文所述,居屋屋苑为私人产业。所有屋苑楼龄均在三十年以下,维修状况良好。重建居屋屋苑与否并不是政府需要考虑的问题。

(二)政府不会为私人屋苑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

(三)我在上文已指出,普遍来说,居屋楼宇得到适当的保养,并不存在危险问题。



2006年11月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3时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