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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立法会答问大会谈话内容(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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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定光议员:行政长官,刚才你说到内地「十一·五」规划的鸿图伟略,对我们是相当鼓舞的。随改革开放二十几年来,香港大部分的制造和生产工序都北移了,本港的工厂大厦空置逐年递升,如果以市值价计算,估计空置的工厂大厦相等於浪费高达七十五亿港币,严重浪费了社会资源。为了配合香港经济的转型,当局是否应该采取有关措施,透过放宽对工厂大厦用途的限制,增加用途和实用地方的供应,鼓励中小企业创业,扶助新工业发展?而通过将新工厂大厦,将工厂大厦重新规划和设计,提升它们的增值能力,亦都有助改善现时工厂大厦空置率过高的情况。因此,我想问政府会否将法例中的工厂的定义有所变更或将它扩阔?将设计、科研、市场推广、信息管理、财务管理、采购、生产计划、质检、物流管理等等高附加值的非生产工序列入法例列明的工厂定义之内呢?

行政长官:我刚才所说「十一·五」规划里面,我不是单纯说出我见到将会有很多生意做,香港将来环境很好。事实上我们要面对、要防范、要居安思危,避免我们被边缘化,所以要抓紧每一个机会,这是我们必然的对策。对於工厂大厦方面来说,你所说的我亦完全赞同你,在理论性方面和整体方面是正常的一个政策,就是将现时任何有空置的工厂大厦,怎样可以善用它,可以能够使到这些空置率减低。如果用途方面可以做到弹性的话,我们应该要这样做,我们根本是正在这样做。在适当范围之内我们已经是正在做这件事,但是如果将法例改变,刚才你所说的,包括写字楼、科技、科研,所有推广市场,全部包括在内的时候,换句说话将工厂大厦和办公楼宇全部一体化,全部一体化的时候,这个亦会带来另外一种问题。但我很相信你所说的意见,是很值得探讨的,我们已经开始了,将我们现在的工厂大厦的用途更加弹性处理,这些方法可否广泛地采用呢?特别现时有些旧区里面,大角咀、观塘、葵涌,那些地方,里面有很多旧型的工厂大厦里面,已经是空置率高的那些,可否用更加有创新的方法来做的时候?我很乐意,我想我的同事也很乐意去研究这事。但是我们一定要知道市场的需要,怎样才是最好,谢谢你。

张超雄议员:我好难同意刚才单仲偕议员对行政长官的评语,说他是一个政治家。因为我看到行政长官的表现,他今天仍然对於政改方案被否决后,是耿耿於怀,心中有气。不过其实我今天的问题与这并无关系。行政长官从中国的经济发展说起,有一个大好的势头,但我亦想提醒行政长官,国内有很多社会政策亦相当先进。例如他们很多年前已有最低工资,他们的全民退休保障制度亦已实施很多年,亦相当成功。而老人家及伤残人士乘公共交通亦是免费的。最近我们看到我们的地铁亦到深圳那边做工程及管理,深圳的地铁,上次你亦带我们上去参观,那时我们亦问过,他们也说深圳的地铁对残疾人士是免费的。我想问,现时香港虽然有伤残津贴,但对於很多残疾人士来说,他们连医疗的费用亦不够应付。因此我想问行政长官你个人,是否赞成香港的公共交通应向残疾人士提供优惠呢?

行政长官:在社会福利方面,你不能够将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发展的模式来跟香港这个资本主义地区的模式来局部比较的,这是会很艰难的。不过我很相信,事实放在眼前,什么人说什么制度也好,比如你提到铁路管理,你亦很清楚,为何邀请香港的铁路公司上去做呢?是因为现时他们发觉在营运方面香港有很多可取的地方。而我亦很相信,在公共交通方面,香港是强项,现在全世界亦有很多向香港学习。问题是我们千万不要把他成为一个很大的负担,使现时每一种公共交通,好像外国很多地方一样需要进行强力的补贴。若是这样的话,未必会对香港好,特别到头来亦未必会对伤残人士好。刚才你提到伤残人士没有医药费,我希望这并不是真实的,原因是我们的医疗是充分的,没有一个穷人因为穷而没有医生医治的,我们是有充分的医疗保障,否则我们亦不会看到香港的平均年龄会每年递增,这反映出我们的医疗制度是做得不错的。至於你刚才提到有关伤残人士的交通补贴方面,我个人意见是,若是值得补贴,也应用另一种方法保补贴,而不是在交通方面去补贴。如果我们把每一种社会政策都扭曲了,特别为某种而做,交通政策这样做,教育政策亦扭曲来做,每一个政策亦扭曲来做的话,我好相信到最后,未必得到满意的后果,亦不会令这些所谓受益人的满意。最重要的就是,他们本身有没有得到充分的扶持,这些扶持是家庭上的扶持、社会上的扶持及经济上的扶持,是否足够,用这方面来看还好,不要因为他们需要坐车,便从车来手。倒不如从人方面来手,他是否需要去坐车呢?需不需要做这些呢?需不需要特别去帮他做这些东西呢?我想从这方面去看会更加有用。如果把我们的交通政策,或其他的政策,教育政策或医疗政策都扭曲来做,长远便会有问题。在医疗政策上我们已做了些扭曲的,例如领取综援的不用交医药费,这已影响到医疗政策上一个几大的问题。所以我想,我们可以研究一下怎样做,但出心去帮这些弱势社群是我们每一个人的责任来的,政府当然有责任的,我相信我们有这样的心去做,在有限资源内我们尽量去做,但我不知道将交通政策改变去做是否一个好方法。

张超雄议员:刚才行政长官提到这个残疾交通优惠制度很难跟其他制度的国家比较。但其实差不多所有的资本主义的先进国家都有这个制度的,即跟我们相当接近的。不过刚才行政长官提到,我们香港是不会有人因为残疾或经济的问题而没有医疗的照顾,其实他们是有的。不过有很多其他支出是他们自己负责的。这对於很多残疾的家庭来说,这些负担是不轻的。我担心其实行政长官对於很多残疾的朋友他们生活的需要不是太理解。最简单洗肾来讲,洗肾水也要自己付出,即使是看医生洗肾,排队也要排很久。我就诚意邀请,因很高兴听到行政长官很关心弱势社群,希望你有机会能够同一些残疾人士及团体见面,充分了解他们的需要,亦等你能了解到原来他们在交通方面,如果有优惠,对於共融来说,整个共融社会,是有所帮助的。

行政长官:我自己都有去,我亦会继续跟各个社群见面。只有一件事,就是交通方面,刚才提到有些先进国家亦有补贴的情况,但我想指出,大部分的先进国家中的交通公具,都是需要纳税人补贴的。这个问题我希望不会大量产生就好。因为我们的交通政策及交通公共运输方面,很多人都认为我们做得很不错的。我们倒不如从另一些角度去寻求帮这些残疾人会比较好。

梁耀忠议员:原先我草拟了一个话题,是想问行政长官有关残疾半价优惠问题的,不过刚才张超雄议员已问了。但不单止是这原因,主要原因是听过行政长官刚才发表了对「反对派」的宣言之后,我不得不有些问题想问行政长官。刚才你特别强调,特别在最大声的时候说,「反对派」是为反对而反对;我想问一问行政长官,刚才你在亲疏有别一段的说话,你已界定了「反对派」是没有可商议的,立场鲜明,所以在沟通方面,也很少沟通的。事实上我自己也定位自己为「反对派」,我就很少被政府部门或者阁下去沟通过,所以究竟行政长官你从什么理念,或者从什么资料,或者从什么证据里面而觉得「反对派」是为反对而反对的,是没有任何理念、任何支持点而提出反对呢?你提出「为反对而反对」,我会同时期出现了另一问题,就是「为指摘『反对派』而指摘『反对派』」?如果你不是的话,为什么你不用刚才所说的和谐的角度?你不要再强化「为反对而反对」这个概念,而抱一个开放的立场,和大家多些沟通,和大家对话呢,为什么你不这样做呢?你有什么实际的过去经验或者过去资料告诉你,每一次在这个议会里反对议会,反对政府政策的……究竟行政长官你有什么证据觉得我们议员反对政府政策的时候是「为反对而反对」的呢?

行政长官:我没有说过梁议员是「反对派」、「为反对而反对」,我只是说出一个政治现实是,有些人,每一个开放的社会都有一些政客是想为反对而反对,这个是事实。而我也见到,就算我这个特区政府,有一些香港市民支持的政策,是大多数人支持的政策,都是有人反对的,当然每一个都一定有论据的,任何一个最佳的政策,能够得到社会支持,如果得到百分之七十支持的,已经是极好的政策,都有百分之三十的人反对的,一点也不出奇的;但如果是个别的事件,因为理念上的执,要反对,那不紧要;但是每一件事在政府里要有我的完美才去支持的话,梁议员,相信我是做不到。但是我希望议员如果政府里的那一项政策是得到大多数人支持的话,我觉得是应该值得支持的,是不应该值得反对的。如果你反对的话是因为是我自己意见,是我自己的意见,将这个普罗大众支持的政策我也要反对,我也要克服,使它不能通过的时候,我觉得这就不是政治活动,是不是?是针对了,是想削弱这个政府的威信,削弱权力,而认为这个价值比较普罗大众的利益更为重要,在这情况出现时,我才说这些是「反对派」,千万不要自己对号入座,我就是「反对派」,我是做「反对派」。我讲「反对派」时是经理论层面看这个问题,我也见到在香港有很多种情况发生,也不用为这件事担忧,因为每一社会里必有的,如果要开放政治,这是必然的现象。我只是说出,刚才讲也不讲,一点也不是这样,希望看看我的发言,我是说,即使是有这种事发生时,我也希望有充分的解释,我和我的同事也向他充分解释我们的理念是怎样?我们为何坚持我们的政策?以及如何得到民众支持去这样做,希望得到他们的谅解,这是我们所做的事会继续这样去做。但是当我们政府政策拿出台的时候,我希望议员不会要求它是完美,因为任何政策都包容了许多种妥协,社会上的妥协,从某个角度来看,特别每个人从自己最理想的模式来看,必有其缺点,如果你从这一缺点来说,从这个角度来看,便推翻你面前的政策,我相信这不是普遍公众的利益,所以我最希望真正和谐社会的建立,就是接纳我们整体社会里的共同意愿,这个共同意愿未必对於我个人意愿是完全澸合的,我也要支持的,这样做法时,我们香港也便少了为「反对而反对」的情况发生了。

梁耀忠议员:我之所以对号入座为「反对派」,最主要原因是刚才行政长官说了「亲疏有别」,而参与过某些政党或某些团体的会议,而对另些人没有参加,因此我觉得我自己没有这个待遇而自己对号入座。但无论如何也好,当我们未去界定政策是否受支持时,政府往往会说是受到市民支持,所以提出这个政策,但你又知否,所谓「反对派」反对政策时,也同样如此说的,同样说市民支持,所以反对你,你是否同意这个说法?既然大家说的,有市民支持你,有市民支持我们「反对派」的时候,如果是重大问题时,如何办?如何处理?为何此时,譬如政改方案时,最好做法是怎样?当然诉诸市民,我们过去曾经说过,既然如此,不如来一个全民投票,那便解决了刚才的问题了。所以既然如此,不如大家清楚一点,而不用大家互猜测,你说我是「反对派」,我说不是「反对派」,不如把事情交给市民处理,正如詹叔刚才所说……所以我觉得既然遇到重大问题时,你会否无谓说我们「为反对而反对」,而是交给市民大众去做决定呢?

行政长官:市民大众每天都在做这些决定的,梁议员。他们每天都向我们说出这些事,所以我们虚心地聆听他们的意见,把耳朵贴在这里,做很简单的民调,做好的民调已经告诉我们,哪些是他们要的,哪些他们不要的。当然,当我们推行政策时,我所说我们的政策有市民支持,不是三两个人支持,而是大多数香港市民的支持,其他议员反对时,我有市民支持,当然有市民支持时,刚才我所说,最佳政策,都是只有百分之七十的市民支持,必有百分之三十市民反对。问题是,我们作为一个集体处理这些民生问题,或者政治上问题,或者经济上问题,我们是否要作出取舍?是否要这样极端地认为我自己的意见就应该凌驾於其他人的意见之上呢?就是在这方面寻求中线,寻求共识,就是这样的工夫,就变了有这样所谓的标签,有所谓「反对派」,有亲有派,最重要的是,亲市民就是亲,反对市民就是反,这就是最重要的理念。

谭耀宗议员:行政长官,最近我们本局有很多议员很介怀「反对派」这个名词,曾经在会上亦讲过。不过,我想问的问题,不知道你有否准备到,就是最近一则新闻关於屯门公园,有很多人喜欢唱歌跳舞,但邻近的街坊有噪音的投诉。这个情况显示在新界西,随基层市民住该区比较多,或者是退休人士比较多,他们就希望有多些空间,能多些出来活动,有些人际的沟通,或者自娱自乐。但是这些地方很缺乏,而且很难申请场地,有些亦可能需要付费,所以他们便在公园发挥。将来我们的社会,随人口的老龄化,政府应该找多些空间,可以让喜欢唱歌及跳舞的人,有地方让他们去发挥?特别是新界西有这么多的土地,多找些空间出来,配合社会的需要,配合市民的需要。

行政长官:是应该的。谭议员你或者不清楚,在这两个星期内,我们每早都在早祷会,或者你们各位都知道八时四十分开早祷会,在屯门(公园)内关於唱大戏这个问题,每早都讨论,每早都不能解决得到。就是你所讲,叫他们不要唱,又给他幜,让他们唱,又给其他市民幜,问题就是怎样都给别人幜,往往政府便很为难,所以我们见到康文署的同事很辛苦也不定。我自己觉得这样,唱歌是可以的,但用扬声器是不应该的。自娱是很容易的,是没有问题的,问题是他要用大的扬声器,要人人都听到,是很困难的。问题不是我们没有地方,我们已给了他们地方,他们说地方不适合,因为其他的地方嘈不到别人,其他人听不到。我觉得这是要斟酌的。我倒过来反而同情普罗大众,这件事我们尊重了其他人去做,去追求所想的事情,如唱歌、跳舞,我们一定尊重他们,政府亦都有责任给了充分的场所让他们去做,但要控制不能干扰其他市民,我觉得这是最重要的。大家要互相尊重,才能产生和谐的社会。关於在新界西部设置社会设施,我们会继续努力,我明白到这件事与民生是有直接的关系。在这方面,你们见到在公共工程里面,特别在新的区域里已经有;但在屯门方面,并不是缺乏设施,你们都知道,唱大戏的不是没有地方给他们,问题是该地方是不容许他们用扬声器,如他们用扬声器是会让更多人听得到,但他们不发觉其他人觉得这是噪音。所以我们一方面是尊重他们有唱歌的权利,但我亦希望他们尊重其他市民、其他居民希望安宁的权利。

谭耀宗议员:我还想讲多一句,屯门都有一些空间,如做些硬件的设施,有少许上盖、或隔音、或与一般的居民远离一些,但地方不太偏远,是有这些地方,是否应该再想一想,增加这些空间及设施?

行政长官:是应该的,是有的,而且我们已作了一些建议给他们,特别是给屯门唱大戏那些人。

(完)



2006年5月18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22时0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