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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就「优化输入人力措施」议员议案总结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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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劳工及福利局(劳福局)局长孙玉菡今日(四月三日)在立法会会议就「优化输入人力措施」议员议案的总结发言全文:

主席:

  我要再次感谢邵家辉议员提出今次议案,亦要感谢颜汶羽议员及李镇强议员提出的修正议案。这次动议辩论共有39位议员发言,我很仔细聆听,感谢大家提出的宝贵意见。我在此作综合回应。

  随着人口高龄化和劳动人口下降,政府已推出一系列措施,包括加强科技应用以提升生产力,以至加强在职培训及就业支援,同时吸引潜在劳动力投入劳动市场。在保障本地工人优先就业的前提下,政府已增加输入劳工机制的弹性,容许雇主较灵活地申请输入劳工。

  补充劳工优化计划(优化计划)已推行约一年半,正如我在开场发言提到,计划已发挥预期效果,帮助很多雇主——当中不少是中小型企业——补充人手,应付营运需要。刚才我听到议员的不同意见,涵盖本地工人的就业机会、企业的营运成本,以至香港的竞争力等。政府会审慎考虑议员的意见,拟定符合香港整体利益的输入劳工政策。 

  劳福局去年发布2023年人力推算报告,我留意到不少议员在发言时提及报告的重点推算数字,当中包括预计到二○二八年,即使本地劳动人口预计由二○二三年的350万人微升至约356万人,人力供应仍不足以填补所有空缺,估计到二○二八年香港整体人力短缺将扩大至18万人,比二○二三年多欠13万人。当中尤其熟练技术人员,包括机电技工及熟练建造业工人的人力短缺为60 000至65 000人,而非技术人员包括清洁工、酒店房务员和厨房帮工等则估计短缺44 000至49 000人。大家要注意的是,上述估算数字已考虑现有输入劳工计划对劳动人口带来的影响。

  面对劳动力下降的事实,政府已采取不同措施支援本地劳动人口,促进及改善就业环境,以及提供技能培训。具体而言,劳工处为求职人士提供全面的就业服务,举办不同类型的招聘会,协助求职人士就业。为进一步鼓励40岁或以上人士投入就业市场,劳工处去年七月十五日推出为期三年的再就业津贴试行计划,合资格的参加者最高可获20,000元再就业津贴。计划推行后的反应十分理想,截至二○二五年二月,已录得超过35 000名参加者及接近14 000宗就业个案。

  另外,雇员再培训局(再培训局)为合资格人士提供市场导向、就业为本的培训课程,协助他们加入或重投劳动市场。再培训局亦为年长人士及妇女等潜在劳动力提供切合他们就业需要的培训课程,鼓励他们投入就业市场。再培训局现正进行全面改革,提升其角色和定位,为整体劳动人口提供技能为本的培训课程。除考虑基层员工的培训需要,再培训局已从今年年初起落实一系列短期改革措施,包括取消参与培训人士的学历上限。再培训局亦会邀请企业与再培训局的培训机构合作,丰富不同类别课程的发展方向。另外,为鼓励更多青年人参与学徒训练计划并投身相关行业,由二○二四至二五年度起计三年,注册学徒每月获额外发放1,000元的培训津贴,而毕业学徒亦会获资助修读相关行业的技能提升课程。同时,职业训练局亦获拨资源开办短期在职培训课程,满足市场需要。然而,即使加强就业服务及培训支援,本地劳工供应仍明显不足以应付各行业的人力需求。

  在刚刚的动议辩论中,我留意到其中一个大家讨论得最热烈的是在目前输入劳工的安排下,雇主需要支付输入劳工不少于相类职位每月中位工资的规定。从议员的发言似乎有截然不同的强烈看法,大家的结论有两种说法——有议员认为中位工资要求导致本地工资有不断螺旋上升的效应;但同一时间就同一安排,另一些议员的看法——借用其严重字眼,是会导致本地工资雪崩式下降。政府现正进行检讨,我们会本着实事求是、实证为本的精神去做。检讨过程中,我们一定会反覆重申输入劳工的大原则,就是要保障本地工人优先就业。

  当然我们亦要充分考虑对香港经济及竞争力的影响,所以我们希望在整个检讨中,既要保障本地工人优先就业,同时务求促进香港经济发展,并在保障本地劳动力之间取得适当平衡。这工作殊不容易,但在过程中我们一定细心聆听各界意见,实事求是、实证为本。我们搜集了很多数据,但实行时不管最终决定及检讨结果为何,一定要先保障本地工人优先就业机会,当然亦要考虑到香港的竞争力。

  我亦留意大家有提及外籍家庭佣工(外佣)与输入劳工的对比。我想藉此机会澄清,外佣性质特殊,须居于雇主的处所,雇主须提供膳食及住宿。除极少数极豪华的例子外,基本上香港已没有人再做住在雇主家中的马姐工作。输入劳工则与本地工人工作性质类似,与外佣属两个不同概念、有各自一套政策,我们认为不应将两者混为一谈。

  另外大家提到关于输入劳工来港后的住宿安排,在二○二三年推出优化计划时,政府已就有关住宿安排提供弹性。二○二三年九月以前,输入劳工来港后只可住在由雇主提供的本地住所,但由二○二三年九月开始,若输入劳工为内地居民,雇主可以容许输入劳工在其内地住所居住,包括大家提及在机场工作的输入劳工不少居于珠海,这弹性住宿安排目前已被容许。当然,若输入劳工选择在香港居住,雇主则须按照标准雇佣合约规定,提供符合我们要求的住宿安排。

  我留意到有议员提出能否在未来检讨中,考虑容许输入劳工在香港亲友的住宿居住。我想提醒大家当中牵涉复杂安排,当中涉及雇主的责任、审批和监察等。这包括如何证明其亲友关系、朋友如何定义等,因此我们认为现阶段似乎不太适宜考虑在这方面作放宽。劳工处有责任检视输入劳工的住宿是否符合要求,若住所由雇主提供,我们当然可以造访;但若其居于亲友、即香港居民的住所,造访过程为何及对方是否愿意开门等,都属很实质的问题。因此在检讨过程中,我们认为这方向似乎不太适宜考虑。

  另外,大家很关心对于输入劳工的保障,包括有议员提到出现不合法的克扣等。在此,我想清晰向各位表述,政府一直高度重视输入劳工的雇佣权益。我强调,输入劳工与本地雇员同样受香港劳工法例的保障,属一视同仁、并无分别。此外,政府采取多管齐下的策略,包括制订「标准雇佣合约」、巡查、执法、行政制裁及教育推广等,致力保障输入劳工的雇佣权益。为加强保障输入劳工,政府已成立跨部门专责小组,跟进输入劳工怀疑被剥削事件。劳工处及发展局联同相关执法部门,严肃跟进投诉个案,并调查是否涉及刑事成分。刚才提到的克扣事件若然属实,我们认为涉及刑事成分。根据我们的要求,雇主须直接将输入劳工的工资转账到其私人户口,若有人私下取得其银行咭扣款,我们认为属刑事行为,相关执法部门正严肃调查。

  由于大部分输入劳工来自内地,根据国家《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只有获国家商务部核准可经营安排劳工赴港工作业务的劳务合作企业,方可作出相关安排,我们在最新安排下亦已清晰表明此要求。劳福局亦与国家商务部保持紧密联系,我曾到过北京几趟,与商务部相关司长详细讨论劳务方面双方关注的课题,并继续加强沟通和合作,如有需要尽可能作出相应改善。

  另外,我留意到有议员关注有关输入劳工工作地点的限制。以往我们确实清晰列明输入劳工必须在标准合约所订明的指定工作地点工作。鉴于有雇主及商界提出的意见,劳工处自去年起已放宽并容许雇主在初步甄别阶段申请安排拟输入的劳工在不多于三个指定地点工作,提供更大弹性。在检讨过程中,我们会聆听大家关于输入劳工工作地点限制的意见,本着实事求是精神作最佳方排。

  此外,亦有人提到聘用输入劳工的雇主,须根据《雇员再培训条例》就每名输入劳工缴付每月400元雇员再培训征款。一般输入劳工合约为期两年,即共9,600元。这是按照法例要求,当然我们在检讨时亦会一并检视这安排。

  主席,我在此再次感谢各位发言议员的宝贵意见。政府当然会小心衡量大家的意见,并在目前正进行的检讨中,就大家共同关心的议题作平衡各方利益的考虑,尤其在确保保障本地工人优先就业的前提下做好检讨工作,并适时向社会公布我们的看法。

  主席,我谨此陈辞。
 
2025年4月3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6时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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