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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在《2023年建筑物管理(修订)条例草案》获通过后会见传媒谈话全文(只有中文)(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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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麦美娟今日(七月四日)下午在立法会通过《2023年建筑物管理(修订)条例草案》后会见传媒的谈话全文:
 
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大家好,立法会刚三读通过《2023年建筑物管理(修订)条例草案》(《条例草案》),以修订《建筑物管理条例》(第344章)(《条例》),我们表示欢迎和感谢立法会议员的支持,尤其是立法会议员刚才发言时均认同政府在这方面的工作。
 
  首先我要感谢立法会议员和立法会秘书处的努力,前后召开十次法案委员会会议以审议《条例草案》。我亦感谢议员、各个团体以及市民在过去数月就《条例草案》给予政府的宝贵意见,我们会仔细研究相关意见,并适当地纳入《条例草案》中。

  《条例》就业主立案法团(法团)的成立及运作等事宜作出规定。政府希望藉今次修例,加强业主对法团管理委员会的监察,令他们在执行建筑物的日常管理工作上,尤其在进行采购方面,能够更具透明度和问责性。《条例草案》亦规定更多业主须亲身参与重大采购决定。此外,我们在《条例草案》中引入有关保存文件的刑事条文,以加强阻吓不妥善保存文件的情况。

  修订条例将于宪报刊登当日一年后正式实施。政府会展开多方面的工作,包括更新指引和加强公众教育和宣传,确保修订条例能够有效地落实。

  今次的修例工作是先处理公众较为关注而争议性较小的建议,我要强调,政府的工作并不会在《条例草案》通过后便停步。我们接下来会着手跟进其他更为复杂和具争议性课题。我们会以开放的态度,广泛听取持份者的意见,考虑下一阶段的工作内容。

  我要再次感谢立法会议员和社会各界人士支持政府今次修例,令我们能尽快回应社会上的关注,进一步推动良好大厦管理。
 
记者:刚才说会跟进较复杂的问题,大家关注授权书或围标情况,有没有时间表将来工作会如何进行?
 
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正如我们在法案委员会上多次提出,在今次《条例草案》修订通过后,我们会马上展开下一阶段工作。下一阶段工作有几方面,第一,主管当局在《建管条例》下的权力和行使情况,另外是处理委任代表文书和针对维修工程出现大围标的情况,这都是我们下一阶段会马上进行的工作。事实上,有些工作我们现正进行中,包括针对委任代表文书,在去年全港物管公司都已登记及注册后,物监局(物业管理业监管局)已经向全港的物管公司发出指引,要求他们协助法团和业主在召开大会时,妥善和合理地处理委任代表文书,确保委任代表文书的使用是合法和合理。所以我们在这方面的工作有些已在进行中,有些已经马上开展。刚才所说的几个方向,牵涉不只我们的部门,亦牵涉其他部门和其他社区内的持份者,所以我们的首要工作就是要与地区内的持份者,包括相关物管公司、业主、法团代表和业主代表,我们要听取大家的意见,用一个务实的方法,令大家在接下来的楼宇管理工作能更好进行,协助业主和法团管理好自己的楼宇。谢谢。
 
2024年7月4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3时57分
即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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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及青年事务局(民青局)局长麦美娟(右)及民青局副局长梁宏正(左)今日(七月四日)在立法会通过《2023年建筑物管理(修订)条例草案》后会见传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