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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发展局局长动议恢复二读辩论《2022年发展(城市规划、土地及工程)(杂项修订)条例草案》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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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发展局局长甯汉豪今日(七月十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动议恢复二读辩论《2022年发展(城市规划、土地及工程)(杂项修订)条例草案》的发言全文:

主席:

  《2022年发展(城市规划、土地及工程)(杂项修订)条例草案》得以在立法会暑期休会前最后一次会议恢复二读辩论,我实在要衷心、非常衷心感谢法案委员会主席叶刘淑仪议员、副主席谢伟铨议员、委员会13位委员、立法会秘书处和法律顾问,以及发展局同事的努力,让《条例草案》的审议工作可以在这么短的时间顺利进行。我在此特别感谢叶刘淑仪主席及刚才发言的几位议员,特别提到他们对于发展局团队包括常任秘书长何佩玲、首席助理秘书长余妍蒨、庄敏婷、谭卓姿,大家称为的「全女将」,大家对她们表示的鼓励及支持,我在此特别点出她们的名字,因为可能议员及社会并不知道,其实大家一句说话的认同及鼓励,我们都非常珍重,即使同事现在未必在场,但她们都正在看直播。我亦非常感谢刚才在二读辩论过程中18位议员先后发言表示支持及提出宝贵意见。

  土地是社会发展及建设宜居城市的重要基础。我们既要加快造地,以回应市民对房屋的殷切需要,亦要积极创造容量,为香港的长远发展增强动能。一直以来,香港有一套详细的法例,规管开发可发展用地的不同程序,这些法定要求致力确保有关制度公正和专业,亦容许政府在发展过程中,适当考虑受影响人士或关注项目的公众所提出的不同意见。尽管如此,实际经验告诉我们,执行这些法定程序需时甚长,有时甚至与发展过程不成正比,例如一些性质相近的事宜,有时需要重复处理;而一些现时需顺序执行的程序,其实有同步进行的空间。

  经广泛谘询及与主要持份者深入交流,我们在二○二二年十二月向立法会提交《条例草案》,就规划、收地,以及工程三方面的法定程序提出精简和改善建议。

  《条例草案》的法例修订主要包括六条条例,有其技术性及复杂性。法案委员会在今年一月开始审议工作,至上月初完成审议,总共召开了13次会议,包括听取公众和团体意见的公听会。在法案委员会审议阶段,委员深入讨论立法建议,并提出很多宝贵意见。总体而言,委员会对政府修例的大方向表示支持,就个别的条文,特别是在规划和收地的程序方面,委员会给予很多具建设性的意见。政府经审慎考虑后,采纳了委员会的几项主要意见,包括保留《城市规划条例》下现时为期三星期接收「进一步申述」的程序;同时剔除《收回土地条例》下容许已收回土地改作另一「公共用途」这个比较受争议的建议。我会在稍后提出修正案,并向大家详细解释修正案的内容。

  在《条例草案》审议期间,很多委员以及公众团体均提醒我们除了在精简法定发展流程之余,亦必须检讨和加快行政程序。我们十分认同有关意见,并一直在这方面力求改进。例如,在规划申请方面,我们为更有效协助申请人准备规划申请,会加强申请前查询机制,我们亦正更新相关指引,要求政府部门在指定时限内就规划申请作出回应,并提醒部门应尽早提出关键意见,让申请人及时和清晰地了解政府部门的要求。在架构上,发展局于二○二○年成立项目促进办事处,以专案专办的形式,协调部门工作,加快审批大型私人住宅项目。而地政总署亦在二○一九年设立了专责小组,集中处理大型私人住宅项目的契约修订;屋宇署则于今年三月成立了专责审批组,提速处理大型私人住宅项目的相关图则申请。其实这些行政程序的检视工作,仍在进行中,我们在发展局内有一个专责团队处理,当我们有建议时,亦与业界有一个对接的组织听取业界意见。举一个例子,我们理解到持份者希望地政总署能加快业权查核工作,地政总署现正制订公开作业指引,希望把有关流程及处理方法标准化,加快向前业权人发放补偿金,同时避免这些业权查核工作阻碍契约修订的速度,有关指引预计今年内公布。另一个例子,刚才亦有议员提到,我们在地底或地上建停车场,现时的楼面宽免程度是不同的,为业界有时带来困扰,我们正检视有关安排。另外,刚才议员较早前亦有提到,当我们提前进行收地安排时,从前是先完成规划,才作收地安排的谘询和放发补偿,但现在既然是同步进行,即比原先的预算提前进行,其实地政总署是需要检视他们现时的工作资源,让他们可腾出人手去提前处理。我们亦要在个案管理方面接受这方面的挑战,做到「细」──在现有的制度之下,在个案的细节上处理好。棕地正正采用这个模式,我们近日亦是以专责专队去处理,希望在个案管理上能拆墙松绑。最近我亦提出了一些具体方向,考虑到未来数年,我们收回的棕地,影响的棕地作业者的确多,我们希望从两个方向尽量协调。第一,能够迟一点去收地和征地的,我们尽量去改迟,因为上面是有棕地作业者;第二,当我们说有一些多层产业大楼希望加快兴建的话,我们提早──即使土地未平整好,都考虑提早把有关土地推出市场,让申请人可以及早兴建这些产业大楼,亦有助照顾棕地作业者的重置。

  主席,《条例草案》如果今天获得立法会通过,我们估计大型项目,例如新发展区,将「生地」变成「熟地」所需的时间会由约13年缩短至约七年,而一般项目则由约六年压缩至最多四年。发展局和相关部门已经着手修订现有行政指引或制订新的指引,更新相关表格及资料册子等,将《条例草案》的建议付诸实行,务求为《条例草案》于九月一日生效前做好准备。

  我恳请各位议员支持《条例草案》,以及我将于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提出的各项修正案,让我们早日落实精简法定程序的建议,提速提效加快造地,为香港的未来提供更佳的发展条件。

  主席,我谨此陈辞。
 
2023年7月13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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