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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续协助外籍家庭佣工及雇主应对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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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十二月二十八日)宣布即时延续协助外籍家庭佣工(外佣)及其雇主应对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的措施。

延长现行合约的有效期限

  政府会继续实施早前的措施,容许雇主延长其即将离任外佣的现行合约有效期限。就所有在二○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届满的外佣合约,劳工处处长已原则上同意,「标准雇佣合约」第二条款所订明的雇佣期可在雇主及外佣同意下,延长最多六个月。然而,如合约早前已根据包括二○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宣布的弹性安排下获准延长,其再度延长合约有效期限的申请将不获考虑。
 
  如新聘请的外佣未能于上述六个月的延长期内获安排来港,而雇主需在该六个月的延长期后继续聘请外佣,雇主应考虑申请与现任外佣续约。

延后返回原居地

  在现行制度下,外佣在现行合约届满后跟相同的雇主续约,或将会与新雇主开展新合约,可在其原雇主或新雇主同意下,向入境事务处(入境处)申请延后返回原居地。有关延后以由现行合约完结后起计不超过一年为限。

  因应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政府会进一步延长现行的弹性安排。如外佣未能在上述的一年期内返回原居地,他/她可在其雇主同意下,向入境处申请进一步延长逗留期限直至合约完结,以便在该段期间返回原居地。此类申请与续约的申请一样,可在外佣的现行合约届满前八星期内递交。

  政府提醒雇主和外佣,上述弹性安排须由雇佣双方同意,而外佣返回原居地的规定仍然适用。雇主应安排外佣在已延长的逗留期限内返回其原居地。

  政府会继续密切留意情况,在有需要时检视上述措施及弹性安排。

  为配合防疫措施和减少人流,政府呼吁市民应尽量透过网上方式或入境处流动应用程式办理外佣签证和续聘申请。入境处不但设立了「外籍家庭佣工网上服务」专页(www.immd.gov.hk/fdh),亦善用数码科技进一步优化签证申请服务,并于十二月二十八日推出电子化签证申请服务和「电子签证」安排,让申请人在有关申请获批后可选择以不同方式缴付签证费,并自行下载「电子签证」至个人流动装置作储存或列印「电子签证」作备用,详情可参阅有关新闻公报(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112/22/P2021122200470.htm)。市民亦可通过上述专页查询申请状况、递交补充文件和通知提前终止雇佣合约等。过程中无须亲身到入境处办事处办理有关手续,既方便又省时,同时减少出行,齐心抗疫。

  此外,政府提醒雇主和外佣应留意外佣的逗留期限及其护照的有效期,及早提出签证申请及换领护照。

  有关外佣雇佣权益的查询,请致电劳工处的外佣专线2157 9537(由1823接听)或电邮至fdh-enquiry@labour.gov.hk。劳工处设立的外佣专题网站(www.fdh.labour.gov.hk)亦提供各项有关外佣聘用事宜的资讯和相关连结。至于有关外佣签证申请的查询,请致电入境处查询热线2824 6111或电邮至enquiry@immd.gov.hk
 
2021年12月28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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