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署与渡轮营办商就电动渡轮先导试验计划签订资助协议(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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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于今年六月及十月分别公布《香港清新空气蓝图2035》及《香港气候行动蓝图2050》,提出香港在改善空气质素、应对气候变化和实现碳中和的策略和目标。其中一项主要措施是推动使用新能源渡輪。
环保署发言人表示,试验计划旨在测试在香港应用电动渡輪的技术及商业可行性。政府已预留3.5亿元,资助渡轮营办商建造电动渡轮和相关充电设施,以及在24个月试验期内操作电动渡轮所涉及的营运、保养和维修开支。参与试验计划的四条港内渡輪航线包括:新渡轮来往北角至红磡的航线;珊瑚海船务来往西湾河至观塘的航线;天星小轮来往中环至尖沙咀的航线;以及富裕小轮行驶启德、红磡、尖沙咀、中环及西九龙的水上的士。
政府已为试验计划成立跨部门工作小组,以制订计划详情、监督进度和评估电动渡轮表现。环保署亦聘请了顾问帮助负责设计电动渡轮和充电设施,并会协助渡轮营办商准备就建造电动渡轮的招标工作。同时,本地造船工程师、学者与工作小组代表组成专家小组,参与制订电动渡轮的设计方案。
另一方面,环保署聘请了工程顾问,联同电力公司和相关政府部门制订电动渡轮充电设施的工程设计。政府将就于码头建造电动渡轮的充电设施进行招标,初步预计电动渡輪可于2023年展开测试。
发言人说:「资助协议会列明政府的资助细节以及渡輪营办商须承担的营运、管理、维修及保险等相关责任。在签订资助协议后,渡轮营办商会开展建造电动渡輪的招标工作。政府和其余两间港内渡轮营办商正在敲定协议细节,以期尽快签订资助协议。」
完
2021年11月29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8时35分
香港时间18时3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