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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署与渡轮营办商就电动渡轮先导试验计划签订资助协议(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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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保护署(环保署)今日(十一月二十九日)与新渡轮服务有限公司及富裕小轮有限公司就电动渡轮先导试验计划(试验计划)签订资助协议。
 
  政府于今年六月及十月分别公布《香港清新空气蓝图2035》及《香港气候行动蓝图2050》,提出香港在改善空气质素、应对气候变化和实现碳中和的策略和目标。其中一项主要措施是推动使用新能源渡輪。
 
  环保署发言人表示,试验计划旨在测试在香港应用电动渡輪的技术及商业可行性。政府已预留3.5亿元,资助渡轮营办商建造电动渡轮和相关充电设施,以及在24个月试验期内操作电动渡轮所涉及的营运、保养和维修开支。参与试验计划的四条港内渡輪航线包括:新渡轮来往北角至红磡的航线;珊瑚海船务来往西湾河至观塘的航线;天星小轮来往中环至尖沙咀的航线;以及富裕小轮行驶启德、红磡、尖沙咀、中环及西九龙的水上的士。
 
  政府已为试验计划成立跨部门工作小组,以制订计划详情、监督进度和评估电动渡轮表现。环保署亦聘请了顾问帮助负责设计电动渡轮和充电设施,并会协助渡轮营办商准备就建造电动渡轮的招标工作。同时,本地造船工程师、学者与工作小组代表组成专家小组,参与制订电动渡轮的设计方案。
 
  另一方面,环保署聘请了工程顾问,联同电力公司和相关政府部门制订电动渡轮充电设施的工程设计。政府将就于码头建造电动渡轮的充电设施进行招标,初步预计电动渡輪可于2023年展开测试。
 
  发言人说:「资助协议会列明政府的资助细节以及渡輪营办商须承担的营运、管理、维修及保险等相关责任。在签订资助协议后,渡轮营办商会开展建造电动渡輪的招标工作。政府和其余两间港内渡轮营办商正在敲定协议细节,以期尽快签订资助协议。」
 
2021年11月29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8时35分
即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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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署(环保署)今日(十一月二十九日)与新渡轮服务有限公司和富裕小轮有限公司就电动渡轮先导试验计划签订资助协议。图示环保署助理署长梁启明博士(中)及首席环境保护主任梁伟文(左二)与两间渡轮营办商的代表合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