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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就「解决社会矛盾,消弭贫富差距」议员议案总结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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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博士今日(九月一日)在立法会会议就「解决社会矛盾,消弭贫富差距」议员议案的总结发言全文:

主席:

  再次多谢麦美娟议员提出动议及田北辰议员提出修正案,以及多位议员就此议题所发表的意见。

  刚才有议员提到有关税制的问题。为确保政府财政的可持续性,最近两份《财政预算案》均指出,香港必须保持经济发展与活力,寻求新的经济发展的增长点以增加收入;同时亦提及要考虑新的收入来源或调整税率。所以,为增加收入,今年度《财政预算案》建议调整股票印花税税率,由买卖双方按交易金额各付0.1%,提高至0.13%。有关调整已于上月(八月)实施。

  亦有议员提到关于青年发展的一些问题。在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当中,提到便利港澳青年到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就学就业创业,打造粤港澳青少年交流精品品牌,正好突显了国家对香港青年的重视和关心。我们现正积极推进各项相关工作,当中包括一系列大湾区青年就业、创业、交流和实习计划等,以协助香港青年抓紧国家发展契机,积极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主席,刚才在开场发言中,我已提到政府多方面的部分工作。当然,我们在分析香港贫富悬殊的框架中,比较少提到教育方面,因为我们的教育是普及教育,所以一般分析也没有提及。不过正如大家知道,我们在中小学的特殊教育工作,包括设立特殊教育需要统筹主任;教育局为学校提供额外资源、专业支援及教师培训,协助学校照顾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以及设立大专生特殊教育需要津贴等等。以劳工及福利局而言,儿童发展基金亦是一项重要的防止跨代贫穷工作。

  主席,当我们谈到贫富悬殊问题时,特别是谈到分配或再分配,其中有一个很重要的元素——一般在宏观统计数字中没有包括——是一些企业的自愿捐献,这些可以达到再分配的效果。这亦是内地所指的第三次分配。在香港,我们主要透过税制中,容许企业或个人可从应课税总额中扣除最多35%,捐赠给慈善机构。这个扣除百分率是否足够或扣除的方法应该如何,大家当然可以讨论和给意见。当然,我们亦同时推动企业及个人从事义务工作,虽然这些不涉及金钱的关系及不为统计数字所反映,不过这亦可算是非物质的资源再分配。

  主席,我们非常多谢各位就这议题表达意见。本人谨此陈辞。
 
2021年9月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4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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