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区走廊下之行人板道的排污设备工程建议获授权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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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排污设备计划包括下述项目:
(i)建造约2 000米的无压力污水管道及相关的沙井;以及
(ii)进行其他附属工程包括临时封闭行车道、行人路、中央分隔带/安全岛、码头及休憩用地或以上其中一部分,并将其恢复原貌。
土木工程拓展署将负责该计划的建造工程,工程将会与东区走廊下之行人板道的道路工程一并进行。
该排污设备计划的详情已于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和二○二一年一月八日刊登宪报。
完
2021年7月9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00分
香港时间11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