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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区走廊下之行人板道的排污设备工程建议获授权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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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已授权进行东区走廊下之行人板道的排污设备工程计划。有关排污设备计划获授权的公告今日(七月九日)刊宪。

  该排污设备计划包括下述项目:

(i)建造约2 000米的无压力污水管道及相关的沙井;以及
(ii)进行其他附属工程包括临时封闭行车道、行人路、中央分隔带/安全岛、码头及休憩用地或以上其中一部分,并将其恢复原貌。

  土木工程拓展署将负责该计划的建造工程,工程将会与东区走廊下之行人板道的道路工程一并进行。

  该排污设备计划的详情已于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和二○二一年一月八日刊登宪报。
 
2021年7月9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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