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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券计划记者会开场发言(只有中文)(附图/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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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司司长陈茂波今日(六月十八日)下午举行记者会公布消费券计划的详情。政府资讯科技总监林伟乔和财政司司长办公室财政预算案及税务政策组主任王学玲亦有出席。以下是陈茂波和王学玲的开场发言:

财政司司长:各位传媒朋友、各位市民,大家好。在今年的《财政预算案》,我提出推出电子消费券计划,向每名年满18岁或以上的合资格香港永久性居民和新来港人士,分期发放总额5,000元消费券,估计合资格市民有大概720万,涉及款项约为360亿元。这个计划的目的是希望鼓励市民消费,让这些消费券涉及的金额在本地经济内流转,帮助我们最大程度拉动香港的经济复苏,同时亦希望藉此机会鼓励更多市民和商户使用电子支付,因为电子支付在未来的零售发展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市场基建。

  今天我和同事一起在此向大家宣布,消费券计划会在七月四日开始接受登记。在过去一段时间,自消费券计划的概念提出后,社会各界、市民、议员都给了我们很多宝贵意见,我们亦很小心地考虑各项不同的意见,因此在设计计划时,不管是登记抑或流程,以至使用范围,我们很希望尽可能让市民方便、快捷并稳妥地使用这些消费券。

  接下来,容许我向大家介绍消费券计划的详情。第一是资格准则,合资格人士包括在今天,即二○二一年六月十八日或之前年满18岁的香港永久性居民或新来港人士。新来港人士所指的是持单程证来港人士,或者以受养人身分合法居留香港,而其保证人是香港永久性居民的人士。同时,他们需要符合在港居住的要求。在港居住的要求是什么呢?就是由今天倒数的两年内,不会是全时间不在香港。有一些例外的情况,我们是接纳的,譬如参加广东计划、福建计划的长者;在香港境外求学的学生;劳工处工作假期计划的参加者;因健康问题而需要在香港以外留医的人士;香港特区政府的派外工作人员;香港公司或机构所聘用的人员,而他们需要短期在外工作,以致在过去24个月没有回港,以及陪同他们一起出外工作的家人,这些我们都视之为符合资格要求。

  正如早前公布,我们甄选了四家储值支付工具营办商协助发放消费券,包括支付宝香港、八达通、Tap & Go「拍住赏」和WeChat Pay HK。这个计划开始登记的日期是七月四日,截止登记日期是八月十四日,即有六个星期让各位市民登记。如何登记呢?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电子登记,另一种是书面登记。我们鼓励大家尽可能利用电子方式登记,既方便、又快捷。电子登记方面,今次我们设立了一个中央的消费券计划电子登记平台,大家登记时需要提供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身份证签发日期,并留下电话号码以便我们发放短讯,以及选择通过哪种支付工具收取消费券,填上该工具的帐户号码,并作出居港声明便可以。

  大家知道去年我们推出了10,000元现金发放计划,因此市民作电子登记时,如果在今天或之前曾经参加去年的计划,我们便会持相关资料,令今次登记时的认证比较简单,市民只需要回答两条保安问题后,登记平台就会提供之前存于系统的个人资料供覆核,不需要填太多资料。两条保安问题是什么呢?其一就是当时用作登记的电话号码的最后四个数字。另外,如果当时是透过银行户口收款,就是填该银行户口的最后五个号码;如果当时并非透过银行转帐收款,而是收取支票,则填写当时是透过哪间邮局收款。这是很便捷的网上登记方式。

  如果不经中央系统登记,可以使用「智方便」(流动应用程式)。若不使用「智方便」,则如我刚才所说,先填写相关资料,系统就会通知需于稍后上载身份证复本,这样就完成登记。经网上登记后,系统会有已完成登记的通知,亦会在几天之内发放短讯,确认登记是否有效。

  书面登记方面,市民可以从消费券计划的网页下载表格,亦可到邮局、民政事务总署各区民政谘询中心、社会福利署的分区福利办事处、房屋委员会公共屋邨办事处及其客户服务中心索取表格。填妥表格后,附上身份证复本,我们设有500多个收集箱,市民可以把表格投进收集箱。基于保障私隐,是次我们不接受经邮寄方式登记。

  接下来,有关首日登记安排、分多少期派发消费券,诸如此类的细节,我请王学玲主任向大家介绍。

财政司司长办公室财政预算案及税务政策组主任:谢谢司长。在登记首日,即七月四日,是星期日。我们的中央登记系统会由早上六时开始投入服务,大家便可以递交电子登记。至于书面登记,正如刚才司长所说,我们在560个地点设立了表格收集箱,大家可以在登记期的办公时间将表格放进收集箱。在第二日,即七月五日(星期一)开始,收集箱便会设置好让大家在办公时间递交登记表格。560个地点包括所有邮局,以及五间银行,即中国银行、东亚银行、恒生银行、滙丰银行和渣打银行,它们在18区的一些指定、合共超过400多间的分行都会放置收集箱,让大家在办公时间递交表格。
 
  至于如何发放,消费券会就市民拣选的(储值)支付工具而有两种发放安排。首先,如果透过支付宝香港、Tap & Go「拍住赏」以及WeChat Pay HK领取消费券,消费券会分两期(发放)。第一期为2,000元,有效期为五个月。隔两个月后,会发放第二期的消费券,为3,000元,有效期为三个月。简单来说,两张消费券将会在同日到期。如果市民喜欢,两张消费券可以合并使用。
 
  至于发放时间,我们将分两批发放。如果市民在登记期的首两星期,即在七月四日至七月十七日完成电子登记,经核实身分后,就可以在八月一日,首批市民便会取得消费券。两个月后,即十月一日,消费券又会发放予经核实身分的市民。这两张消费券都会在年底,即十二月三十一日到期。至于在第三至第六个星期完成电子登记,或是在该六个星期的登记期内递交书面表格的市民,经核实资格后,便会在九月一日收到第一期的消费券。两个月后,即十一月一日,便会收到第二期的消费券。两张券都会在明年的一月三十一日到期。
 
  如果选择八达通,由于技术和运作安排的分别,在八达通发放消费券的情况会有所不同,发放会分三期。第一期会是2,000元,同样在隔两个月会有第二期,亦是2,000元,而第三期是1,000元。至于何时可以领取这1,000元,这相对简单,会视乎市民该张八达通卡内储存的消费总额,属于消费券可以使用的消费额何时累积至4,000元。简单来说,视乎首两期消费券4,000元的总额何时用完。如果市民最短可在四个月内用完,就可以在第五个月获得第三期的消费券,最长为七个月。这其实是给市民更大弹性,若快点用完可以快点领取最后的1,000元。若想延长使用时间,最长可以在七个月内领取。
 
  至于发放时间方面,和之前所说的时间一样。如果在首两星期完成电子登记的市民,一样会在八月一日获得第一期的消费券。而第二期则同样相隔两个月,即十月一日。至于其他在第三至第六星期才完成电子登记,以及所有递交书面表格的市民,经核实身分后,同样在九月一日会取得第一期消费券,隔两个月,即十一月一日,便会取得第二期消费券。至于第三期,大家从单张内都可以看到列表,因为刚才说了四个期数,单张内详细罗列了时间,所以不再详述。反而大家看这个列表就比较清楚,这是简单的。我以第一批市民为例子,在首两个星期,在完成了电子登记,在八月一日便拿到第一期的2,000元。到两个月后的十月一日,2,000元便会自动发放到八达通卡内。正如刚才所说,这视乎该八达通卡内所谓合资格的消费,即你可以使用八达通卡作如常消费,看看适用于消费券的消费总额何时达到4,000元。最快在四个月内,即十一月尾,若已达到4,000元,最快可以在十二月十六日便能领取第三期1,000元消费券。若需要多点时间,例如在圣诞过后,你便可以推迟一个月。若想在过年后,即明年二月二十八日,才用完4,000元,这也是可以的。这是最长七个月的使用限期,便会在三月十六日获取第三期的消费券。这就是八达通的情况。

  除了期数外,大家可能会想发放后到底怎样领取?有什么要做?申请不同期数的消费券大家不需要再次登记,只需登记一次,便会根据刚才所说的时间发放。如果透过支付宝香港、Tap & Go「拍住赏」以及WeChat Pay HK,消费券会直接发放到手机内的钱包。消费券会和钱包内的款项分开,但会直接发放到电子钱包。大家只需如平常一样使用该钱包。购物的时候,如果该地方能使用消费券,就会让市民选择是否使用消费券购物。
 
  如果是八达通的话,也是简单的。很多朋友也有领取公共交通费用补贴,消费券的数额便会如储值额一样,直接存入八达通。市民去拍卡时,数额便会直接存入八达通,和领取公共交通费用补贴一样。至于可以在那些地方拍卡的途径,会与领取公共交通费用补贴的一样,当中包括大家熟悉的「蓝机」,全港共有200多部。另外包括7-11、OK便利店、超级市场超过千多间的商店、八达通服务站,以及用八达通手机应用程式,大家都可以去拍卡领取消费券。市民在用的时候不需要分辨,正如刚才所说,消费券的金额如储值额一样直接落到卡。大家只需拿该卡如常使用。八达通公司会自动计算该张卡在不同时段的消费类别是否为消费券适用的消费类别,并计算总额,看看何时可以获取第三期消费券。
 
  刚才说适用类别,到底什么是适用类别呢?这是很广阔的。若大家拿着八达通,或是(经)其他(储值支付工具发放的)消费券,都不需要担心到底哪些地方可以使用,哪些地方不能使用。因为消费券使用范围尽量广泛,方便市民使用。基本上,消费券适用于本地零售、餐饮服务业的商户、实体店和网上店都可以使用,最重要是本地商户,一般大家想到的街市档也可以,只要商户安装了四款支付工具其中一款便能够使用消费券。至于近来大家都很关心到底公共交通工具是否能使用消费券,这也是可以的,因为已涵盖在服务业内。
 
  至于有哪些不能使用呢?因为消费券有鼓励本地消费的目的,大家在现时看到的投影片可见到不适用的交易类别已胪列出来。政府的收费,例如街上的停车「咪表」,这是不适用的。缴交罚款、公用事务的收费,包括水费、电费、煤气费都不能使用消费券。公共机构的收费,大家熟悉的可能是医管局、或是房委会的收费,如果这些是用电子工具作收费,都不能使用消费券。教育方面的开支,即中小学、基础教育课程的支出,以及UGC(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资助的大学的收费都不适用。若是补习,或是兴趣班,这些都能使用消费券。购买金融产品服务亦用不到,例如购买保险便不适用。捐款亦不适用。无论是捐款予宗教团体、慈善团体或是其他团体,因为捐款不是消费故不能使用消费券。另外,直接向一些非本地商户,包括一些网上平台购物,消费券也不能使用。这不是看那货品是否本地货品还是海外货品,而是视乎该商户是否本地商户。若是网上平台,就要看该平台是本地平台还是海外平台。个人对个人的支付,当然很明显是不行的,因为不是消费。兑换现金也不适用。这便是消费券的适用范围。

财政司司长:如果想尽快取得第一期消费券,不管你拣选哪种储值工具领取,就要在七月十七日或之前以电子方式登记,这样最快可于八月一日领取。希望大家收到消费券后一起开心消费,亦帮助带动我们的经济和帮助商户。接下来,我们很乐意回答大家的问题。多谢大家。
 
2021年6月18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20时3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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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司司长陈茂波(中)今日(六月十八日)下午联同政府资讯科技总监林伟乔(左)及财政司司长办公室财政预算案及税务政策组主任王学玲(右)在添马政府总部举行记者会,公布消费券计划的详情。
财政司司长陈茂波(中)今日(六月十八日)下午联同政府资讯科技总监林伟乔(左)及财政司司长办公室财政预算案及税务政策组主任王学玲(右)在添马政府总部举行记者会,公布消费券计划的详情。
财政司司长陈茂波今日(六月十八日)下午在添马政府总部举行记者会,公布消费券计划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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