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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及卫生局常任秘书长于最新检疫安排简报会开场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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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陈肇始教授今日(五月七日)下午就最新的检疫安排举行简报会,食物及卫生局常任秘书长(卫生)陈松青和卫生署卫生防护中心总监林文健医生亦有出席。以下是陈松青的开场发言:
 
  具体来说,除了来自极高或甚高风险地区之外,来自海外其他地区的已接种疫苗人士,包括到了外地返港的香港居民可以适度缩短他们的强制检疫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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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交代一下背景资料。今日零时零分生效的分组地区登机及检疫安排,将海外地区划分为几个分组,包括A1/A2组极高/甚高风险地区、B组高风险地区、C组中风险地区和D组低风险地区。现时的计划是,如果本地及相关外地地区疫情未有重大转变,我们将会由五月十二日(下星期三)零时零分开始,调整到港已完成接种疫苗人士的强制检疫期。

  ​我逐个地区说说具体安排。先说低风险地区(D组),包括澳洲、新西兰和新加坡,现时所有由这些地区抵港的人士要接受14日的指定检疫酒店强制检疫。将来,已完成接种疫苗人士可以只接受七日指定检疫酒店强制检疫,加七日自我监察及接受第12日及19日强制检测(应为接受第12日强制检测)。

  至于高风险及中风险(B及C组),现时由这些地区抵港人士要接受21日指定检疫酒店强制检疫。将来,已完成接种疫苗人士可以接受14日指定检疫酒店强制检疫,加七日自我监察及在完成强制检疫后,于第19日及26日接受强制检测(应为于第16日及19日接受强制检测)。
 
  就极高或甚高风险地区(A1及A2组),现时A1分组地区禁飞所有航班及禁止曾逗留这些地区人士登机到港。至于A2分组地区,现时由这些地区到港人士要接受21日指定检疫酒店强制检疫。这些安排不会改变,即使是已完成接种疫苗人士也不可以缩短强制检疫期。
 
  另一方面,对应海外地区到港已接种疫苗人士可以缩短强制检疫期,曾逗留于中国地区(内地、澳门及台湾)的抵港人士,目前如非循「回港易」计划回港,须接受家居强制检疫14天。因应调整检疫期的做法,由五月十四日(应为十二日)开始,由中国其他地区到港已完成接种疫苗人士的强制检疫期,亦将由14天缩减至七天,其后须进行七天自我监察及在抵港后第12天接受强制检测。有关检疫安排会适用于经陆路口岸或经机场由中国地区抵港的人士。
 
  或者解释一下,刚才提及的完成接种疫苗人士是指在抵港当天的14天前,即两星期前,已按指引完成接种所需疫苗剂量的人士,简单来说,即已接种该疫苗所需的剂量,再过两星期,即属完成接种疫苗人士。如果到港人士是在香港以外接种疫苗,除了香港本身已经认可使用的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两款疫苗),我们亦会接受世卫(世界卫生组织)紧急使用清单或资格预审疫苗清单上的疫苗,或者是经世卫指明的严格监管机构,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使用的疫苗。政府会在这些措施生效前将相关疫苗名单上载至2019冠状病毒病专题网站供巿民及到港人士参考,并会不时更新资料。
 
  顺带一提,我们亦会陆续加强对入境人士的检测安排,除了现时在登机前或到埗后的检测外,视乎入境人士来源地区风险分组及适用的强制检疫期,我们亦会分别在到港后的第三、七、12和19日,加上第26日进行检测,这与林医生(林文健医生)刚才提到对本地密切接触者或其他我们认为有风险人士的强制检测安排配合,目的是尽量确保不会有漏网之鱼。
 
  举例来说,从极高和甚高风险地区入境人士,现时要接受21日检疫,同时要在第一、三、七、12、19及26日接受检测,其中第26日是在完成检疫期后进行的强制检测。至于刚才提到的由高中风险地区来港,即使已接种疫苗人士,将要接受14日的检疫,但我们会要求他们于第三、七、12、16和19日接受检测,他们于第14日已完成检疫,所以在第16及19日,即使他们已完成检疫期,仍要接受多两次检测。即使是低风险地区已接种疫苗人士,刚才说到他们将来要接受七天检疫,我们也要求他们在第三、五和12日接受检测,第12日是完成强制检疫后的强制检测。所有这些加强了的检测措施都是为了确保即使我们调整了强制检疫安排,我们可以继续透过检测去确保不会有漏网之鱼。多谢大家。
 
2021年5月7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7时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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