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长官表扬七名现任和前任高级警务人员(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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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二○二○年六月三十日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香港国安法》)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颁布实施,为维护国家安全建立健全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香港特区承担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任务,为此香港警务处设立维护国家安全部门,配备执法力量。
为准备落实《香港国安法》及成立国家安全处,香港警务处在极短时间内完成筹备所需的人力、设备、设施,并制定管理与行动上的策略,以及程序指引。过去多月,负责的警队人员展示了卓越的领导才能、专业质素、敢于担当的精神,并坚定不移地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值得嘉许。其中七名相关的警务人员为维护国家安全及保障「一国两制」全面贯彻落实而作出个人牺牲,表现出不屈不挠、无畏无惧的坚定立场,行政长官对他们的工作充分肯定,并予以嘉奖。
嘉奖名单亦于今日在宪报刊登。
有关嘉奖人士的嘉许语请参阅附件。
完
2021年2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26分
香港时间15时2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