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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就进一步支援有经济困难人士及家庭的措施与传媒谈话内容(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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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博士今日(二月四日)下午就进一步支援有经济困难的人士及家庭的措施会见传媒的谈话内容: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为进一步支援有经济困难的人士及家庭,政府建议推出两项措施:

有关职津计划的措施

  首先,考虑到由去年初持续至今的疫情令很多基层住户面对开工不足的困境,政府决定向立法会财务委员会建议一项有时限的特别援助措施,将在职家庭津贴(职津)计划非单亲住户的基本工时要求,由现时每月最低144小时大幅下降一半至每月72小时,为期一年。尽管职津计划的政策目标是鼓励基层住户全职就业和多劳多得,但在持续的疫情影响下,政府认为限时大幅放宽职津工时要求,能使更多基层住户符合资格申领津贴,有助纾缓市民的燃眉之急。

  较早前我也提过,在现时疫情情况下,因职津有工时要求,不少工友因开工不足,所以其收入下降;但亦可能因工时不足关系,连职津的申请资格也不符合,所以变成双重打击(double jeopardy)。所以这个建议是针对现时疫情下很多朋友开工不足的情况。

个人交津计划的相应安排

  与此同时,政府会取消以个人为申请单位的鼓励就业交通津贴(个人交津)计划,其中主要目的是调拨所得的资源,推行限时降低职津计划工时要求的安排和处理近期大幅增加的职津申请,确保较有需要的住户可获得更有效的支援。这个考虑涉及两个部分:

(一)政府在二○一九年开始投放大量资源,推出一项每一个市民均可受惠的公共交通费用补贴计划,合资格的个人交津受惠人可同时领取两项性质相近的公共交通补贴,被视为一项双重津贴;及

(二)我们留意到在领取个人交津人士当中,95%可符合经限时放宽后职津计划每月工时不少于72小时的基本要求,亦可以说就算在现时144小时的基本要求,有约64%领取个人交津人士也符合此资格。若他们转为申请职津并同时符合其他申请要求,应可获得更高额的津贴。大家知道,个人交津的津贴金额为半额津贴每月300元或全额津贴每月600元。值得留意的是,职津计划现时容许住户成员可合并工时以提出申请及领取较高额津贴,即若两个成人的工时可能不足72小时,加起来如超过72小时亦可申领职津。在未来数月,在职家庭及学生资助事务处辖下在职家庭津贴办事处会鼓励并协助领取个人交津的人士过渡至申请职津。

  举一个简单例子,以一个育有两名儿童的四人住户为例,如每月合并工时超过72小时并低于131小时,他们每月(最多)可获共3,800元的职津;如合并工时达192小时,(最多)更可领取每月4,200元,这远高于个人交津每人每月300或600元。

  也要强调,政府在过去数年不断推出优化职津的项目,足见援助低收入住户的力度一直有增无减。与二○一八年落实职津改善措施前的受惠住户数目相比,现时职津计划的活跃住户截至二○二○年十二月底已增加超过一倍至约56 300个,而年度开支更由约6亿5,000万元大幅增加接近两倍至约18亿元。今次限时大幅降低职津工时要求的建议,初步估计可让24 000个新增住户受惠,涉及约9亿5,000万元一次性额外开支,相当于二○二○至二一年度职津预计开支超过五成。

有关短期食物援助服务计划的措施

  另一套措施是关于短期食物援助,普遍称为食物银行。刚失业或变成就业不足的个人及家庭,可能想透过短期食物援助稍为纾缓开支,但或会因为现时所拥有的资产超出上限而不能申请。所以我们计划希望在今年六月一日起,暂时放宽短期食物援助服务计划的资产限额12个月,与职津计划的资产限额看齐,以帮助在疫情失业或就业不足的人士。以四人家庭为例,资产限额会由264,000元放宽至548,000元;一人家庭的资产限额亦会由99,000元放宽至266,000元。

  政府将在下星期一(二月八日)的立法会福利事务委员会会议作简介,其后尽快向财务委员会寻求拨款,目标是今年六月落实两项安排。为作财政规划,粗略估计,限时降低职津工时要求可惠及24 000个新增住户,食物援助方面则可额外帮助约12万人次。有关文件今日下午已提交立法会福利事务委员会,在上载立法会网页后大家稍后便可看到。以下时间交给大家。

记者:局长,想问这次基于疫情考虑降低职津工时要求,但为何以一年为期?坊间很多希望轻微调高。有否考虑过不大刀阔斧减一半工时,可能减少许,但实施一个长远的措施?第二,该几层津贴中,现时工时要求最低减至72小时,因现时未看到文件,是否按比例领取津贴金额?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先答后一个问题。第一,现时职津的基本津贴金额的工时要求是每月144小时,现降至72小时;高额津贴工时要求192小时不变;领取中额津贴的工时要求则为72小时与192小时的中间,是132小时。金额方面,如以成人计算,基本、中额及高额津贴分别为1,000、1,200和1,400元。

  至于第一个问题,第一,始终若从数年前推出当时称为低收入在职家庭津贴,至后来改名为在职家庭津贴,实际上皆并不能百分百掌握在该些工时、有关收入和资产限额下会有多少人申请,所以财政估算只是估计。现时我们以一个有时限的安排,一方面是给时间我们检视,究竟这次疫情下,当我们降低工时要求,实际情况将会如何。当然,我们不排除日后延长或重新考虑是否实质作出改变,不过我们觉得作为一个谨慎的做法,就是先订一个一年有时限的安排。

  为何减幅由144小时减至72小时?第一,大家可以计一计,有数个考虑的数字均让我们思考72小时可能是一个合适的下限。大家知道在劳工法例有连续性雇佣合约的要求,即连续受雇于同一雇主四星期或以上而每星期最少工作18小时,就是72小时,这是其中一个参考的数字。第二,现时个人交津半额及全额津贴每月工时要求分别为36和72小时。考虑到过往多年就个人交津的讨论,都是思考何时与职津作整合,因有少许重叠,申请和考虑等也很接近,但金额有很大差别。所以借这次调低工时要求至72小时,虽然是有时限调低;也一并考虑。刚才提到其他香港人也可享有的公共交通费用补贴,亦变成一个适当时间取消一个多年来皆觉得应在适当时间逐步取消的个人交津项目。一并思考上述考虑,我们建议将144小时的工时要求下降至72小时。

记者:为何只改变基本津贴144小时的工时要求?有否思考将高额津贴192小时的工时要求再放宽?刚才也有提到开工不足,会否预计领取高额津贴的人会减少?第三,取消个人交津方面,预计有多少人受影响?是否全部人均可领取职津?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关于职津高额津贴192小时的工时要求,192小时等于什么?一年365日,即52星期,基本上每月平均4.3星期,192小时为平均计算每星期工作44小时,差不多、绝大部分香港全职人士的工时皆高于这水平,所以没有任何考虑调低此192小时。此外,在过往检讨中,亦看到此项目本身的设计优点是这安排,而超过70%的职津申请,皆领取高额津贴,所以我们觉得超过七成人申领高额津贴,这次调整中无需调整这部分。不过我们将中额津贴的工时要求由156小时(应为168小时)调低至132小时,作为在72与192小时中间一个合理的安排,这就是我们整体思考工时要求的考虑。

  关于个人交津,第一,现时领取人士中,95%皆高于72小时的基本工时要求。经检视有关资料,绝大部分均同时可符合资格申请职津,只不过过往没有特别采取工作程序,鼓励和推动他们转为申请职津。这次做法可以再主动一些,将这些过往实际上符合职津资格的个人交津人士,可能过往申请个人交津而没有转为申请职津,希望这次一并处理。同时整体而言,如果大家留意其历史,个人交津早年由劳工处负责,自从改良和优化职津,在二○一八年(设立职津),及后我们将此(个人交津)交予在职家庭津贴办事处负责。当时其中一个政策目标也是想将职津与个人交津整合,合并考虑,这次就是一次过完成这项工作。

记者:为何单亲的安排不变?个多月前,劳工及福利局曾回答是否放宽职津工时要求,当时说如果放宽会与政策目标相违背,为何个多月后突然变了?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刚才我说的是非单亲住户的调整。单亲住户的工时要求从来都很低,基本及高额津贴分别是36及72小时,没有改变。今次我相信很难再调低至18或36小时,因这差不多是每星期工作一、两小时,加起来可能已足够申请,所以我们没有考虑调低单亲住户的工时要求。

  刚才我也提到过往的看法。在回答另一问题时,我提到192小时即每星期平均工作约44小时,虽然有人觉得192小时数字好像很大,但实际上与一般香港人全职工作差不多。我们觉得没甚必要调低,因调低则的而且确不符合职津中多劳多得的概念。当时考虑低收入家庭津贴时的想法是一致的,有些朋友很勤力工作、全职工作,但收入仍不足够,甚至是非常低的薪金,所以应该给予较高津贴。职津的设计有鼓励性质,我们觉得维持192小时在政策上相当重要。

  我过往和刚才也提到一种情境,一个人可能正领取职津,但因开工不足导致工时减少,不但自己工作收入减少,又不能领取职津,我称之为双重打击。原因亦是,职津在设计上不能处理在一段时间期间,譬如这次疫情对就业市场影响这样大,所以这次看来更加需要做。当然我以前也提到另一情境,有些朋友「开工足」时,收入高于职津的水平,所以没有资格申请;但当开工不足时,工时又不符合职津的要求,变相好景时未能领取,不好景时也未能领取。这次短暂有时限的安排便可看到在这些情况下,当他「开工足」时当然收入高未必需要我们帮助,但会否最低限度当开工不足时,便可在这次调低工时要求下符合资格申请。我谈的行业其中一个最明显的例子就是「三行」的朋友,经常出现这种情况,「开工足」时收入高于职津要求,但开工不足时就申请不到。我们希望今次的安排可让我们有更多资料,检视日后职津的安排。

记者:现时失业率比较高企,甚至可能持续恶化的情况下,有些人可能一小时工作也做不到,你们预计的申领人数有24 000个住户,这数字会否比较乐观?另外,今日有立法会议员提出设立临时失业援助金,如果失业率回落至合理水平,则会有退场机制结束计划。局方对此意见看法如何?会否可行?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我刚才说24 000个住户可以受惠,这数字是指当我们调低工时要求后,估计额外合资格申请职津的住户数目,与失业数字没有任何关系。

  大家想象今日在立法会行政长官答问会上的问题,举例说失业率在6.6%,如果有政党或立法会议员建议设立临时津贴,不过若失业率跌至4%便停止;试问大家,在制定政策时,为何我们帮助4%下的失业人士,但3.99%时的失业人士我们就不协助?这两类人的需要实在没有分别,不论失业率如何,甚至订在3%也一样。为何我们帮助3%下的失业人士,2.99%其实与他没有关系,他也失业,但你又不帮助他,所以这不是一个合理的社会政策。

  当然我昨日(二月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也回答过另一选择。有议员说不如设有时限,直至某日便停止。我昨日在立法会就这样回答:如果订的时间为今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为何我们为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失业人士提供六个月援助,但明年一月一日的失业人士则一个月也不帮助?雇主又会否因有此政策,本来计划一月才裁员,而提早在十二月裁员令其同事被裁后可领取六个月津贴?有议员建议9,000元,六个月便是54,000元,所以大家也要认真思考所谓有时限的说法。此外,我们的政团政党皆很喜欢审时度势,今日的说话与半年、九个月或甚至一年后的说话,届时又会审时度势讲另一番说话。作为政府,要认真研究和理解应该或不应该做的事。

记者:大幅放宽职津的原因为何?会否是过去一年这个数字有很大的变化,所以才会有这个决定?第二,因为过去很长时间政党及市民皆想设立失业援助金,但当局一直没有考虑,今日这两个项目、政策是否真的可以代替或扶助失业人士?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我尝试回答,因为已回答相似的问题很多次。第一,在今时今日的环境,香港人的奋斗精神实在很令人敬佩。很多朋友虽然失去工作,但也会千方百计找其他收入、兼职等工作,所以在这次安排将职津的工时要求由144小时降至72小时,相信应可满足大部分开工不足的朋友。

  我们在考虑究竟由144小时降至多少,也经过很多次反覆研究和分析,最后作出结论。我们曾考虑降至120小时,综合社会保障援助制度有一些类似的安排为120小时,我不详细说细节安排了,这是另一个可看齐一些政策用的时数。但过往我们同时有责任检视职津与个人交津两个项目的整合,所以最后我们的决定觉得这是适当的时间将两个计划整合。因为实际上已将行政工作整合了,即过往由劳工处负责个人交津,至今将此转移至在职家庭津贴办事处,当时的政策目标也是要做这工作,都已用了两年多,所以亦应趁此时一并完成这工作。我们相信这更能帮助有需要人士,同时亦将现时任何香港市民均可享用的公共交通费用补贴计划不再出现双重津贴的情况。

记者:是否做得太迟?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不如我简单回答你的问题。所有政策均需时间考虑及分析,如果一个政策未深思熟虑便推出,大家很快就会想到十个八个,甚至千个这样不行、那样不行的情况,所以作为政府考虑一个政策时,需思考的问题会较多,亦需要时间。

  或许我也回答可能有人想问的问题——因为今早特首说,整体的纾缓措施需待《财政预算案》由财政司司长公布。至于我们这个项目,因为构思比较长时间,实在不是最近的事。我们的考虑是,因为其中涉及一些制度的改变、电脑系统的改变,如果待《财政预算案》公布才做,可能要到八、九月才能做到。所以我们希望早一些,既然有实质的进展,即我昨日在立法会答覆质询时的最后一句:「如有实质进展,我们会尽快向公众并到立法会交代。」我今日将已经完成的实质进展向大家交代,并将有关文件提交立法会福利事务委员会,下星期一(二月八日)谘询其意见。 

(请同时参阅谈话内容英文部分)
 
2021年2月4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9时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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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及福利局局长会见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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