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政府根据《私营医疗机构条例》成立私营医疗机构投诉委员会
  政府今日(十一月二十七日)公布,根据《私营医疗机构条例》(《条例》)成立私营医疗机构投诉委员会(投诉委员会),任期三年,由二○二○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投诉委员会是一个法定委员会,负责处理就持牌私营医疗机构在其牌照生效后,有否违反《条例》或根据《条例》发出的实务守则而作出的投诉。投诉委员会亦会就私营医疗机构的投诉管理政策,向政府提出建议。

  投诉委员会将由刘文文担任主席,成员包括注册医生/注册牙医和来自不同背景的业外委员,包括病人组织、法律界、工程界、医疗专业人士(医生及牙医除外)及消费者权益组织。

  投诉委员会的成员名单如下∶

主席
-------
刘文文

副主席
-------
张德康医生

成员(依英文姓氏排序)
-------
陈清霞博士
陈秀雯教授
陈永佳
郑荔英教授
郑俊平
冯玉娟教授
何锦源医生
何应富
郭晶强
郭亮明
黎卓先教授
梁熊显教授
李慧琴医生
李继尧医生
梁国龄医生
梁彦欣医生
廖伟明医生
刘西恩医生
彭佳源医生
潘伟麟医生
汤炽忠
黄吴洁华
黄婉芳
胡伟强
杨超发医生
杨协和医生
叶秀华
袁少林
 
2020年11月27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03分
即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