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根据《私营医疗机构条例》成立私营医疗机构投诉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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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十一月二十七日)公布,根据《私营医疗机构条例》(《条例》)成立私营医疗机构投诉委员会(投诉委员会),任期三年,由二○二○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投诉委员会是一个法定委员会,负责处理就持牌私营医疗机构在其牌照生效后,有否违反《条例》或根据《条例》发出的实务守则而作出的投诉。投诉委员会亦会就私营医疗机构的投诉管理政策,向政府提出建议。

  投诉委员会将由刘文文担任主席,成员包括注册医生/注册牙医和来自不同背景的业外委员,包括病人组织、法律界、工程界、医疗专业人士(医生及牙医除外)及消费者权益组织。

  投诉委员会的成员名单如下∶

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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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文

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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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德康医生

成员(依英文姓氏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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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清霞博士
陈秀雯教授
陈永佳
郑荔英教授
郑俊平
冯玉娟教授
何锦源医生
何应富
郭晶强
郭亮明
黎卓先教授
梁熊显教授
李慧琴医生
李继尧医生
梁国龄医生
梁彦欣医生
廖伟明医生
刘西恩医生
彭佳源医生
潘伟麟医生
汤炽忠
黄吴洁华
黄婉芳
胡伟强
杨超发医生
杨协和医生
叶秀华
袁少林



2020年11月27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0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