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及卫生局局长抗疫记者会开场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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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传媒朋友,刚才政务司司长提到现时香港有25宗确诊个案,当中有五宗个案确定属于本地感染个案,相关病人于潜伏期内均没有外游,亦未能找到明显病源。近日新增个案中本地感染的比例越来越高,而确诊病例的家庭群组都是比较明显,显示家庭内的传播风险非常高。因此我们需要加强检疫措施,以及更进一步减少社交接触,以防止病毒在社区扩散。
我首先想讲一个新措施,这措施亦是其中一个减低社区感染的方法,就是怀疑个案及确认个案的患者需要提供准确资料。如果不提供准确资料的时候,医护人员不能够准确判断他们的病情,此举不但保护患者的接触者,亦是保障医护人员,以至整个社会的安全。为协助医护人员诊断和识别个案,医院管理局由昨日开始得到入境事务处协助确认病人有否出入境纪录。
至于检疫安排,在预防和减少病毒感染传播,政府一直呼吁市民尽量减少在香港境内的人流及社交接触,至今因应面对不同健康风险的人士,开始不同层面的检疫安排。
首先,政府现时共有三个检疫中心正在运作,并由星期二(二月四日)起推出强制家居检疫安排;这些措施是针对曾经与确诊患者有密切接触,或在过去14日内曾到访湖北省但没有出现病征的人士。
另外,行政长官于星期三(二月五日)宣布,将对从内地入境人士实施强制检疫14日的措施,预计会进一步压缩香港与内地的跨境人流,减低疫情传入及在社区传播的机会。新措施将由今晚午夜、即二月八日凌晨生效。
就实施对象方面,所有从内地入境的人士,包括香港居民、内地居民和其他地区的旅客,抵港后须要强制接受检疫14日。在抵港前14天内曾到访内地的人士(就算经其他地方入境)亦包括在内。我必须强调这些人士在入境时都通过体温检查,并没有病征,否则出现病征人士将交由卫生署港口卫生科另外处理。
根据卫生署的评估,这类须要检疫人士的风险较低,可以于家中接受14天强制检疫,而家人不须强制检疫。需要检疫人士必须在任何时候留在家中戴上口罩,并禁止离开香港。任何违反《规例》(《若干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和《预防及控制疾病(披露资料)规例》)的要求,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罚款25,000元以及判六个月监禁。
就实施安排方面,一般来说,香港居民会在家居进行检疫。非香港居民,如果已安排入住酒店或其他住所,他们将会在有关酒店或住所接受检疫。若接受强制检疫人士在香港无法安排入住地方,则将于政府安排的暂住设施进行检疫。
政府会向每位须要强制检疫人士,派发一个信息包,指示有关良好的个人及环境卫生的资讯、与家人及朋友的接触减至最少,以及每日填写夹附的检查项目清单,记录体温及症状。在检疫期间,可请亲友代为供应每日的食物或必需品。如有需要,社会福利署可以提供协助。民政事务总署亦在18区设立分区热线联络。
我们再重申,受检疫人士是没有任何病征,健康风险相对较低。最重要的是受检疫人士自律,在检疫期间做好个人卫生防疫工作。我们希望再次强调,这套措施的目的是减少内地和香港的跨境双向人流,从而减低疫情传入及在社区传播的机会。因应新推出的检疫安排,卫生署人员会在口岸协助抵港人士辨识所需进行的检疫安排。抵港人士须预留较长的时间等候及进行有关程序,过程或多或少会为大家带来一些不便,希望大家可以谅解。面对严峻的疫情,希望各位市民理解,大家一齐同心抗疫。
完
2020年2月7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20时50分
香港时间20时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