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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会见传媒答问内容(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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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今日(六月十日)上午会见传媒的答问内容:

记者:林太,网上有人说政府漠视民意,若不撤回条例,便会发起星期三罢工、罢课,你会否担心影响社会秩序?第二,一百万人上街都不撤回条例,多少人上街才会撤回?谢谢。
 
行政长官:就第一个问题,正如我们昨日作出的政府回应,我们都是呼吁社会,亦呼吁立法会议员,以一个理性、和平的取态继续讨论这个由政府提交的条例草案。任何激烈的行动对香港社会完全没有裨益,我相信昨天参加了游行的市民,如果看到半夜时发生的冲突、袭警、影响公众治安,都会感到不安,甚至亦一定不会赞成香港社会应该出现这种情景。同样地,有任何组织呼吁进行激烈行动,我都希望他们能够三思,因为这些行动对于香港的影响、对于我们的法治社会、对于我们是一个和平、理性、文明、包容的社会是背道而驰的。
 
  至于游行人数,正如我所说,昨天出来游行的市民是多的,是非常之多,这是不需要争议的;但是这件事在社会上有正、反的意见亦是放在眼前。有很多团体,我们已经收到超过300多个团体的信,今早亦有一些团体再提交一些信支持我们这个工作,亦有不少市民用各种方式表示支持政府的工作。我认为这就是我刚才发言所说──遇到一些有争议的事,特别是一些比较敏感,或者很可惜特别是涉及到内地便更加敏感的事,社会的意见往往都是分歧。过去几年,我以政务司司长身分及今日以行政长官身分都曾处理几个很富争议性的议题。社会上的意见都是分歧,甚至是两极化。我作为行政长官及我的团队的责任是按着我们的政策目标,在听了意见之后,尽量去兼顾不同的声音,希望取得一个平衡。当然在取得这个平衡的过程的责任都是在我们这里,我们要作出一些妥协或作出一些积极的回应。今次我们已经先后在法案推出前和推出之后,作出了两次正面、积极的回应,亦因此得到更加多人的支持,譬如商界的支持。我刚才亦说了,我会在几个方面继续我们的工作,希望在未来的日子,社会各界会以平和、理性的方式继续讨论我们这项工作。
 
记者:林太,你曾经在竞选特首时说过,如果主流民意令到你没有办法再担任特首的工作,你会辞职,你今日会否兑现你的选举承诺辞职下台?另外,第二件事,刚才你曾经说过,与不同团体都有见面,坐下来面对面交流,那为什么律师会你不见?大律师公会不见?记者协会又不见?是不是他们的意见你并不需要他们的支持?
 
行政长官:正如我所说,有关的解说和会面的工作,我们会继续进行。我知道律政司司长已经请他的同事联络法律团体──大律师公会,希望坐下来能够再商谈。我上星期亦主持了多场会议,希望能够再商谈。事实上,从二月到现在我们是不停地去做解说工作。我对于香港市民的承诺是坚定的,我的承诺就是建设香港成为一个有法治、享文明,亦是和谐、包容的社会。我正尽我的努力,我会继续尽我的努力,大家可以看到。事实上今日我们在各方面──推动经济,包括今早我发言有关于香港的经济和金融的发展;在创科方面,我们两年来的努力得到很多人认同,香港今日的创科潜力和创科氛围是前所未有。这些工作是会继续进行,亦是我承诺的一个重要部分。
 
记者:林太,你说要有一个稳定的班子去面对那些不稳定、面对现在的经济状况,是否代表没有一个官员需要就事件下台?以及是否不会撤回这条条例?
 
行政长官:你有关班子的问题拉得远了点。关于是否撤回,我们昨天的政府回应已说了,这条条例草案在社会上是很密集,甚至很激烈地讨论了四个月,是应该交给立法会进行立法会的宪制功能,亦即是说,他们经过审议之后,是修订、通过还是怎样,我们这个立场仍然是今日的立场。我刚才在开场白中所说,我们明白市民的关注,我们仍然会继续我们相关的工作,亦会特别针对在人权保障方面,让社会各界、让立法会议员、让法律界人士看得见,这些额外的人权保障不是如有人担心般说了便算,而是会有法律约束力,是会约束到行政机关,亦会约束到请求方。如果请求方要我们移交一个逃犯,但不同意这一系列的人权保障,行政长官是不会同意处理这个移交的申请。
 
记者:你说过主流意见令你无法做特首,你便会辞职。昨日有一百零三万人上街,包括要求你下台。你会否考虑?这是否主流意见?另外,是否解说不够抑或是市民「不收货」?是否可以说其实现时是无论如何都不会撤回?以及有否与中央讨论昨日的游行人数?
 
行政长官:我想中央机关不用与我讨论都可以看到游行的情况。至于你说的意见,正如我在开场白所说,我们见过这些情况。凡是有一些很有争议的事,特别是很不幸涉及内地的事务便会很有争议性,社会上会有两极化的意见──有很强烈的支持,也有很强烈的反对,甚至这两极慢慢会越来越走向两个极端,成为两派的意见。作为行政长官,我的最大任务是在这非常两极化的意见当中,尽量做到兼顾不同意见,然后找出一个平衡点,让这项工作可以进行。每次特区政府提出的工作都有一个政策目标,而今次的政策目标就是彰显法治,来完善我们的法制,让香港不要成为一个逃犯逃避他们犯了严重罪行但无需被绳之于法的地方,这是大家都不愿看到的现象。以前说,大家可能感到不太实际,但经过这次讨论、经过李家超局长告诉大家,其实在过去这一段日子,我们拒绝了犯了严重罪行的逃犯请求方,即是他们犯罪地方的司法管辖区,希望我们移交,但我们真的没办法移交。这些每一个都是很实在的个案,每一个背后可能都有一个很伤感故事,但我们实在今日没有(可行的)法律的基础,是没法进行。面对这两极化、分化、分歧的意见,我们只能够继续做我们应该做的工作。
 
记者:连法官亦联署反对修例,你如何可以说服港人这一条条例是值得通过?以及其实为何昨日只是可能部分政党,例如是建制的政党,是可以和你见面,是可以说服到你去改变和作出一些改善呢?
 
行政长官:我昨日没有见过建制的政党,正如我昨日没有见过中央的官员,没有见过中联办官员。我昨日的行踪好像是大家都知道的,所以真的没有见过。但是有几个建制的政党分别出了声明—如果我没有记错—最早的是新民党,大概是八时,我们仍未发出政府的回应,他们已经出了声明,其后有民建联、经民联、自由党,我是从他们的声明里掌握到,他们都好像我们一样听到很多市民的意见和关注,亦看到游行的进行,所以他们亦希望政府能够进一步做我刚才所说的几方面工作。
 
  关于司法人员就这件事件的评论,我留意到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先生早前于五月底已出了一个声明,但是恐怕某一位现任法官是未留意到马道立首席法官的声明,或者是早于这个声明他已做了这件事。我了解司法机关亦认为不恰当,因为我们现在其中一个最重要的价值就是司法独立,法官是需要无私、无畏、无惧地处理案件,特别是处理涉及政府、涉及政治的案件,法官必须要保持完全中立的立场,所以我觉得首席法官在这方面是做了一个非常清晰的指导和引导。
 
记者:三位于这星期有没有机会落区见市民,与他们面对面沟通这个法案?
 
行政长官:正如我刚才所说,我们会用我们觉得适合的方法继续与各界解释、沟通有关这次修订的工作。事实上在我们各个网页、新闻处的发布中有不少资料可以找到;但如果有市民需要进一步解释,我们相关部门亦很乐意提供,多谢各位。
 
(请同时参阅谈话全文英文部分。)
 
2019年6月10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6时5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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