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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答问会答问内容(三)(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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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议员:麦美娟议员。
 
麦美娟议员:行政长官,首先我要多谢你接纳我们工联会的意见,我们多年要求要改善外判合约条件,你接纳了我们的意见。但是在我们工联会陆颂雄议员昨日在大会问了一个书面质询,里面是有关政府今年四月一日改革外判合约制度的时候,当中可能会出现一些新旧合约外判工同工不同酬的问题,对员工的保障是不对齐的。事实上我们在昨日局长的答覆里,我们看到新合约制度四月一日生效,但是最少有三十多个合约是今年一月至三月生效的,合约的内容是完全对我们现在的外判工保障不到。所以我想问问行政长官,究竟你有什么措施可以帮助到这一批在今年内合约生效,而在四月一日改善之前生效的那批基层员工?而事实上这一班外判的基层员工,很多都好像行政长官你一样──60岁以上,每天做足十多个小时以上的工──而且你刚才说热到没开冷气睡不着,但事实上我们这一班外判的工友,很多是穷到连安装冷气的钱都没有。你们60岁以上做十多个小时,但是你们高薪厚职不忧做。这一班外判工友60岁以上,做十多个小时,但他们不断被人剥削。行政长官,你有什么措施可以帮助他们这一班在新合约生效之前续了约的员工,让他们免受剥削?
 
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议员:行政长官。
 
行政长官:麦议员,对于政府外判合约服务的工友,我是充满敬佩的,所以去年我联同几位局长请了一、两百位这些工友到礼宾府,有一个茶会,让我亲自感谢他们,亦在那个机会听了他们和他们的承办商对于如何可以改善整个外判制度的建议,现在经过了有关部门的努力,亦会在四月一日推出。但每一次新措施的推行都有一个分水岭,英文叫cut-off date,即是之前和之后。在之前已经批出的合约当然是受旧制度规范,所以未必有一个很容易解决的方案,我亦不知道数量有多少,或者我请有关的刘局长看看这些外判的合约,麦议员你说的三个月,即是由二○一九年一、二、三月外判合约的情况是怎样,我们再看看有否空间可以作出一些适度的调整。
 
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议员:麦美娟议员。
 
麦美娟议员:主席。行政长官,根据昨日局长给我们的答覆,其实这三个月里新合约大约有三十多个而已。其实如果政府愿意用钱补贴,令这一班新合约的员工同样可以得到四月一日之后生效的保障,便已经可以解决到他们的问题。行政长官,你肯不肯帮这一班被剥削的员工?
 
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议员:行政长官。
 
行政长官:麦议员你给时间我们看看,因为我一般都不想贸然站在此答应一些我自己不是掌握得很充分的要求,所以你给我们时间去看看,我们尽快给你一个答覆。
 
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议员:何君尧议员。
 
何君尧议员:行政长官,我在此藉着这个机会多谢你有一个肯愿意聆听和采纳意见的态度。在去年十月十日,你的《施政报告》里更具体地落实了太阳能设施,对环保方面来说,是采取了务实的方案,亦容许了在这些新界的屋宇天台上面安装这些太阳能。我相信这一个大家也会感受到、迟些会享受到的好处。今天我想跟行政长官分享一事,就是在长远房屋策略这个范畴里,我们明白政府亦希望在未来十年里制造45万个住户单位,但是这个始终远水不能救近火。目前来说,亦有很多人正在轮候公屋,时间一般轮候是5.5年,即是五年半,在这段期间里,可否有一个临时措施重新重置这个过渡性房屋,用以解决某些人的燃眉之急,特别是那11万多住在劏房户的居民?多谢。
 
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议员:行政长官。
 
行政长官:多谢。何议员都知道,在我第一份二○一七年的《施政报告》里,房屋策略其中有一环就是正正说供应土地需时,我们必须用好现有资源,所以过渡性房屋是房屋政策的一环。为此,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在他的局里亦成立了一个小组,专门与非政府机构、或是有意拿地或一些单位来做过渡性房屋、社会性房屋的去合作。我听到有议员提出,那么钱是否可以都「到位」些?这我相信在稍后的预算案都会考虑的。何议员提出那个可能是以前房署那些叫「临屋」temporary housing area,或者更稍为差些,叫transit housing,即是譬如是有天灾人祸、暂时没有地方去而居住那些。但如果我们有这类土地,何议员,建这些可能都有一定的规模,不是建十个八个单位。如果有这些地,我们真是会义不容辞,即刻会转作建公营房屋。所以,就是现在似乎有块地可以有规模地起这些临时屋的空间不多,因为一见到有这些地,房署很愿意即时建公营房屋,无论是出租或出售。现在看来,这种你提的过渡性、临时、短期的方案都唯有靠我们与非政府机构合作,无论在空置或一些私人业主拿出来的单位或一些土地来做这些过渡性房屋。
 
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议员:何君尧议员。
 
何君尧议员:我听到行政长官的回应,但是「一人计短,二人计长」,我亦有一个明确的方案向行政长官提出,较早前我亦已经给了陈帆局长及苏伟文副局长──就是在这个古洞,现在我们发展,我知道那里有个地方,但除了古洞之外,你偏回向西,这个新田那地方,亦有一个很充足的土地,人口相对来说不是很多,但是很多地方都是用作停车场及露天仓,那个未必可能一下子做到这个长远房屋发展,但是做临时房屋或过渡性房屋,政府在这一方面来说,如果肯去想的话总是有办法。
 
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议员:行政长官。
 
行政长官:多谢何议员,如果有个具体的个案,我们很愿意去看。
 
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议员:谢伟铨议员。
 
谢伟铨议员:多谢主席。特首、主席,我上次在特首答问时提出有关元朗17亿天桥,这个「天价」天桥项目突显了其实香港现时很多基建工程都是功能单一化,就整体规划及「以人为本」方面考虑不周,变成「以路为本、以桥为本」,做不到特首你倡议的共建宜居城市。今天我想问的,其实都与桥有点关系。大家看看这图,这就是我们港珠澳大桥口岸的人工岛,它其实很大,差不多有150公顷,整个接近粉岭高尔夫球场的面积,但你看到这些黄色的都是路或天桥,好像意大利粉般「挞」在这里,剩下来橙色的就是土地。那些土地零零散散地分散,甚至被桥等等围着,变了岛中岛,那如何善用?其实,特首,大家政府方面其实努力觅地,如何多管齐下造地,但变了在这里来说,那个人工岛就予人感觉不是做到特首地尽其用、一地多用,变成了好像多地一用,甚至多地无用,浪费了在这里。所以我想请问特首,如何令相关政府局或部门在发展基建时,譬如建桥、建路,大家可以真的坐在一起做好规划,令土地可以善用,做到特首你希望将香港变成一个绿化、智慧更宜居的城市?
 
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议员:行政长官。
 
行政长官:谢议员特别提到的个案,即是港珠澳大桥香港口岸人工岛,我都深有体会。我觉得那么辛苦去填了这地,其实上面只有一样东西,就是这个公共设施。事实上是未做到我今日倡议的地尽其用,但我们亦未放弃,我们应该稍后会或者联同机管局一同研究,既然现在有一个「机场城市」的大概念,那里如何可以再用好它的topside,即上盖,或者其他地。但这些往往要在很早规划去决定,不是现在事后入去再看看,因为我都看过,现在事后进去是没有一片很大的地,因为已经有个大楼,然后旁边一堆一堆那样,一些零散的地是比较难的。所以往后,就正如你刚才用了四个字,直的要「坐在一起」──负责规划、运输、商业的局长都要大家坐在一起,将大家所有的诉求放在桌上,然后看看在这个项目中,可以如何以最大效益去满足各方面的诉求。现时的机制未尽完善,很多时候都是我本人叫他们坐在一起,来看看有什么方法解决。但我都要想究竟往后如何有一个更加好的制度,可以令这些规划在很早期已经被考虑在内。其实除了用好土地,如何设计好城市景观亦很重要,谢议员会记得我担任发展局局长期间都是非常重视城市景观,这个更需要更多人坐在一起去讨论。今日我不能每一个项目都推倒重来,但可以向谢议员或各位议员说,未来在这些规划上,我们希望可以兼顾发展的需要及城市景观、保育的需要。多谢,谢议员。
 
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议员:谢伟铨议员。
 
谢伟铨议员:很多谢特首你这么正面的回应。我相信在特首领导下,一定会做到更好的成绩出来。我想就人工岛,亦想特首研究一下,虽然规划或兴建已经超过十年,在这方面很多东西可能现在都不合用了,尤其是我看例如过关车辆那方面,大大话话有七十至八十个,我上星期去看过,半小时不超过五辆车过,全部都是私家车,那是否需要这么多?这方面来说,虽然说规划已经定了,已经兴建了,但我都希望特首在这方面不要放弃。有些土地方面造了出来,其实可能很简单便可以善用到。多谢,特首。
 
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议员:行政长官。
 
行政长官:谢议员提出的观察很准确,可能港珠澳大桥建迟了十年。原本说是用来做货运,恐怕是由于货运业的改变及香港受到邻近码头的竞争,现在这方面用港珠澳大桥,不过当然现时是言之尚早,有些货柜业司机说要调较亦需要一段时间。但客流是非常高,所以在设计上是否可以短期便作一个结论而去改变,我觉得要审慎一点,看看尤其是在粤港澳大湾区下,会否多了这些车流返回来,但无论如何我们会不断检视,按刚才黄定光议员提议,既然兴建了那么好的基建,都需要把它用好。如果发觉有些情况改变了,我们都会适时作出相应的改变。
 
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议员:郑松泰议员。
 
郑松泰议员:林太,在二○一二年三月份,梁振英和唐英年竞逐特首选举期间,正值面对着西九门利益申报问题。当时梁振英解画,他说没利益输送的问题就无须要做利益申报。今日,郑若骅司长在她那份报告中说为什么不检控梁振英UGL事件正正是采纳了这个观点--没有利益输送就不用利益申报。我想问的问题是,是否现时特区政府正式采纳了梁振英他定义的利益申报指引作为日后或是将来公务员利益申报的方向或标准?多谢主席。
 
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议员:行政长官。
 
行政长官:正如我刚才所说,律政司司长在检控工作的专业判断我不会加以评论。不过,我就这样听,郑议员可能是简单化,或是扭曲了律政司发出的声明。所以最好的方法就是你再去看看当日律政司发出不提检控声明的内容,是否真的用了你刚才讲的字眼或那些理据。如果你有不清楚的话,我相信律政司的同事都很愿意再解释给你听。
 
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议员:郑松泰议员。
 
郑松泰议员:是很清楚的,我并不是说叫特首去评价单一事件,问题是她那个声明,最后一段的第三点是写得「白纸黑字」写到明--没有利益输送就不用利益申报,没有这个问题所以不检控。现时就是问是否成为将来公务员的指引?我并不是叫你单纯评论梁振英的UGL事件,是整个特区政府和香港社会如何理解何谓利益申报。
 
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议员:行政长官。
 
行政长官:我们有整套文件可以与大家分享。有关于公务员或是政治委任官员的利益申报,包括行会成员的利益申报,我们有一套整全,亦相当严谨的制度。如果郑议员有兴趣的话,我们可以再传阅给郑议员知道。
 
(待续)
 
 
2019年1月10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9时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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