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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司司长于联合国会议澄清有关香港人权状况(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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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普遍定期审议工作小组今日(日内瓦时间十一月六日)于瑞士日内瓦举行会议,审议由中国提交的第三次报告,当中涵盖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报告。

  一个由政务司司长张建宗率领的香港特区政府官员团队,以中国代表团成员身分出席该会议。

  张建宗以中国代表团副团长的身分(团长为外交部副部长乐玉成)于会议发言。

  会议上有约150个成员国发言,当中有八个成员国就香港特区的报告提出意见,另有四个提交书面意见。

  张建宗在回应成员国的关注及提问时重申,香港特区在「一国两制」之下享有高度自治,而基本权利和自由均受《基本法》保障。

  他强调:「近期对香港一些人权状况的关注,是不必要、毫无根据、不成立的,是出于误解和对香港真实情况缺乏了解所致。」

  「我们坚决维护新闻自由,不会对媒体作任何审查。」

  「就近期的一宗工作签证续期个案,我们不会评论个别入境管制的决定。所有这类决定均由入境处根据香港法律及现行政策,并考虑到每宗个案的个别情况而作出。」

  张建宗强调:「任何关于香港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受到威胁的忧虑都是毫无根据的。相反,香港一直维持合适的环境,让媒体自由和积极运作。现时大约有80家外国传媒机构在香港运作,并积极发挥其监察的角色。」

  「关于立法会选举参选资格方面,张建宗指出「《基本法》第一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他强调:「香港特区有责任维护国家的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一个鼓吹『香港独立』或『民主自决』,或鼓吹独立是香港的选项的人,不可能是拥护《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区。」

  张建宗表示,根据《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解释《基本法》的最终权力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终审法院同意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基本法》的解释有法律效力及对香港法院有约束力。至于《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关于指定的公职人员就职时须宣誓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该条文作出的解释只是清楚说明该条文的意思,并无更改其内容。

  由于已有上诉提出,香港特区政府不会就根据《社团条例》禁止一个组织运作的决定进一步评论。但张建宗指出:「香港人享有结社和表达自由,但与其他司法管辖区一样,这自由并非绝对。《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订明可以在有必要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他人的权利和自由时,依法律规定对这些自由作出限制。这也反映在《香港人权法案》中。」

  对于有误解指部分示威者因行使公民权利而受针对,张建宗亦藉此机会作出澄清。

  张建宗解释:「我必须澄清,这些示威者并非因为其理念或行使公民权利而被定罪,而是因为他们扰乱秩序或暴力的行为有违法律。他们已逾越了合法行使宪法权利与须受制裁的违法活动之间的分界线。」

  张建宗表示:「去年在香港的公众集会和游行数目,是一九九七年的十倍,而当中绝大部分均是有序及和平地进行。这彰显和平集会的自由完全受到尊重。」

  关于有猜测指有其他司法管辖区的机关在香港进行执法行动,张建宗指出,香港警方已作出调查,并无发现证据支持有关说法。

  该联合国工作小组会议察悉,自香港特别行政区一九九七年成立以来,香港一直是全球最自由的经济体系、充满活力的国际金融和商贸中心、蓬勃的物流和旅游枢纽以及是全球最安全的城市之一。

  「我们投放大量资源于教育、医疗服务、福利、基建、扶贫及支援少数族裔的工作上,致力构建一个关爱及公平的香港。」

  张建宗强调:「这些成就有赖我们的核心价值及独特的制度优势,而这些价值及优势亦驱动香港向前发展。『一国两制』经实践证明是成功及具创新性的。在『一国两制』之下,香港作为亚洲国际都会会继续展现开放、包容及多元化的优势,迈步向前。」

  代表团将出席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普遍定期审议工作小组十一月九日有关通过由中国提交的报告的会议。

  该审议工作小组会议亦听取了有关香港人权状况的报告。

  会议备悉香港特区自一九九七年成立以来,「在中央政府的支持下,香港特区政府按照《基本法》,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港人治港』和高度自治。」

  法治精神、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以及人权、自由等都受到《基本法》充分的保障。香港多年来一直被评为全球最开放和经济最自由的城市。这成果建基于优良的法治传统、自由开放的市场、高效的公营部门,以及稳健的体制等优势。

  该审议工作小组亦察悉,在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香港特区政府投放了大量资源于教育、扶贫助弱、关爱儿童、支援少数族裔等的工作上,致力构建一个关爱、平等、共融以及「以人为本」的社会。以上一切皆有力说明「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区成功落实,成就有目共睹。
 
2018年11月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时2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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