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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动议二读《2018年雇佣(修订)条例草案》致辞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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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博士今日(六月二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动议二读《2018年雇佣(修订)条例草案》的致辞全文:

主席:

  我动议二读《2018年雇佣(修订)条例草案》。条例草案的目的,是将《雇佣条例》下的法定侍产假日数由三天增加至五天。

  法定侍产假于二○一五年二月二十七日起订为男性雇员的法定福利。政府曾承诺于法定侍产假实施一年后检讨其实施情况。劳工处已进行了有关检讨,并就检讨结果谘询劳工顾问委员会(劳顾会)及立法会人力事务委员会的意见,并得到他们的支持。

  建议的条例草案是根据法定侍产假实施情况的检讨结果,并得到劳工顾问委员会及立法会人力事务委员会的支持。有关建议可更好地协助男性雇员在子女出生时负起家庭责任。条例草案建议,有关雇员的侍产假权利,会由三日增加至五日。换言之,如条例草案获立法会通过,初生婴儿的合资格在职爸爸便可享有现行法例赋予的三天之外,另加两天的侍产假。

  我们建议将法定侍产假增加至五天,是经考虑不同雇主的人手状况以及对雇员福利的承担能力各有不同,有些行业或企业较为劳工密集,例如饮食业,而全港98%的企业是中小型企业,这些雇主可能受到较大影响。就小型及微型企业,根据劳工处所作的调查,似乎大部分受访机构都可以应付五天侍产假。虽然有些雇主表示他们在人手方面仍会遇到困难,但对于增加两天侍产假,大部分雇主都能应付其对资源及人手的影响。

  至于侍产假机制的其他要点将维持不变,包括法定侍产假薪酬计算比率将维持在雇员每日平均工资的五分之四、男性雇员符合侍产假或侍产假薪酬的所需雇用条件、男性雇员放取侍产假的各项通知规定、须向雇主提交的证明文件,以及雇主支付侍产假薪酬的期限等。侍产假实施以来的经验告诉我们,雇主及雇员对侍产假的运作一般没有遇到困难。

  我希望指出,现时政府提出的方案是经过详细的考虑,充分顾及对劳资双方的影响,以及基于劳顾会内雇主与雇员代表所达致的共识。将侍产假由三天改为五天是唯一劳资双方均可接受的方案,而雇主及雇员之间所达致的共识得来绝不容易,因此政府是必须要坚守的,将侍产假由三天改为五天亦是唯一政府可接受的方案。

  由于条例草案的目的简单直接,即是将侍产假日数增至五天,有别于较为复杂的条例草案,我恳请各位议员考虑不用为此简单而目标单一的侍产假条例草案成立法案委员会,让条例草案可尽早获得通过。

  如果不成立一个法案委员会,我们希望可以在暑假(休会)前——七月十一日最后一次立法会会议——可以恢复二读及三读通过。而因为放暑假,虽然在立法会通过后,我们仍要待立法会复会时,在第一次会议将生效日期(的附属法例)交予立法会,通过正常的途径(审议)。我们希望在今年年底前(完成相关的程序),(以让部分)狗年出生的儿童的爸爸可以有机会享受两天额外的侍产假。

  不过如果要成立一个法案委员会,就因为暑假,我们最快仍要待(复会后)第一次内会(立法会内务委员会会议)——如果(法案委员会)能够完成有关法案的审议工作——通过有关报告,然后通知立法会恢复二读的话,我相信就要待猪年出世的婴儿的爸爸才能够享受额外的两天假期。

  所以我恳请议员——虽然我知道有部分议员对于条例草案的修订还有其他意见,甚至有计划作出有关修订,不过这些都可以在大会当恢复二读时,充分表达大家的意见。不过我亦要重申一点,将侍产假由三天改为五天是唯一政府可接受的方案。

  多谢主席。
 
2018年6月2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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