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驾驶学院排放未经妥善处理污水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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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署(环保署)执法人员在去年七月到沙田安全驾驶中心作例行巡查时,发现该驾驶中心排放的污水浑浊,怀疑污水未经妥善处理便排放入城门河,造成水质污染。环保署人员随即抽取污水样本进行化验,证实其悬浮固体、化学需氧量及生物需氧量浓度均超出《水污染管制条例》牌照上限。环保署经搜证后,按《水污染管制条例》检控牌照持有人。
环保署一直致力保护城门河的水质,不时进行巡查和监测水质,以便尽早发现污染源,阻截污水流入城门河。发言人提醒所有牌照持有人包括处所占用人或物业管理公司,必须确保其污水处理设施运作正常,并严格遵守牌照订明的排放标准,以保护水体环境。
根据《水污染管制条例》,任何人士排放不符合牌照规定的污水至公用排水渠,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罚款二十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完
2018年2月6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8时00分
香港时间18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