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水嘉华沥青厂违反空气污染管制条例牌照条款被定罪
************************
环境保护署(环保署)人员今年四月于该沥青厂首天开展运作当日派员到场巡查,发现有废气从未有许可的排放点排出,另有货车倾卸沙石后没有经洗车设施而将车上的泥尘带到厂房外,违反牌照相关规定。环保署经调查搜证后,根据《空气污染管制条例》向涉案的沥青厂提出检控。
发言人表示,沥青制造工序可产生严重污染,因此受《空气污染管制条例》指明工序牌照的严格监管。牌照的持有人需确保其工序运作及各种防污措施和安排运作良好,切实有效地防止其作业污染空气,以免影响附近居民健康。
根据《空气污染管制条例》,违反指明工序牌照的条款或条件,初犯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处罚款十万元,其后再犯最高罚款为二十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完
2017年11月28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6时30分
香港时间16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