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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中线启德站建筑地盘两个承建商非法排放污水罪成被重罚共18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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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中线启德站建筑地盘两个承建商非法排放污水至启德河,今日(十一月十日)在粉岭裁判法院被裁定违反《水污染管制条例》,各被判罚款90,000元。

  环境保护署(环保署)发言人表示,去年八月接获市民举报,指发现启德河有黄泥水,造成环境污染。环保署其后到上址调查,发现有污水从沙中线启德站建筑地盘一个大泥水氹流入一个沙井,再排放至附近的启德河。环保署随即抽取污水样本进行化验,结果显示其内含的悬浮固体浓度大幅超出法定限度70倍,显示地盘排放的污水未经妥善处理,环保署因此按法例检控该地盘的两个承建商。

  发言人指出,是次非法排放的位置邻近启德河,污水可沿启德河流入维多利亚港,影响维港水质。发言人提醒所有建筑地盘承建商,必须确保地盘的排水系统妥善,以防止泥水流出,并应设置合适的污水处理设施及维持其有效运作,确保排放符合《水污染管制条例》的法定限度,以保护环境。

  根据《水污染管制条例》,任何人士排放污水进入公用排水渠即属违法。初犯者一经定罪最高罚款二十万元及监禁六个月。第二次或其后再犯一经定罪最高罚款四十万元及监禁六个月。此外,若持续违法,则每日加罚款一万元。
 
2017年11月10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7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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