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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公共租住房屋租金检讨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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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香港房屋委员会发出:

  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资助房屋小组委员会(小组委员会)今日(七月八日)根据《房屋条例》第16A条,通过2016公共租住房屋(公屋)租金检讨结果。

  政府统计处处长为2016公屋租金检讨编制的报告显示,2016公屋租金检讨下第二期间(二○一五年)的收入指数比第一期间(二○一三年)高出16.11%。有关收入指数是比较两期间分别约二万四千个公屋家庭的收入后编制的。根据《房屋条例》第16A(4)(a)条,房委会须以收入指数的变动幅度调整租金,惟加幅上限为10%。

  房委会发言人表示:「根据报告结果及《房屋条例》的规定,公屋租金将於二○一六年九月一日起调整+10%。租金上调的金额为每月平均约170元,幅度介乎31元至426元不等。公屋租户会预先一个月获通知其新租金水平。」

  《房屋条例》中订明的公屋租金调整机制,自二○○八年起生效。机制为房委会提供客观的基础,以公屋租户的负担能力决定是否调整公屋租金和调整的幅度。

  在机制下,公屋租金会每两年检讨一次。根据《房屋条例》第16A(7)(b)条,政府统计处处长须计算租金检讨下的第一及第二期间的收入指数。就2016公屋租金检讨,第一期间为二○一三年的12个月,第二期间为二○一五年的12个月。

  小组委员会亦就是否向公屋租户提供租金宽免作详细讨论。小组委员会在仔细考虑所有相关因素后,包括租户收入的增长、租金调整机制对租户负担能力所提供的保障,以及房委会的财政状况,认为房委会没有明确的理由在是次租金检讨向所有租户提供划一租金宽免,反而应针对性地向有需要的租户提供援助。

  为协助暂时有经济困难的公屋租户缴交租金,房委会设有租金援助计划。在该计划下,合资格的租户可获减租25%或50%。小组委员会检视了租金援助计划的实行情况,并通过两项措施以进一步完善计划。

  现时,房委会会每年覆检租援户的资格,以决定是否继续批出租金援助。小组委员会今日通过,把每年的覆检放宽至每两年进行一次,以减省租户每年预备收入证明以作覆检的安排。

  小组委员会亦通过,把现时於新大厦类别的非长者户如在连续三年接受租金援助后仍需援助,须在有合适单位时迁至同区租金较廉宜的单位的搬迁规定放宽至四年。

  发言人指出:「已连续三年接受租金援助的租户於下一次覆检后只会获批出一年的租金援助,以配合今日通过连续四年接受租金援助须搬迁至同区租金较廉宜的单位的新规定。」

  此外,就财政司司长在二零一六/一七年度《财政预算案》中建议香港按揭证券有限公司(按揭证券公司)与相关机构探讨将安老按揭计划扩展至未补价的资助出售单位,小组委员会亦於今日的会议上进行讨论。

  考虑到建议可改善相关长者业主的生活质素,并且不会对房委会构成财政影响,小组委员会通过容许年满60岁或以上的房委会未补价资助出售单位长者业主参与安老按揭计划。

  发言人说:「考虑到房委会无须审查个别申请,而安老按揭不会对房委会构成财政影响,房委会会向安老按揭计划下的所有参与银行给予『划一批准』,容许参与银行与房委会未补价资助出售单位的长者业主订立安老按揭。有关安排可简化申请程序,为房委会和申请人节省时间和成本。」

  按揭证券公司和房委会将落实详细安排及对有关文件作最后的修订,以期於二○一六年十月推出有关计划。



2016年7月8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9时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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