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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发展基金接受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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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事务局今日(七月六日)推出青年发展基金,以资金配对形式,和非政府机构合作,支持青年人创业,并资助其他现有计划未能涵盖的创新青年发展计划。

  行政长官在二○一五年《施政报告》中宣布成立三亿元的青年发展基金,民政事务局经谘询青年事务委员会后已拟定基金的运作安排。

  青年发展基金将会以有条件拨款形式向非政府机构提供配对资助,让他们推出支持青年创业的项目,基金配对比例上限为2:1。每间成功申请资助的非政府机构每年可获配对的资助金额上限为300万元;每名合资格创业青年可获得的基金资助额上限为30万元。

  申请者必须为香港法例下成立或注册的非政府机构;法定团体、非牟利公司、根据《社团条例》成立的组织、慈善机构及其他公共机构均可申请。有关机构除提供创业资金外,亦须提供师友计划及相关指导支援,协助青年创业者掌握营商资讯和建立商界网络。

  民政事务局发言人说:「每个非政府机构的创业资助计划,最多可为年龄介乎18至35岁的青年提供为期三年的资助。无论是否首次创业的青年,皆可向获资助的非政府机构申请。」

  「创业的青年须在香港办理注册和商业登记,但业务范围并不局限於香港境内,务求让青年人放眼世界及发掘在香港以外的机遇。」

  除创业资助计划以外,青年发展基金亦会资助非政府机构举办其他现有资助计划未能涵盖的创新青年发展计划,以支持青年更多元化发展。活动不一定要与青年创业有关。基金同样会以有条件拨款形式向非政府机构提供配对资助,配对比例上限同样为2:1,每个项目的资助额上限为100万元。

  发言人说:「青年事务委员会已成立工作小组,考虑申请和处理相关事宜。我们相信基金有助启发和培育青年人的创业精神,让青年人在创业过程中吸收各方面的知识和累积宝贵经验。我们亦希望透过创新青年发展计划鼓励创意,令参加活动的青年人获益。」

  青年发展基金的首年度(2016-17)申请截止日期为九月二十日下午五时。有关基金的详情,请参阅青年事务委员会网页(www.coy.gov.hk),或致电3509 7018查询。



2016年7月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3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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