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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一题:本地艺术团体所聘用的艺术工作者的薪酬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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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七月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马逢国议员的提问和民政事务局局长刘江华的口头答覆:

问题:

  根据本人较早前进行的一项调查的结果,本地艺术工作者(包括表演者、幕后工作人员、行政人员)的薪酬待遇普遍偏低。有意见指出,虽然有不少艺术工作者为理想而坚持留在文化艺术界工作,但在薪酬待遇长期偏低和事业发展欠缺前景的情况下,文化艺术界不断流失人才,不利本地艺术的长远发展。另一方面,民间艺术团体因资源所限,给予艺术工作者的薪酬待遇难与公营机构匹敌,以致该等团体无法挽留人才,发展受阻。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现时在甄选本地艺术团体,合办或获赞助举办文化艺术节目时,有关团体给予艺术工作者的薪酬待遇水平是否考虑因素之一;如是,详情为何;如否,该署会否考虑把该等艺术团体提供的薪酬待遇水平列为考虑因素之一,以及有何措施确保有关的艺术工作者获得合理的薪酬待遇;

(二) 有否调查艺术行政人员过去三年的薪酬待遇;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鉴于政府在二○一三年《施政报告》中提出,在二○一三年起的五年内会额外拨款1亿5,000万元,以加强培训不同资历的艺术行政人员,当局在推行有关培训时,有否采取措施令该等人员的薪酬待遇达至合理水平;如有,详情为何;及

(三) 当局有否采取措施,提高民间团体所聘艺术工作者的薪酬待遇,以缩窄公营机构及民间团体在其给予艺术工作者薪酬待遇方面的差距;如有,详情为何,以及如何评估该等措施的成效;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代主席:

  特区政府十分重视本地艺团及艺术工作者的发展,民政事务局、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及香港艺术发展局(艺发局)推行多种资助计划和措施,为本地艺团和艺术工作者的创作及发展提供不同程度及不同方面的支援,提升他们的能力和提供更多创作及演出机会。就马议员的问题,我们有以下回覆。

  本地艺术工作者的薪酬视乎其就业情况(包括全职及兼职)、艺术形式及工作性质、以及人力资源市场情况等各因素而有所不同,难以划一订定薪酬的水平标准。艺术工作者是艺团其中一项最重要的资产,我们相信艺团在聘用艺术及行政人员方面必须要有自主权以配合艺术形式及行业的特性,因应艺术和业务发展需要,按专业判断处理人事聘任事宜,包括员工的薪酬条件等安排。政府无意干预艺团的人事聘任及薪酬安排,但一直协助业界培育人才、提升艺团的整体财政能力,全方位为艺术工作者营造更有利其专业发展的环境,从而让本地艺术工作者的整体待遇得以改善。

(一) 马议员问题的第一部分问及康文署在考虑本地文化艺术节目的申请时的安排。康文署在考虑本地文化艺术节目的申请时,会整体考虑多个因素,包括节目的艺术价值、艺术家的专业水平和地位、对观众的吸引力和教育价值、财务可行性、场地档期及技术问题、以及申请团体的相关经验及能力等。艺团委约表演者、主创及制作人员时会因应每个节目建议的内容、规模及参与程度而有所不同,酬金亦会各异,因此署方在考虑节目的财务可行性时,会就艺团提交的财政预算,参考节目的整体人员开支以及以往同类型节目的预算及实际支出,再与艺团商讨以达致双方接受的整体节目费用。康文署并没有亦不宜就艺团聘用艺术工作者的酬金水平订定指引。我们认为现时的做法合适,让艺团可因应其个别节目的预算及制作上的需要,按专业判断处理人事聘任事宜,包括节目涉及的艺术工作者数目、聘用模式及相关酬金。

(二) 问题第二部分问到艺术行政人员的薪酬待遇情况。政府于二○一三至一四年度额外拨出1亿5,000万元,由该年度起的五年内加强培训不同资历的艺术行政人才。有关计划的主要目的,是提升他们在艺术行政方面的经验和知识,协助他们提升竞争力,配合本港对艺术行政人员的需求。截至二○一五至一六年度,我们已透过拨给康文署和艺发局的8,500万元拨款,提供了约450个培训名额,内容涵盖本地实习、海外文化机构暂驻/实习、奖学金及艺术行政人员培训课程。除了加强人员培训,我们更致力支持艺团的发展,让它们有资源聘用合适的艺术行政及其他艺术人才,为艺术工作者营造更有利其专业发展的环境。由于艺术团体的规模、活动和运作模式各有不同,不同艺团难以互相比较,业界亦没有划一的标准决定艺术工作者包括行政人员的酬金和待遇,当局过往并未有就艺术行政人员的薪酬待遇进行全面调查。

(三) 一般来说,康文署及接受民政事务局经常性资助的机构在订定员工(包括艺术工作者)的薪酬时,除了考虑职位本身的要求及工作情况等因素,也会参考同类工种的薪酬水平。

  艺发局曾于二○一二至一五年委托顾问进行本地艺术行政人员及专才人力资源调查,结果显示业界在未来对艺术行政人员的需求将会上升;我们认为艺团应按其艺术和业务发展需要,以专业判断为其员工订定合适的薪酬条件以挽留人才。

  我们相信要提升艺术工作者的薪酬待遇,政府应该从进一步改善业界整体的经营环境着手,并支援艺团提升能力,为艺术工作者营造更有利其专业发展的环境。在这方面我们近年所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

(i) 政府由二○一四至一五年度起,向艺发局的一年/二年/三年资助计划增拨1,800万元的经常资助金,以加强对中小型艺团的支援。另外,为加强支援获得一年资助的艺团而拨出的500万元有时限拨款,更从二○一四至一五年度起转为经常资助金。与二○一三至一四年度比较,我们预计在二○一六至一七年度获艺发局资助的年度资助艺团的平均资助额,将由64万元增至约80万元,让艺团在财政上有更大弹性,把资助用于改善艺术工作者的待遇或其他有利于提升艺术创作及运作的方面;

(ii) 政府于二○一一年推出「艺能发展资助计划」,每年发放约3,000万元供本地艺团申请,支持具规模及跨年度的文化艺术计划/活动。计划自推出以来,已批出了24项具配对资助元素的「跃进资助」申请及49项提供直接资助的「项目计划资助」申请,批出的资助上限达1亿7,000多万元。这个计划为中小型艺团提供额外财政支援,有助艺团的持续发展,让它们得以继续支持艺术工作者的工作;

(iii) 康文署在二○一五至一六年度支援年轻艺术家/中小型艺团的经费约1亿元,举办逾4,000场演出及活动,为艺团提供创作和展演的机会及收入,让艺术工作者受惠;

(iv) 政府于二○一四至一五年度为九个主要表演艺术团体提供额外约3,000万元经常性拨款,拨款用途包括支援艺团推行措施以培育人才、增加员工的薪酬以挽留人才及制作新作品等,从而协助艺团投放资源优化人力资源,提升艺术水平;及

(v) 政府已于上个月推出「艺术发展配对资助试验计划」,透过政府提供配对资助,协助较具规模的艺团/机构(包括艺发局)提高其筹募私人捐款和赞助的能力,从而扩阔有关艺团/艺术机构的财政来源,以及推广捐助文化艺术界的风气。当中艺发局亦计划自行推出和管理其配对资助计划,让其资助的中小型艺团可就他们所筹得的捐款/赞助,获艺发局的配对资助。有关计划可改善艺团的财政能力,让它们有能力进一步优化本身的人力资源,提升艺团的艺术水平及营运。

  展望将来,我们会继续透过不同支援措施,增加艺团的财政来源,以支持本港艺术界别的持续发展。

  多谢主席。



2016年7月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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