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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在职家庭津贴明日起接受第三阶段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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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低收入在职家庭津贴(低津)由明日(七月四日)起接受第三阶段的申请。低津计划由五月三日开始接受申请,截至六月二十九日收到近23 000宗申请。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说:「我鼓励符合资格的二人家庭尽快递交申请表格,并呼吁未曾递交申请的合资格三人或以上的家庭,尽早在二○一六年七月三十一日或之前递交申请表。如申请获批,申领津贴时段同样可由二○一五年十一月起计。」

  张建宗续说:「这项计划以鼓励持续就业、多劳多得和纾缓跨代贫穷为目标、津贴有助纾缓在职家庭的经济压力。首批津贴已於六月中旬发放。截至六月二十九日共有842个申请获批,涉款共11,632,100元。当中有家庭一笔过获得高达27,600元的津贴。这是一个有五名孩子的七口少数族裔家庭,只有父亲从事文员工作,现可取得每月4,600元的津贴。」

  申请可用邮寄方式递交至观塘邮政局邮箱62600号(在职家庭及学生资助事务处辖下的在职家庭津贴办事处),或投入设於在职家庭津贴办事处(办事处)、(在职家庭及学生资助事务处辖下的)学生资助处、劳工处鼓励就业交通津贴科及社会福利署各分区福利办事处的投递箱。

  根据低津计划,符合家庭入息及资产限额的二人或以上家庭,如申请人符合工时要求,可以申领全额基本津贴(每月600元)、全额高额津贴(每月1,000元)、半额基本津贴(每月300元)或半额高额津贴(每月500元)。每名合资格儿童还可以获发全额儿童津贴(每月800元)或半额儿童津贴(每月400元)。单亲父母的工时要求较低。

  首轮申请分三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的申请适用於四人或以上家庭,申请於二○一六年五月递交。第二阶段的申请适用於三人家庭,申请於二○一六年六月递交。现在是第三阶段(适用於二人家庭),申请於二○一六年七月递交,申领津贴的时段为二○一五年十一月至二○一六年六月(共八个月)。

  为增加灵活性,第一阶段(四人或以上家庭)、第二阶段(三人家庭)及第三阶段(二人家庭)的申请人如在二○一六年七月三十一日或之前递交申请表,申请津贴时段可一律以二○一五年十一月为首个申请月份。在二○一六年八月一日或以后递交的申请,申请津贴时段为申请月份之前的六个月。

  申请表格和相关文件的派发地点共159个,包括办事处、学生资助处、劳工处鼓励就业交通津贴科、各就业中心及各行业性招聘中心、社会福利署各分区福利办事处、社会保障办事处及综合家庭服务中心,以及民政事务总署各谘询服务中心。

  欢迎申请人致电24小时热线(2558 3000)或使用位於观塘海滨道一百八十一号九楼办事处的柜位谘询服务。低津的专题网站(lifa.gov.hk)亦有提供低津计划的资料。



2016年7月3日(星期日)
香港时间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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