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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六题:低於标准的校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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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六月二十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叶建源议员的提问及署理教育局局长杨润雄的答覆:

问题:

  现时有不少在不同年代按当时标准建成的校舍的设施低於现行标准。有该等校舍的学校校长向本人投诉,有关校舍的设施仍停留在只符合四、五十年前的标准,普遍存在教学空间和设施不足,以及校舍老化等问题,以致校舍需全年无休地进行维修工程。这些问题严重妨碍教学和学校发展,也危害师生安全。他们认为这情况反映教育制度存在不公义和教育政策有失误。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现时分别有多少间中学、小学及特殊学校的校舍未达现行标准,并按学校名称列出校舍的楼龄、校舍所符合的标准,以及有否被纳入学校改善工程计划(如有纳入,是哪一期的学校改善工程计划);在该等学校当中,哪些学校的校舍楼面面积少於三千平方米和楼龄逾三十年,而从未受惠或只有限度受惠於学校改善工程;

(二)有否评估未达现行标准的校舍的结构安全、环境安全及徖生情况;如有,评估的方法和结果为何;如否,当局如何确保该等校舍符合有关的法定要求,以及所涉法律责任谁属;当局有否就校舍每年的维修保养开支设定上限;如有上限,当局采用什么准则审批每所学校每年进行紧急和大规模修葺的拨款申请、过去三年各区学校的维修保养开支上限和涉及的学校数目,以及当局如何确保学校有足够拨款应付维修保养开支;如没有上限,当局如何确保为残旧校舍不停进行维修保养工程符合成本效益;及

(三)有否新的具体措施,积极协助校舍设施未达现行标准的学校彻底解决有关问题,并符合现行法例规定;如有,详情为何,以及该等措施的推行时间表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教育局重视校舍安全,多年来透过不同措施,按个别学校的情况及需要,致力提升校舍设施及改善教学环境。

  就叶建源议员的几项提问,我综合回覆如下:

  目前全港约有900所公营学校,它们的校舍分别在不同时期按当时的建校标准兴建,校舍涵盖设施不尽相同,标准多年来亦有所转变。截至二○一六年五月,按现行建校标准兴建的校舍约有200所。至於校舍面积少於三千平方米、校舍楼龄逾三十年的学校约有100所。

  大部分校舍虽按早年建校标准兴建,但教育局多年以来一直透过不同措施提升学校设施。其中,在一九九四至二○○六年间推行的学校改善工程计划,为700多所按照建校当时的规划标准而兴建的普通公营学校提升教学及行政设施。该计划分五期推行,第一至三期计划的重点在於提升学校的教学及行政设施,最后两期计划进一步扩大工程范围,致力於技术可行的情况下把学校设施提升至当时的标准。部分学校在用地许可及技术可行的情况下,获加建新翼以扩建校舍。在学校改善工程计划下,每所参与学校的改善工程范围不尽相同,需视乎相关学校的教学方针和理念、特色、已有的设施、工地情况及技术可行性等。因此,学校的现有设施与建校时所按的规划标准可能有所不同,若单纯以建校年份及建校时的规划标准,以及是否曾参与上述学校改善工程计划表列学校,未能完全反映校舍现时情况、以及学校的其他教学优势,可能对学校带来不必要及不全面的比较。议员如果想知道个别学校的资料,可参阅家庭与学校合作事宜委员会出版的学校概览,或向相关学校查询。

  除学校改善工程计划外,教育局亦透过其他措施,(包括重置及重建计划)提升校舍设施,改善教学环境。重置现有学校,一般是通过公开及公平竞逐的校舍分配工作,全港所有合资格的办学团体均可申请,将现有学校重置於预留学校用地上的新校舍或适合作重置用途的空置校舍。至於原址重建,除学校用地面积大小及技术可行性外,还需考虑学校本身意愿、是否有合适临时校舍可供使用,以及学校能否同时兼顾重建工作和维持日常的运作。在过去四年,共有12所新校舍落成作重置或重建/扩建之用,目前亦有12项建校工程获得拨款,正按进度展开工作,当中除一所特殊学校外,其余工程均涉及重置或重建/扩建现有学校。

  教育局与学校均十分重视校舍的情况。作为日常使用者,《学校行政手册》亦列明学校有责任保持校舍安全徖生,亦须负责保养及管理校舍,以及安排必要的维修工程。教育局每年均有拨款予学校自行处理小型的维修项目,有关拨款已包括在「扩大的营办开支整笔津贴」/「营办开支整笔津贴」内。这安排使学校可以尽快自行安排工程人员进行小型维修项目,加强资源运用的灵活性及自主性,亦让校舍小型的损坏情况能尽快得到改善。学校如需进行相对较为大型或复杂的维修项目(即按现行机制,费用达3,000元(小学及特殊学校)/ 8,000元(中学)或以上的修葺工程),可透过每年的大型修葺工程计划及日常紧急修葺工程安排提出申请,并由本局委聘的工程顾问及承建商协助学校处理有关的维修工程项目。

  鉴於资源非无限,每年的大型修葺工程不可能完全满足学校所有修葺及改善工程的建议。在考虑学校提出的年度大型修葺工程申请优次时,我们会优先考虑批核在法例上及维修上必需进行的项目,例如涉及安全、健康和徖生或法例要求等的必要项目。我们会在考虑学校的需要及资源等因素后,发信通知学校有关申请的批核结果,然后本局委聘的工程顾问会与学校会面,向学校说明已批核的工程详细内容及安排,并会与学校商讨最佳的施工时间。在过去三年,本局每年批核进行的大型修葺工程核准工程总预算平均约为八亿二千万元。我们会按需要争取资源,继续透过校舍修葺及保养,持续改善及提升校舍环境。

  至於紧急修葺工程,本局在与工程顾问签订的合约中订明,工程顾问在接获学校的紧急修葺工程申请后会联络学校安排合适的时间到学校检视情况,如情况需要,工程顾问会在接获申请的当日到学校检视情况,并作出适切跟进。

  我们明白社会关注校舍设施情况,尤其是於一九六○年代中期至一九八○年间在公共屋恏兴建,外形方正的小学校舍(即坊间俗称「火柴盒校舍」),立法会教育事务委员会亦曾在过往会议上讨论有关事宜。我们现正与教育事务委员会及学校代表跟进,先从如何处理因「火柴盒校舍」的特有建筑设计而引起的问题入手,务实探讨如何在有限的校舍空间和建筑设计下,改善现有校舍的教学环境。



2016年6月2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5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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